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法治引路人
——對話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負責人
光明日報記者 陳慧娟
如今,越來越多的檢察官活躍在校園裏,成為孩子們的法治課堂老師。據統計,全國共有2.7萬名檢察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有效推進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深入開展。法治副校長的職責有哪些?具體開展情況如何?怎樣保證質量?光明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負責人。
記者:檢察官掛職法治副校長的機制是在什麼樣的背景下開始的?目前進展情況如何?
最高檢未檢廳負責人: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對於加強中小學法治教育,推動校園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可以協助學校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犯罪預防、權益維護以及法治校園、安全校園建設等工作。
2018年9月1日,最高檢檢察長張軍接過聘書,成為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並講授法治課。目前,32個省級檢察院檢察長、3100餘名市、縣級檢察院檢察長擔任了法治副校長。各地的法治副校長積極履職,結合當地未成年人保護和檢察工作實際,運用不同方式為青少年講授了法治課。
記者:法治副校長的具體職責都有哪些?
最高檢未檢廳負責人:檢察官法治副校長主要職責有以下幾個方面:
協助學校完善法治教育機制,實現法治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制定並落實年度法治教育計劃。與學校領導共同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長年度工作計劃,融入學校整體工作和教學安排。
聯繫學校實際,結合學生特點,協助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法治體驗等法治教育活動;檢察官法治副校長每學期至少組織校園法治教育活動一次。除對學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外,也要根據學校要求,組織開展家長法治課堂,對學校教職員工開展專項法治教育。
協助學校開展預防在校學生違法犯罪工作,參與對有不良行為乃至嚴重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矯治和在讀涉罪學生的幫教挽救、受害學生的保護救助等工作;對於遭受犯罪侵害的在校學生,檢察官法治副校長應當協助學校、職能部門等積極運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監護干預等措施,加強保護救助,幫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復正常學習生活。
協助學校完善落實校園綜合治理、安全防範工作,健全預防管控校園性侵、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機制,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參與組織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活動,解決校園安全突出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此外,法治副校長可以通過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深入掌握學校法治建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結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實際,及時向學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等提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機制建設的意見建議。
記者:如何保障法治副校長的工作質量?
最高檢未檢廳負責人:各級人民檢察院和教育、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將法治副校長工作納入整體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督促檢查,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級人民檢察院和教育、司法行政部門可以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評選法治教育精品課程、課件、優秀法治副校長等競優活動,提升檢察官法治副校長工作水平。
2019年,我們還精選了26個省級檢察院檢察長的法治課講稿與最高檢檢察長張軍的講稿,彙編成冊,出版《大檢察官法治課》,有力推動了各地領導幹部講授法治課工作。為進一步推動法治副校長工作規範化,不少地方比如吉林、浙江、河南、湖南等地專門制定了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意見和管理規定,對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條件、職責內容、履職方式、工作考評等內容進行規範。
《光明日報》( 2020年08月05日 07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