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網站上有一條問題答覆引發了網友的關注。
問題:《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12條規定了“刻意孤立”的禁止性行為。而在實踐中,對“刻意孤立”的內涵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着很大差別。請問應如何界定“刻意孤立”的內涵?
答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12條“刻意孤立”,
首先主觀上是故意而且針對特定學生,具有相對性、持續性,非因疏忽而沒有關注到學生的需求;
行為表現上,可以是對學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應、指使其他學生孤立特定學生或者物理上隔離(比如單獨坐在最後一排)等;
後果上,導致學生得不到老師的關注和正常的同伴關係,產生心理上的壓力。
#不得故意安排學生單獨坐在最後一排#
引發網友們熱議
衝上了微博熱搜第一
有網友表示懲戒學生
“不坐最後一排
可以坐最前面”
也有網友表示
自己就是比較喜歡坐在最後一排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
教育部指的是
使其他學生孤立特定學生或者物理上隔離
(比如單獨坐在最後一排)
並非指不能坐最後一排
關於教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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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整理自教育部官網、南方都市報微信
編輯:於小清主編:劉剛 審閲:劉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