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疫情好轉,全國範圍內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樑和隧道)於5月6日零時恢復收費,申通、圓通、百世、韻達等快遞公司先後發佈公告稱,將調整快遞價格。因為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相關,此事引起了強烈關注。(5月12日《證券日報》)
多家快遞公司漲價的理由均是收費公路恢復了收費,造成運輸成本上漲。這種説法乍聽起來有點道理,但實際上根本站不住腳。因為快遞公司向消費者收取的快遞費,早就將過路費等成本計算在內了。疫情期間,全國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費,已經減輕了物流企業的運輸成本,但這種政策扶持不可能持續存在。
按理説,快遞公司漲不漲價,是企業自己的事,但如果以“恢復公路收費”為由漲價就沒有道理了。按照快遞公司的這個理由,今年春節之前,高速公路是收取過路費的,那麼在開始免收過路費後,快遞價格應該下調,然後5月6日恢復公路收費後,再把快遞價格恢復到春節前的水平。如果是這樣,廣大消費者無話可説。如果快遞公司的快遞價格在免收過路費後分文未減,現在又以收費公路恢復收費為由進行上調,那就説不通了,有點蠻不講理了。
不可否認,受運輸成本增加、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價格上漲、倉儲存放成本不斷走高等因素影響,快遞業的運營面臨着諸多壓力,如果不上調價格,那麼利潤會越來越低,可能陷入難以生存的境地。重壓之下,快遞業適度漲價是可以理解的,但多家快遞公司以公路恢復收費為由“組團漲價”則是説不通的,這種行為已涉嫌價格壟斷,也讓快遞公司的誠信飽受詬病。
目前,中國的快遞市場已經很成熟,大型快遞公司就那麼幾家,市場進入了存量競爭階段,傳統的中小快遞企業很難入局。這種情況下,幾家規模較大的快遞公司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嚴重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原則,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既然快遞公司“不約而同”集體漲價的背後存在壟斷協議的魅影,有違法嫌疑,那麼市場監管部門、郵政主管部門就應當儘快立案調查,依法處理,進而規範快遞市場價格體系。
總而言之,法律的交給法律,市場的交給市場。消費者並非不能接受快遞漲價,但漲價必須合法、透明,不能以不正當手段漲價。若快遞公司存在違法串通漲價的行為,就必須依法予以處罰,絕不能放任串通漲價成為快遞行業的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