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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福士廣場的一家奶茶店在今年上半年晉升為“網紅” 。 視覺中國 圖
位於來福士廣場的一家奶茶店在今年上半年晉升為“網紅”,人氣最旺時,要排隊七小時才能買到。
這周,記者在上海人民廣場和徐家彙,幹了5趟“排隊的活”,總計9小時,賺得140元。
因為排隊的事,愈發讓人看不懂了——上海人民廣場隔着一條馬路的兩家店,一賣茶飲料,一賣傳統糕點,數月前動輒排隊數小時,人稱“人廣雙雄”。眾人皆見,四周“黃牛”叫紛紛,排隊路人慾斷魂。那之後,“網紅店”被複制推廣,時不時會有面館、餛飩店、傢俱店等,從默默無聞到猛然間門庭若市,竟有盛夏露天排隊近百米、遮陽傘接成長龍的“盛況”……“假排隊”的質疑從未停歇,“網紅店”的聲明總在否認。還有店家公開“賭誓”:若有人能拿出該店僱人排隊的有效法律證據,全店相送。
爭論喧囂間,“網紅”更紅,但人們心底深知它不合常理。何等誘惑,能抵得上三五小時的排隊耐心?可好奇心愈起,“稀缺”便體現價值,幾十元錢的飲料和糕點,便能在朋友圈裏享受一把被羨慕的感覺,讓人心癢癢——
好一齣“心理戰”和“營銷戲”。然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關於“網紅店”排隊的真真假假,目前落實證據和具體執法存在困難,記者想深探究竟,故應聘“排隊託”,去看那眾生相。
“自己人”與“真客人”
9時45分,人民廣場的來福士廣場門口,正是記者這批“排隊託”的集合點。這是昨晚在微信羣裏約好的。在各種兼職網站和羣裏,“排隊充場”均被形容為“打醬油活”,輕鬆、湊數。
“同事”總有一兩個掉鏈子的,拖拖拉拉,羣裏各種迷路和問路,10時出頭才湊齊11人,一路逶迤去幹活。任務是給附近一家新開業的、不過數平方米臨街熱狗店“捧場”——幹活前領隊集中吩咐幾句要點,一要買最便宜那款熱狗,可打包也可自己吃,留好小票事後報銷;二是別緊張,切忌猥瑣張望,要自然大方,裝成普通客人;三要在羣裏聽指揮,有時可分批去,有時要一起排隊“轟”一下。
眾人無異議,開工。
等熱狗的間隙,大家站在店門附近玩手機。領隊常在附近巡走蹲坐,觀察隊伍,視情在微信羣裏發來注意事項:“排成一隊,要有秩序”“等候時也儘量在旁排成一隊”“熱狗也可在門口吃”。
新人新店新工作,大家都挺認真,不過似乎也免不了尷尬——熱狗做得挺快,即便十來人排隊,並敬業地在店門外消磨時間,前後逗留也就20多分鐘,若三四人分批去排,不過十來分鐘。大多數時候,記者環顧四周,竟都是“自己人”,彼此默默使個眼神,相視一笑。偶爾,在消磨時間時有“真客人”來,見排隊,稍遲疑,店長機靈,招手脆喊:“這邊點單。”排隊者們便迅速自覺地讓出一條道。
或許是考慮“自己人”的“重複率”不能太高,於是每人每兩小時只能排3次,真正的“工作”時間不過約40分鐘。其餘時間,自由活動,玩手機之外,可以逛書店或超市,吹着牛和空調,等羣裏召喚。
休息的間隙,大家分析起這家熱狗店的成敗得失。有人嫌它產品單一,熱狗不好吃再請人排隊也沒用;還有人説,市口不好,周圍居民多是大爺大媽,適合賣葱油餅和大餅油條,這種針對年輕人口味的熱狗該開到學校附近去。大家還給熱狗店算成本,要負擔店租和人工,一天至少得賣出200根熱狗,可到了17時30分,看收銀條上的編號,當天不過賣了73根,其中還有不少是“自己人”買的……
原本沉默的領隊忍不住插話:“店家出錢太少,排隊人太少了……”他和對方商量過,至少要四五十人,十人一批來排隊,這樣人流不斷氣勢足,重複排隊的間隔時間長了,組織者、排隊者也相對輕鬆。他舉例説起上次組織給某茶飲料店排隊充場,叫了100多人;還有一次,他為某限量版手機造勢,召集來1000多人,而且幾乎都是大學生。“給多少錢才能幹多少事。”他説。雖然抱怨店家出資不夠,但他當天的朋友圈,仍然發佈了該熱狗店排隊的“火爆”照片和視頻,配文字:“生意槓槓的。”
