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針對研究生超最長學習年限未完成學業

湖北這兩所高校出手了

11月6日,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

發佈了

《關於擬對25名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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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關於擬對25名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武漢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武大研字〔2018〕11號)相關文件精神,學校擬對25名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研究生作退學處理(名單見附件)。由於長期難於聯繫到學生本人,現以公告形式送達擬退學處理意見。

公告時間:2020年11月6日-11月16日。

學生本人如對擬處理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公告期內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書面陳述;逾期未提出的,學校將於公告期滿後,正式作出退學處理。

聯繫電話68754166。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6日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11月13日,

武漢體育學院研究生院

發佈公示:

擬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31名碩士研究生

作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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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關於對部分超期碩士研究生

作出退學處理的公示

根據教育部第41號令《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武漢體育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我院擬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碩士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1日。

學生本人對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於公示期內向武漢體育學院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訴,逾期未申訴的,不再予以受理,學校將按照規定作出正式處理決定。公示期結束後,視為退學決定書已送達。

清退名單見下表。

武漢體育學院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2日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根據公示名單,這31名碩士研究生的入學年月集中在2013年9月、2014年9月和2015年9月三年間,學制均為三年,最長學習年限五年。名單中,“資歷最久”的研究生是出生於1982年,來自應用心理學的魏某,其在2005年9月入學,至今已超過15年;另有出生於1975年,來自體育人文社會學專業的研究生劉某,2006年9月入學。

記者查詢發現,《武漢體育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明確,學生有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情形,學校可予退學處理。退學學生,應當在退學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學手續離校。

多所高校發佈碩博清退通知

近幾年,碩博生清退已經越來越多。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已經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超過1300名碩博研究生,原因涉及“已超最長學習年限”、“未報到入讀”、“申請退學”等方面。

東北大學

10月20日,東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發佈《關於對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的公示》,對該校52名超期博士研究生髮出學籍預警。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所列名單顯示,其中有人早在2002年就已入學,讀博期限最長或已達到18年。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2020年8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發佈對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的公示。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公示稱,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擬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退學處理。從名單上的學號來看,這次被退學的很多同學讀博時間已經達到15年。

北京交通大學

7月10日,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發佈《關於處理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博士生學籍的通知》,因超過全日制博士(含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對59名博士生的學籍管理將作出分類處理。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根據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外不超過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六年”。對沒有達到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基本條件的博士研究生,處理方式為:轉碩、按結業處理、退學。

上海師範大學

6月28日,上海師範大學發佈公告,對125名超過學校規定學習期限不能畢業的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寧夏大學

6月24日,寧夏大學發佈通知,同意自願申請退學的17名研究生按退學處理。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中南大學

5月20日,中南大學表示,截至目前,共有10名研究生休學期滿已超過2周仍未提出復學申請。對於6月3日後仍未辦理復學手續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將上報校務會給予退學處理。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吉林大學

據吉林日報消息,目前,吉林大學有超20個學院發佈公告,超期研究生超過100人。但對於正在積極準備論文答辯的超期研究生,可以給予答辯機會,最後答辯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超期不能答辯的研究生將按退學處理。

56名研究生,擬被清退!

教育部: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

此前,教育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落實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同時提到,要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顯示,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予退學處理:

1、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2、休學、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複查不合格的;

3、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4、未經批准連續兩週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5、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未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的;

6、學校規定的不能完成學業、應予退學的其他情形。  


來源: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武漢體育學院研究生院網站、澎湃新聞、中國青年報等

編髮:劉鄲

審核:唐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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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湖北日報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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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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