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存“老婆本”,少兒培訓機構經理私吞學費40萬,被公訴!
王某在一少兒培訓機構就職期間,將收到的培訓學費偷偷扣下,未轉到公司賬上。公司發現後,向警方報案。到案後,被問起為什麼這麼做,王某説是“為了存錢結婚”。上海市虹口區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王某提起了公訴。
2018年5月,王某入職滬上一家少兒培訓機構擔任銷售經理。同年8月,他在向兩位家長出售培訓課程時,家長提出用支付寶支付學費。因當時公司的支付寶賬號還未開通,王某讓家長將兩筆學費打進了自己的個人賬户。
“9月,公司的支付寶賬號開通以後,我就將一筆學費打到了公司的賬上,另一筆錢暫時沒有打。過了三四個月,我發現公司也沒有查賬。於是我就讓在談業務過程中比較信任我的客户將學費打入我的私人賬户,事後也沒有和公司説。”隨後,王某在學校的課程管理系統裏將這些學生的付款狀態修改為“已支付”,並安排他們正常上課。
2019年12月初,公司財務在核對賬目的時候發現了資金缺口。王某得知公司查賬的消息後,悄悄將系統內這些學生的付款狀態改為“未支付”。
經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間,王某共侵佔學費40萬元。到案後,王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他説自己只是“想存點錢結婚”,最終卻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問起侵佔的錢最終去向,他説花了10萬左右用於購買手辦玩具,還有大約十幾萬用來償還個人債務。
虹口區檢察院指控,王某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虹口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檢察官説法
對企業來説,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對財產和資金的去向做好記錄和跟蹤,並定期核對賬目,堵塞漏洞、規避風險,對資金進行有效監管。還要加大對關鍵崗位員工的審查、培訓與監管,提升員工法律意識,防範職務侵佔犯罪發生。檢察官也提醒大家,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務,絕不是“生財之道”,在不勞而獲虛榮心的誘惑下,只能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來源:虹口檢察微信(ID:hongkoujiancha)
作者:陳 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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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