幹這行,他自稱是“元老級”,還有個頗具江湖氣的網名兼綽號。真名不知,姑且稱之為“大哥”。
圈子裏的熟面孔
“排隊託”有圈子。在人民廣場和福州路沿線,無論是“人廣雙雄”還是各家青團、月餅店附近,不少人都識得“大哥”。
這家熱狗店的排隊生意,便是“大哥”談下來的。店方的要求有“18到35歲”“人儘量不要重複”“最好是女生”等,簽了合同,排隊持續一週,每天上下午各一場。“大哥”給大家開出的酬勞,是每小時15元,現場結賬,手機支付,方便得很。
雖是“打醬油活”,可招人似乎不易——年齡受限制,工作時間短,賺錢也不多。為避免“重複”,參與一場後只能隔兩天再來。記者還特意換了服裝造型和眼鏡,想不到,竟數次偶遇熟面孔。
有一對説上海話、50來歲的“姐妹花”,其中一位戴墨鏡、穿花衣,她見路人遲疑時會主動“敲敲邊鼓”:新鮮事物,總要嚐嚐看吧。她們的計劃,是趁這幾年沒事幹,“混混日子”,若有了孫子、外孫,便不出來了。她倆抱怨領隊太較真,用年齡限制不讓她們多來。據她們觀察,現在好些店排隊都要求年輕人了。“哪來這麼多年輕人有空?依我看,退休工人最適合來排隊。”墨鏡阿姨説。
熟面孔裏最年輕的,是一位20歲出頭的姑娘,微信裏有數十個兼職羣,一刷不見底。她自稱身體弱又不擅長溝通,便辭了銷售專做“打醬油活”。她給記者看最近的“好活”,比如某飯店充場,“坐店裏玩玩手機就行,每人130元,年齡18到28歲,穿着整潔乾淨”;還比如某會展中心招人充場,“只要女生,自備不限任何款式筆記本電腦、打開電腦可以玩遊戲上網看劇,無任務,工資3天300元”;還有“裝作面試的人,1個小時40元”……一番挑選,她更喜歡七夕節去某商場假裝情侶充場,想浪漫地過個節。
在一邊低頭玩着某手機遊戲的小胖突然冒出一句:想不想來給手機遊戲活動充場?但需要“玩得好……賬號至少有14個英雄”。姑娘聽得迷茫,請小胖説點“靠譜的”,小胖便説起自己的“豐功偉績”:陸家嘴某商場招人假裝逛商場,他招了300人;前不久松江區某商場活動,150人來排隊,也是他組織的……於是大家紛紛加了小胖的微信,求工作。
“自己人”中,“卧虎藏龍”。某日收工後,記者和“同事們”閒聊,有人説起“姐妹花”,感慨人家夠精明,今年2月便開始在“人廣雙雄”排隊,半年來光排隊,每人賺了至少1萬多元。説完,對方感慨自己後知後覺,6月才去排隊,只賺了點小錢。接着,她便帶記者去看看,某“網紅茶店”如今還能排隊賺錢否?
不過,這類排隊賺錢的活,倒是與充場不一樣。記者在“網紅茶店”門口結識了兩名“黃牛”。他們目前的賺錢模式,是買好茶飲料後,候在商場門口低聲向路人兜售:“現貨要麼?不用排隊。”
一位“黃牛”大叔懷念半年前最紅火的光景,他一天隨便能賣出去三四十杯,每杯至少加價50元。如今,他帶着點愁苦,説生意不好:他16時來,到天黑才賣出去4杯,每杯不過加價10多元。記者説起“大哥”剛接的一個生意,也是代買該茶飲料,兩杯售價150元,相當於一杯加價約40多元。“那肯定是老客户,現在很少了。”大叔羨慕的語氣中,帶些失落。
兩種“排隊活”
記者進了圈子,漸漸懂了門道,“排隊活”至少分兩種——
第一種,類似這家熱狗店,新店開業,需要人氣,便請人運作排隊或充場,製造“熱鬧”假象。各地均有媒體同行曝光過類似行為,被稱為“前門買,後門還”。
另一種則未必是商家行為,可能出自“黃牛”之手。比如,某公司開慶祝大會犒賞員工,要發100杯“網紅茶”,一則為員工福利,二則搞個噱頭,可那家“網紅茶店”限購,且不提供外賣服務,要想短時間內湊夠新鮮的茶飲料,只能請“有門路者”幫忙。“有門路者”,自然就是能組織人排隊的“黃牛”們。
前不久,圈內傳聞,大訂單來了,某“網紅茶店”的人民廣場和徐家彙兩家店,9時30分都需要人排隊。招聘的領隊告訴記者,“排一次20元,多排多得”。18日,記者赴徐家彙店,接了第二種“排隊活”,過程是這樣的——
先去領隊處領便籤紙,上面寫着3杯茶飲料的名字,叮囑“限購3杯,別買錯”。“網紅茶店”位於某商場中,記者傻傻等在商場門口時,遇見了“姐妹花”阿姨,兩人招呼,別在這等,去後門排隊。
