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殖民者給酋長髮槍搶奴隸,被賣掉是命好,落到婦女劫犯手裏就慘了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經典

黑奴貿易時代,哪兩樣東西在非洲西部的奴隸海岸最走俏?

一是朗姆酒。

這種產於中美洲,以甘蔗糖蜜發酵釀製的酒,在非洲大受歡迎,是奴隸販子們用來買奴隸的重要商品。

這是早期的。那時奴隸好買。

隨着販奴船越來越多,奴隸供應越來越難,不得不往內陸走,到18世紀中晚期,槍和炮,成為酋長們最愛的物件。

《美洲奴隸貿易》記載:


1757年,一個販奴船長在一份清單中寫道:

他需要“一百四十桶朗姆酒,一百磅食物,一萬兩千磅麪包,六門炮彈重四磅的大炮,四把斯威爾槍,四把牛角槍和一些輕武器”。

1844年,美國海軍准將、駐非洲分遣艦隊指控官馬休·佩裏——沒錯,就是他在9年後,兩臨日本,打開了德川幕府只對清朝與荷蘭開放一條小縫的國門——給華盛頓寫的一封信中提到:

適合非洲奴隸貿易、可以裝滿一艘二百五十噸船的商品有……春熙茶和火藥……短劍和火槍需求量很大,可以直接從英國和美國得到供應,但英國貨比美國貨更便宜一些,只是質量有點兒差……

奴隸販子們,很少直接去搶人,尤其是1810年代之後,奴隸貿易受到譴責,成為非法生意,他們就更依靠於非洲酋長們了。

一個叫約翰·鮑曼的人,在1770年代,參與過一場小規模劫掠戰鬥。

他掌管的一個機構,給好戰的土著們提供武器。下午,號角響起,一個部落很多人聚集過來。

他們接過分發的槍枝,在斯卡蘇河一條支流的蘆葦叢裏躲了半天,至半夜,趁着另一個部落人正在熟睡,衝了過去。

但聽槍聲吼聲哭起四起,一會就火光沖天。顯然,是茅屋被縱火了。跑不掉的,就燒死在裏面。跑出來的, 要麼就成了俘虜,要麼逃到了灌木叢更深處——反抗的,當場格殺勿論。

他們抓到三十人,老的小的,男的女的……

約翰站在暗處,滿心歡喜,因為他的機構,又能收到奴隸了。

這些奴隸,不是西方人搶的,而是黑人們依他們自己的習俗所獵捕的……

多麼完美的解釋啊。


我們是文明人,不搶不殺,我們只把黑人送到更需要他們的地方去……

《美洲奴隸貿易》的作者這樣寫到:

在奴隸貿易史上,這是關於襲擊最温和的故事之一。

WHAT THE F……是你痛感閥值太高了嗎?

非也。

其實是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

他引述另一個奴隸販子看到的襲擊事件:


一些部落的突擊隊員是女性,跟荒原上的野獸比起來,她們既不體面也沒有憐憫之心。經常通過一些折磨人的手段獲得邪惡的快感,使奴隸們飽受痛苦卻求死不得。他們將各種折磨方式一步步施加在活人身上。在這種情況下,女人的殘忍往往會超載男人。這些非洲女黑人在屠殺中緩慢前進,殘忍程度已經無法用語言描述。

書中還寫道,隨着時間的流逝,很多人愈發嗜血,把本可賣掉的奴隸,都殺掉。

顯然,在金錢與傳統面前,很多非洲人是選擇了傳統。

這也是為何該書的作者感嘆,能被賣掉,算是最温和的對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