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楊潔)今天上午,在教育部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培訓機構如果存在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超期收費、侵害師生合法權益等行為,按照新出台的《教育督導問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培訓機構也是要被問責的。
田祖蔭表示,“雙減”工作是中央部署的一項重大決策工作,教育部一直把它作為重點在抓。“雙減”也是今年教育督導的一號工程。
田祖蔭介紹,在《辦法》的第7條第2款專門寫到,違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學、人才培養等工作中,存在辦學行為不規範,或者出現嚴重違規的,屬於問責情形,屬於問責的範疇。《辦法》第9條明確規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含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如依據法律規定應予行政處罰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視違法情形依法給予警告、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止招生、撤銷辦學資格及吊銷辦學許可證。
“現在開學了,各學校、各培訓機構落實了沒有,後面教育督導機構要及時跟上。” 田祖蔭強調。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建立了“雙減”曝光台。田祖蔭介紹,建立了重點事項的雙週通報制度,每半個月,就八項重點內容進行統計、分析、通報。
“三番五次指出來都不整改的,我們就上網、上報、曝光,讓全國人民羣眾來監督。”田祖蔭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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