商場10時開門,記者隨“姐妹花”到了茶店後門。9時50分,便有約25位“自己人”擺好了排隊架勢。5分鐘後,保安發排隊號碼牌。記者顧盼,排隊者中數位是在熱狗店見過的熟面孔,點頭致意。
商場開門了,幾位“真客人”顯然是從商場大門進去的,繞了彎路,聽着保安指示,才發現了後門這支沉默的隊伍。有人看了就給隊伍拍照,也有人驚呼“這麼多人”。
10分鐘後,記者點單完畢,坐着等茶,卻突然覺得不對勁——熟面孔怎麼都不見了?猛然醒悟,疾步往大門外走,遠遠看見他們圍着領隊大姐。記者趕緊把點茶的單子交了,問是否還能排一次,對方揮揮手説沒了。只好結賬,3杯茶61元,加20元“排隊費”,領隊用微信發來81元紅包。
“姐妹花”動作也慢,沒搶到第二次排隊的機會,一時又無處可去,便在門口和記者閒聊——和“黃牛”大叔一樣,她們也感慨起半年前的好光景,最先有朋友請她們去排隊,排一次給80元,後來發現“網紅茶店”實在太火,就自己排隊買來,轉手賣掉,加價50元沒問題,最多一天能掙六七百元;她們也去“網紅糕點店”排隊,光一張排隊號碼單就能賣數十元。“鼎盛”時候,一家“網紅店”,至少十多位“從業者”依附周圍,連流浪漢也來分一杯羹。如今,只有排隊訂單來了,她們才“賺點小錢”。
一旁的熟面孔男青年也搭話,説幾個月前他只要轉戰幾處“網紅茶店”,一上午就能賺100多元排隊費。他指着商場門口的空地比劃,“當時這裏至少五六個兜售茶飲料的 黃牛 ”。
數人看了一會兒眼前冷清的空地,末了説起那位專職排隊的年輕姑娘才是真精明,她沒來排隊,因為“就賺20元,來回地鐵就要8元”。
微妙的平衡與灰色的機會
想不到“網紅茶店”的排隊如此神速。記者“收工”兩小時後,徐家彙的領隊大姐便曬出朋友圈圖片,80多杯“網紅茶”擺滿一整張桌子,配文字“已送貨完畢”。
記者曾數次嘗試和領隊大姐套話,對方滴水不漏:“只是給老闆打工。”不知道今天究竟招了多少人排隊,也不透露自己招人的“提成”。她好意相告,下個月可能會有月餅的訂單,可以來淮海中路排隊。同樣,人民廣場的“大哥”也誠邀過記者,再過段時間,月餅要人排隊。
月餅排隊,也是第二種排隊活。幾款“網紅”月餅有時會限購,因此“黃牛”們有了僱人排隊跑腿的商機。不過,“這也是去年才有的新花頭。”“大哥”説,當下的“網紅”來也快去也快,比如某茶某糕點,半年前厲害,現在不過如此。他從買賣月餅票起步,在上海做“黃牛”十多年,幾番起伏,經手過不少紅火的產品。
他有自己的“生意經”。比如,他説起早年給房地產商組織“顧客”充場看房買房的情形,樓盤在遠郊,用車拉人不便,可總有人遲到、變卦,挨個聯繫,煩不勝煩。還比如,他更傾向於和小小的奶茶店、熱狗店談合作,墊付的排隊充場費用能快一些現金結算,而正規的大公司要走流程,反而不如“野路子”靈活。他總結心得:當“網紅”不紅之時,須抓住下一個機會,趕緊“轉型”。
“大哥”認為,在沒有重大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並不會有“黃牛”去舉報網紅店,網紅店也不可能自曝家短陷“黃牛”於不義之地,這是一種微妙的平衡,也是對於“排隊營銷”嚴格執法的難度所在。
“開一家店,沒有三五十萬元營銷投入,根本火不起來。”這句“大哥”的經驗之談,若成為“行規”,那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如何能被確保?若“爭做網紅”成為營銷的常規手段,套路又如何留住真客人?
“大哥”甚至用過一個“坦率至極”的微信頭像,寫着一句——“做生意講究誠信,你信我,寥寥數語,便可成交;不信我,口若懸河,也是徒勞。”
“做生意講究誠信”,這話總該是永恆的生意經——儘管被“大哥”用錯了地方。
手機不離手的“大哥”與記者道別時説:“你還年輕,慢慢來,機會很多。”記者心想,但願這樣的灰色機會,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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