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甄嬛先後兩次被人恨不得置於死地,就連一向喜怒不形於色、端莊威儀的皇后都曾對甄嬛起過殺心。因為甄嬛不僅挑戰了皇后的底線,還冒犯了皇后的尊嚴。
第二個要揚言要“殺甄嬛”的人便是華妃,華妃當即咬牙切齒地説道:“殺了她!”
後宮嬪妃爭寵,原本是極其正常的事,為何這兩個身份尊貴、高高在上的女人都對甄嬛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呢?到底是甄嬛行為欠妥,還是這兩個女人嫉妒心過重?
細細想來,還真是甄嬛太“矯情”惹的禍。雖然皇帝的心意不是她説了算的,但至少她可以像漢成帝的賢妃班婕妤那樣,主動勸諫皇帝“顧全大局”。
甄嬛為何會接連引發皇后與華妃的憤怒與怨恨呢?這還要從後宮侍寢的“既定法則”談起。
1、後宮有兩個法定侍寢日,已經形成“規矩”,第一個是皇后。
第一個是每月的陰曆十五日,這天的法定侍寢人是景仁宮的皇后宜修。不管有沒有愛情,人家宜修總是皇帝名正言順的“老婆”,初一十五在景仁宮安寢也在是給皇后撐腰立威;以示皇后的地位無人可及、不可替代。
別的嬪妃再怎麼得寵,也不敢在十五這天越過規矩與皇后爭寵。每個月的十五日,皇帝去景仁宮安寢是雷打不動的。除非後宮裏出了什麼非處理不可的大事,導致皇帝一時抽不出身。
畢竟,皇后才是正妻。所以,正月十五這天是帝后同心、增進感情的好日子。也寓意“花好月圓人長久”,畢竟十五日的月亮是滿月麼。帝后為天下夫妻之楷模,也理應做此姿態——以示“國泰家安”。
華妃那麼得寵,也從來不敢妄想會在十五日這天留宿皇上。然而,這種既定平衡卻被後來進宮的甄嬛給徹底打破了。
皇帝寵愛甄嬛,情難自禁,竟為了陪伴“懷孕的”甄嬛而與皇后爽約。在當月的十五日,皇上沒去景仁宮團聚。
一向城府高深、面不更色的皇后,卻驟然神色黯淡起來,雖然嘴上沒説什麼嗔怨話,還表示得了體諒與理解。但宜修此時的內心卻早已波濤洶湧,怒火中燒了。
正因為如此憎恨,所以才對甄嬛腹中的孩子起了殺心:既然你借孕爭寵,那我就讓你的“禍根孽胎”胎死腹中,命喪血流!
當然,能夠一屍兩命更好,若不能,就只是除去這個孽胎也是好的。因此皇后才策劃了一出借刀殺人。先讓安陵容用舒痕膠暗算甄嬛,又借華妃之手讓甄嬛在烈日下罰跪。自己卻乾乾淨淨地躲了出去。
2、第二個“法定侍寢日”是每個月的十六,此人是華妃。
估計皇帝原本定這個日子的説辭是想撫慰華妃:“你的地位僅次於皇后。皇后是十五日,你略居其後,也可謂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這不僅是做給華妃看,更是想讓華妃“解釋給年羹堯”聽。
皇帝雖然在十五日為了甄嬛冷落了皇后,卻又在十六日那天乖乖跑去了華妃那裏過夜。華妃試探地問:皇上要不要留宿?皇上沒抬頭,直接説“今兒本來就是十六,月圓追月之夜,朕今晚會陪你的。”
看來,每月的十六日就成為了“華妃的法定侍寢日”。不巧的是,當天卻忽然下起了大雨,還打起了雷,甄嬛十分害怕打雷,正在自己宮裏各種矯情地抱頭驚叫。皇帝卻隨着一道閃電出現在甄嬛面前。
皇上知道甄嬛怕打雷,所以,趕緊從華妃的牀上爬起來,帶着華妃的餘香華妃的體温冒雨來到了碎玉軒,轉而陪伴甄嬛。華妃羞憤交加,當即切齒罵道:“殺了她!”
或許華妃不知道:其實,從一開始就錯了。皇帝給她定製的“侍寢之日”早已經暗示了她的悲慘結局。
雖然説“十五的月亮十六圓”,然而,卻也正應了那句“月滿則虧,水滿則溢,盛極必衰,登高必跌重”的讖語。從十六日起,月亮會逐漸殘缺、與日遞增它的頹勢與黯淡,最後成為月牙兒,若有若無地掛在黑暗的蒼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