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蔣尊玉受賄細節:地產商用紙箱裝千萬港幣送到家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新聞閣社會時事欄目第一時間為您提供全國各地社會新聞,讓您足不出户就能瞭解各地熱點綜合資訊。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日前,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一案塵埃落定。經查實,蔣尊玉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265.6767萬元、港幣4670萬元。

  8月28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蔣尊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蔣尊玉被判刑的第二天,蔣尊玉的女兒蔣丹丹也被判刑。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蔣尊玉共有四次受賄金額達到或超過千萬港幣,其中地產商盧某行賄的1100萬元港幣是裝進兩個紙箱內送到了蔣尊玉家裏,而蔣尊玉女兒蔣丹丹涉案被判也與盧某有關。細節顯示:蔣丹丹結婚時,該地產商直接送了一輛價值近百萬元的保時捷轎車。

  18年升遷路:官越來越大卻越來越貪

  現已披露的細節顯示:蔣尊玉18年的貪腐之路隨着他的不斷升遷“胃口”越來越大。

  經查實:從1996年至2014年,蔣尊玉在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深圳市龍崗大工業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主任、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建築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265.6767萬元、港幣4670萬元。

  蔣尊玉的第一次受賄時的職務是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彼時,深圳市龍崗區布吉鎮布龍路旁有一塊荒地,土地的性質為住宅用地,政府想出售地塊並交由龍崗區國土分局全權處理。深圳市龍園山莊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莊某找到了蔣尊玉,並將裝有100萬元人民幣紙箱交給了蔣尊玉,該公司最終取得了該小區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之後的蔣尊玉的仕途之路一路高升,“胃口”也越來越大,其中單筆受賄最多的一次產生於2013年。其年,他先後擔任龍崗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並後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經查實:蔣尊玉通過他人收受了某教育機構負責人姚某2000萬人民幣元的好處費。

  2008年則是蔣尊玉受賄的頂峯。當時的蔣尊玉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轉任深圳市水務局局長兼黨組書記,在這一年,蔣尊玉兩筆受賄總額就高達2100萬元港幣。

  指示水務局替開發商承擔工程費用受賄千萬

  2008年,蔣尊玉財運不錯。時年底,深圳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盧某找到了蔣尊玉。原來,盧某取得了十五峯房地產開發項目,該項目要求做好邊坡水土治理工程以及項目和塘埌山公園連接的水務工程才能達標,這兩個工程按政策規定應該由開發商盧某承建。

  據蔣尊玉供述:“盧某找到我,希望我指示水務局承擔上述工程,我答應了並安排水務局的下屬單位水保所承建工程,同時由該局承擔了工程所有費用。”

  按照蔣尊玉的説法,盧某為感謝蔣尊玉在工程中提供了幫助,並幫他減少了開支,同時,盧某還希望未來繼續對其他項目的關照,於是,送給了蔣尊玉1100萬元港幣。

  “另一位向蔣尊玉送錢高達千萬港幣的是一位包工頭鄭某。”蔣尊玉説,鄭某做了很多水務局管轄的工程,在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其為他提供了不少支持和幫助。

  2008年底,鄭某為感謝蔣尊玉對其工程上的照顧,送給了其1000萬港幣。

  行賄細節:千萬現金裝紙箱送到家裏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蔣尊玉收受某教育機構負責人姚某的2000萬人民幣元好處費和某地產商鄭某乙1000萬元港幣賄賂是通過他人間接收受的,但地產商盧某和包工頭鄭某甲行賄的千萬元港幣則是蔣尊玉本人直接收受的現金。

  其中送現金最多的是深圳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盧某,他將1100萬元港幣的現金裝進兩個紙箱內,直接送到了蔣尊玉家裏。

  據蔣尊玉供述:“2008年年底的一天,盧某打電話來説晚上到我家玩鬥地主。當晚,盧某和李某一起到我家,他們還各自抱了一個紙箱,盧某説箱子裏裝的是一點意思,1100萬港幣,感謝我在十五峯房地產開發項目中的幫助,當時我沒説什麼,他們將兩個紙箱放在裏屋的走廊上。”

  蔣尊玉説:“打完牌,李某和盧某就離開了。我覺得這1100萬元港幣放在我手裏不安全,因為李某信得過,所以過了兩天就讓李某拿走,先放在他那裏保管。”

  另一位向蔣尊玉行賄1000萬元港幣的包工頭鄭某也是揹着兩袋現金送到了蔣尊玉家裏。據蔣尊玉供述:“2008年12月左右的一個晚上,鄭某和李某到我家裏坐。當時鄭某與李某提着兩個袋子過來的,鄭某將兩個袋子交給我,説是1000萬元港幣,感謝我對他工程上的幫助,還希望我在他以後的生意中支持他,我客氣幾句,並讓他好好幹,以後會繼續支持他,就將那兩個袋子放在大廳的茶几旁,之後他們就離開了。”

  蔣尊玉描述説:等鄭某與李某走後他清點了一下,港幣都是1000元面額的,一共10捆,100萬元一捆。

  父女先後受審:其女結婚收地產商跑車一輛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8月28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蔣尊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蔣尊玉被判刑的第二天,其女兒蔣丹丹因犯受賄罪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蔣丹丹的涉案與前述深圳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盧某有關。據蔣尊玉供述,其女兒蔣丹丹結婚的時候,盧某送給蔣丹丹一輛價值近百萬元的保時捷跑車。

  後來,蔣尊玉覺得蔣丹丹開這種車太張揚,對他影響不好,於是就交給李某去處理,隨後,李某將車過户到他兒媳婦的名下,並通過銀行轉賬支付80萬元人民幣給蔣丹丹。

  當蔣尊玉得知李某將80餘萬現金打給其蔣丹丹後感覺不妥,怕留下痕跡,於是便安排其妻子從銀行取出現金還給了李某。

  李某證實:其辦理過户後,看到購車發票抬頭上寫着盧某公司的名稱,才知道車是盧某送給蔣丹丹的。

  李某説:“購車發票上寫着70多萬,加上購置税之類的一共約80萬。過户手續辦完後,我將錢打入蔣丹丹的銀行賬户。2013年春節後我去蔣尊玉家裏,他説讓蔣丹丹把80萬元轉回給我,由我提現,我説可以。”

  本文來源於新聞閣:轉載請保留鏈接,不保留本文鏈接視為侵權,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