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條約主要內容 虎門條約條款的含義和對中國影響

1843年間,雙方達成了海關税則,英國在香港公開了五口通商章程的海關税則,它作為虎門條約的附件也正式成立。那麼,虎門條約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虎門條約的主要內容分為以下四條:

虎門條約

1.關税自主權。一直以來海關都是國與國之間互通的第一道關卡,這條規定下來之後對清政府的權利大大的制約。原本關税是由本國政府來規定的,但是這裏規定英方的貨物進入中國關税要兩國之間進行協商,這無疑是讓清政府喪失了單獨改變税率的權力。

2.對英人的司法審判權。最簡單的來説就是,如果中國人和英國人發生了衝突,在訴訟的時候,英國人是歸英國政府的相關法律來進行處罰。至於怎麼處罰清政府是無權過問的,這就導致了英方可以在中國人的土地上肆意妄為,但是不能受到中國政府的管轄。

3.片面最惠國待遇。這條規定是英國最為無恥的一條,規定此條約簽訂以後,清政府與別國簽訂的任何條約英國都能享受欺負中國的權利。所謂的最惠國待遇,就是儘可能的榨乾中國。

4.英艦進泊通商口岸。外來船隻進入中國的通商口岸,中國政府是有權對其進行管理的。但這條英國政府取締了清政府的權利,英國船隻進入中國由英國人自己管理,中國政府不能插手。

以上就是虎門條約的主要內容,這些條約的規定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在中國的領土上做起了主人。結果導致中國社會發展方向的轉變,淪為資本主義列強侵略中國目的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所以鴉片戰爭為國恥的開端,這是深刻的歷史教訓,萬萬不能忘記。

虎門條約和南京條約區別

1840年—1842年間英國政府以禁因損壞英國利益為由發動了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最終,以清朝政府被迫簽訂南京條約而宣告結束。在這期間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虎門條約和南京條約,虎門條約和南京條約的區別有在哪裏呢?

虎門條約

1.虎門條約算是南京條約的副約,在簽訂南京條約之後,英國政府看到了清政府的軟弱和無能以及無知,認為僅僅簽訂南京條約是便宜了清政府,為了讓自己的利益擴大化就更加變本加厲的要求清政府簽訂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條款。

2.兩個條約的內容針對不一樣,虎門條約主要是針對通商口岸的問題展開的;但是南京條約不僅要求清政府割地、賠款還廢除清政府原來的公行自主的貿易制度,允許自由的貿易,剝奪清政府的統治權,踐踏這中國人的尊嚴。

3.兩個條約所產生的影響是不一樣的,南京條約的影響顯然要比虎門條約的影響更深遠,南京條約是扣響中國大門的第一個條約,是屈辱史的開端。南京條約簽訂後,所有西方列強趁火打劫,每一個國家來到中國都強迫清政府與之簽訂不平等條約,每一個國家來到中國都能吃到一塊肥肉,中國的主權完整遭到西方列強的嚴重破壞,中國被捲入資本主義世界市場,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虎門條約和南京條約的區別雖然存在,但是都無一例外的對中國的剝削,都給中國的社會和經濟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和打擊,致使勞動人民的生活越來越艱苦。

虎門條約對中國的影響

1840年到1842年的鴉片戰爭結束了,但南京條約的條款僅僅是綱領,英國為求明確,要求在香港和中國換約,鑑定中國和英國的五口通商章程,在這年的10月8日又談判並簽訂了虎門條約,虎門條約對中國影響巨大。

虎門條約

虎門條約是南京條約的補充,並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口,準英船赴彼通商。英國人須得在五口的議定界址內,租賃房屋,和租地自己建造房屋來居住。兩方的海關税收以後如果要改正須由兩國共同協定。英國人觸犯了法律要交由英官收辦,遇有交涉由華、英官員共查。

中國和英國的虎門條約共有16條,這讓我們中國的主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所以中國喪失了很多重要的權利,虎門條約對中國影響主要體現在:

1.喪失關税自主權,英國進口中國的貨物關税由雙方共同協商,所謂的共同協商也就是英政府説了算,清政府在妥協的情況下是無權做決定的。這讓中國在關税方面損失巨大,同時大量的貨物進入中國勢必會衝擊本國的經濟。

2.喪失對英國人的司法審判權,英國人在中國不受中國法律的限制會導致社會動盪,如果不受法律的制約就會在這片土地上肆意妄為,因為他們做什麼中國人都是管不了的。

3.使中國淪為半殖民地社會,只能乖乖的讓列國宰割,而且是無論哪個國家來到中國都能分到一杯羹。開始了列國踐踏中國的第一步,從這之後中國除了同意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別無他法。

《虎門條約》的簽訂,中國政府失去了主人翁的權利,使中國的主權遭到極為嚴重的破壞,給中國的社會與經濟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使中國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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