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次主動提出把租界還給清朝 清朝什麼反應
1860年,英法聯軍取得了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勝利。隨後,英國與清朝簽訂了《北京條約》,作為《天津條約》的續增條約。
英國通過《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將天津增設為通商口岸。後來,英國駐華公使卜魯斯分別向恭親王奕?、直隸總督恆福遞交了一份照會,強行在天津紫竹林附近劃定了一塊租界,這就是天津英租界。
法國人不甘落後,緊接着在挨天津英租界的地方劃出了一塊法租界,總面積為439畝。
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美國扮演了一個比較善意的角色,獲得了清朝政府的好感。在英國、法國、俄國和美國4大列強中,美國是唯一對清朝沒有提出領土要求的國家。為了報答美國人的善意,顯示不“歧視”美國領事,也為了便於美國領事管理在天津的美國商人,1862年,清朝乾脆在天津英租界旁邊,再次劃了一塊地盤,送給美國作為美租界,併發出一份租借契約。
天津美租界與英租界毗鄰,具體位置為:東臨海河右岸(西岸),南至開灤衚衕(今開封道),西至海大道(今大沽路),北至博目哩道(今彰德道)。總面積為130多畝。
美國領事對於清朝政府的“慷慨大方”,頗有受寵若驚之感。不過,由於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反對租界制度,以及那時候美國正在忙於進行南北戰爭,沒有精力來對天津英租界進行開發和管理;加上當時美國與中國的商業貿易並不稠密,沒有多少美國商人在天津,因此在很長時間,天津美租界都空置在那裏,沒有實際運轉。直到若干年後,美國領事才對天津美租界作出行政管理。
1880年10月,美國領事主動向清朝政府提出,聲明放棄在天津的美租界,將天津美租界交給天津海關代管。
可是,清朝政府沒有回應,也沒有接管天津美租界。
一個想歸還租界,一個不想收回租界——這就有些尷尬了。美國領事只好繼續管理着天津美租界。
1896年,即清朝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的第二年,美國政府第二次向清朝政府提出,放棄租界管理權。
這次,清朝政府有意將天津美租界劃給德國管理。因為前幾年時間,掌握朝政大權的直隸總督、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與德國保持着良好的關係。德國也聯合法國、俄國向日本施壓,幫助清朝政府贖回了遼東半島。但是,英國人也明確提出,索要天津美租界。這讓清朝政府無所適從,只好裝聾作啞,讓美國領事繼續管理天津美租界。
這樣,又過了6年,到了1902年,著名的《辛丑條約》簽訂以後,美國領事見始終無法將天津美租界歸還給清朝政府,便將天津美租界交給英租界代管。前提是,美國對原租界保留一定的權利:美國政府保留於必要時在該租界內行使單獨軍事管制的權利和在租界河壩停泊炮艦的權利;所有在美租界的土地轉讓事項,必須在美國領事館登記等。
清朝政府於1902年10月23日,以津海關道黃花農的名義發佈一份公告,承認美國與英國的租界交易。《駐津英國工部局所轄區域地畝章程》明確寫道:“南擴充界係指該區域曾劃於美國租界而於一千九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由天津海關道佈告聲明歸英國當局管理者。”
就這樣,存在了40年之久的天津美租界變成了英租界的一部分。
【參考資料:《天津通志:租界志》《天津租界史調查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