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在歷史上,有不少皇帝統一了天下後,就開始誅殺功臣,比較典型的就是劉邦和朱元璋。即使是例外的趙匡胤,也通過杯酒釋兵權,把他的開國功臣趕回家。
然而,以殘暴著稱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為何一個功臣都沒殺。戰國四大名將之一的王翦及他兒子王賁,儘管功高震主,仍然能夠善終。蒙恬在北方手握重兵,而且威望很高(換成其它歷史時期,估計皇帝正在琢磨着怎麼殺他了),秦始皇也沒想過殺他。丞相李斯在統一六國、加強中央集權統治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也是後來才被趙高所殺。
其一、高度自信
與劉邦、朱元璋布衣皇帝不同,秦始皇那是幾百年的老貴族,天生貴族氣派,唯吾獨尊。在他看來,強大的六國他都能滅掉,幾個功臣他怕啥,擁有足夠的自信。
而劉邦、朱元璋則不同,自己沒有任何軍事才能,江山靠得是一幫兄弟打下來的,窮苦出身,帶有點自卑心理。辛辛苦苦打下來得江山,他們當然害怕被那些功臣造反,奪了自己的天下。
二、法家治國
秦國通過商鞅變法,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而且歷代君主都遵循這套法律,任何事情有法可依。同樣,這些武將功臣自然得守法,要是謀反,自然走法律程序,不用誅殺。
其三、戰國禮賢下士的傳統
春秋戰國時期,功臣謀士比較受尊敬,因為這些人掌握知識,能夠安邦定國,各國求之不得怎麼可能會誅殺呢。當然除了那些變法的將軍、謀士觸犯舊族利益被殺之外,絕大多數國家都不會主動去殺害為自己的功臣。
所以,那時候沒有殺功臣的概念,這是後來漢高祖劉邦統一之後才興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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