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作案選吉日 作案的日期大多有6這個數字

  小偷作案選吉日,作案的日期大多有6這個數字。提到記賬,很多人率先想到的是記錄日常的開銷,便於理財,不過,2月20日丹陽警方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的一起盜竊案中,男子李某的“記賬”本上寫的都是行竊日程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偷了哪種品牌的車。更加奇怪的是,作案的日期大多有6這個數字。

  丹陽警方1月份破獲了一起30多輛電動車被盜案,價值數萬元。讓民警驚訝的是,這個小偷有一個特殊的嗜好:他每作案一次,都會將作案日期、地點及被盜車輛信息進行“記賬”.最終,這個“賬本”也變成了他盜竊的鐵證。

  去年12月,民警接到市民吳某報案稱,自己的電動車被盜。接警後,民警們迅速趕往現場。經調查,案發當天中午12時30分許,一箇中年男子將吳某的電動車盜走並騎行至大聶村附近。


  民警發現,李某有多次盜竊前科,在他的暫住地經常有來歷不明的電動車出現。1月10日,民警在李某的暫住地將其抓獲,當場繳獲電動車兩輛,並發現了他的盜竊“賬本”。

  “賬本”中,有29行字詳細記載着他的作案史——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偷了哪種品牌的車,而作案日期大多是在帶“6”的日子。

  民警詢問李某,為什麼“賬本”上盜竊的時間有這麼多帶6的。李某表示,6是他的幸運數。

  原來,2015年底,李某在盜竊的一輛電動車儲物箱裏發現了一本筆記本,之後便萌生了記賬的念頭。但之前盜竊的日期已經記不清,李某便用自己最愛的吉祥數字“6”進行了填充。

  “他説自己曾經也想要改過自新,想主動到公安機關交代情況,所以有一次沒事的時候,就在家裏回想了一下,一年來偷了哪些車、在哪些地方,然後記在筆記本上。”丹陽市公安局陵口派出所民警説。

  據介紹,今年39歲的李某一直沒有工作,最大的愛好就是賭博,為了籌集賭資,他曾經先後5次因為盜竊被警方處理。2015年12月份,李某在刑滿釋放之後,又幹起了老本行。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還在調查審理當中。

  ■警方提醒

  李某的偷竊方法很簡單,他選擇那些沒有額外加鎖的電動車,然後用隨身攜帶的舊電動車鑰匙去捅開,能捅開的話就直接騎走,捅不開的話就直接把電動車推走。所以,市民將電動車停放在外一定要注意是否鎖好,不要將電動車停放在人流較少或者偏僻的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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