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8月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其中明確從2021年起,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與地方師範院校採取定向方式,每年為832個脱貧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中小學校培養1萬名左右師範生。
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社
據介紹,優師計劃由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年度招生計劃中統籌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6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承擔國家優師專項培養任務,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中西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本科層次師範院校,承擔相關省份地方優師專項培養任務。
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在錄取後、獲得錄取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履約任教不少於6年。
對拒籤協議的錄取學生,有關高校應取消其優師專項錄取資格。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錄取後,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
教育部表示,優師計劃師範生畢業時,參照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相關政策,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此外,優師計劃師範生畢業後須按協議約定,到定向縣中小學履約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嚴格管理,落實計劃,做好師範生履約就業的各項入職條件保障,確保優師計劃師範生覆蓋本省(區、市)所有定向縣。
文件還強調,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議約定承擔相應責任,違約記錄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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