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校犯錯,違反學校紀律,老師對犯錯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家長也是非常支持的,但是很多老師坦言,如果學生犯這種錯,他們真的不敢管,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01這種“錯”,老師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近日,陝西旬陽縣委網信辦發佈《趙灣中學一學生墜亡情況通報》:2020年6月29日晚10時許,旬陽縣趙灣中學高二學生王某(女)從教學樓五樓墜落,隨即被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6月30日凌晨宣佈死亡。王某,現年17歲,本縣仁河口鎮人。
經調查,6月29日晚自習後,王某班主任江老師得知王某可能出現早戀現象,隨即讓同學去找王某來了解情況。等了一會兒,不見王某來。按照慣例,江老師要去檢查學生宿舍有無安全隱患。途中遇到王某,便讓其到四樓辦公室等候,待檢查結束後與其談心。就在江老師查完宿舍返回時,王某墜樓,多位教師立即趕到現場,並撥打110和120,將王某送往醫院進行搶救,1小時後,醫生宣佈搶救無效死亡。
6月30日,旬陽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安排成立了相關工作組,具體負責問題調查、善後處理、心理疏導等各項工作,要求各組全力以赴,立即開展工作。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王某系跳樓自殺,排除他殺;公安機關已向其家屬做了案情通報。善後處理工作有序進行,並對死者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對其進行情緒疏導,並溝通協助善後事宜。
我們可以大膽預測,如果這位家長使勁的鬧,這件事情最可能啞巴吃黃連有口説不出的就是其班主任了,要麼處分要麼停職,總之落不得好。有些事情老師可以管,家長也認同,可有些事情老師管也不是,不管更不是,像學生“早戀”。
02學生“早戀”,不知者無錯
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一女中學生“早戀”後懷孕,自己向班主任老師請病假,班主任感覺不正常,沒有過多詢問,穩住學生後,悄悄給家長打了電話,後來家長自行處理了。何為“早戀”?沒有具體的定義,老師鑑定學生“早戀”,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不僅費時還費力,而“早戀”的學生情緒也不是很穩定,老師一旦想採取措施教育,有些心態不好的學生便會做出極端行為。
像“早戀”這種事,老師如果知曉了情況,並且進行人為干預,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悲劇,就算知道了,不干預,不管不問,即便發生嚴重後果,也與老師無關,正是老師不管的重要原因。如果學生有“早戀”跡象,老師在沒有把握能處理好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干預,如果您的“談心”引發嚴重後果,不管是對學生本人還是老師自己,都是不利的。
學生早戀問題非常棘手,在處理上不能全部交給老師,家長更要進行適時地引導,各個學校應該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並進行適時的心理疏導,儘量減少因“早戀”發生的悲劇,畢竟對青春懵懂的孩子來説,專業的干預可能更好,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