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3日,記者從省招生考試院獲悉,按照我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面試體能測評疫情防控要求,參加測評的考生應在測評前14天起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自行測量體温,填寫“考生個人健康狀況《承諾書》”。
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考生,應按規定及時就醫,經醫療機構診斷評估同意的考生,須持3日內有效核酸檢測結果參加考試。
從境外或國內非低風險地區抵返的考生,納入應檢盡檢人羣範圍,此類考生須持3日內有效核酸檢測結果參加考試。考生提供的 《承諾書》須經本人簽字,因瞞報、漏報、錯報、弄虛作假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拒絕提供相關健康材料的考 生,取消參加面試體檢體測資格。
進入考點時
考生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高考准考證、身份證、“龍江健康碼”“大數據行程卡”、考生個人健康狀況“承諾書” 和核酸檢測結果(如需要)進行核驗並按要求接受體温測量。
考生體温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温若高於37.3℃,須至臨 時等候區複測體温。體温仍不合格的考生,經現場醫療衞生專業人員評估後,考點主考綜合研判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以下考生須出具
考前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
①“龍江健康碼”非綠碼、“大數據行程卡”異常的考生;
②14天內到達或途經非低風險地區的考生;
③按照當地衞健部門要求完成隔離後未滿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記者:周雪莉
編輯:王悦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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