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對“野雞大學”窮追猛打》
文丨劉苗苗
在全國各地陸續進入高考放榜時間之前,教育部發布2020全國高等學校名單,為學生填報正規高校提供了官方依據,但仍不乏考生掉入“野雞大學”陷阱。
“野雞大學”也稱“虛假大學”“學店”。“野雞大學”一般不具有招生資格,也沒有辦學資質,但為了牟利,會偽造售賣虛假學歷文憑證書,或從事非法招生、網絡詐騙。比如用跟知名大學院校容易混淆的名稱和低分錄取,誘騙考試成績不甚理想的考生報考。如果家長和學生獲取信息不足,稍有不慎就可能中招。
這樣的假大學幾乎年年曝光,可依然不斷增加——2003年至今,其數量從上百所增加到392所。這一方面暴露出相關部門對“野雞大學”的監管還存在不到位、慢作為等情況;另一方面也説明不少家長和學子為圓“大學夢”而飢不擇食,給了造假者可趁之機。
對“野雞大學”就得依法嚴打。各地公安、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應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對“野雞大學”窮追猛打,該限期整改的責令其改正,該沒收違法所得的要沒收違法所得,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不能在利益面前對“野雞大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家長和學子蒙受損失。
企事業單位也要努力扭轉“唯學歷論”的用人觀,提高從能力上考察錄用人才的識才用才能力。教育主管部門則應努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並推進終身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化,讓當下和未來無論考上還是未考上正規大學的學子,將來都有通道和機會通過持續努力提升能力、施展才華,實現自我價值。
當上大學不再被視為“自古華山一條路”,或者就業的“敲門磚”時,“野雞大學”就會慢慢失去生存土壤。LW
刊於《瞭望》2020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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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