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10個月對2266名涉罪民營企業家變更強制措施

  檢察機關開展涉民營企業家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近10個月

  對2266名涉罪民營企業家變更強制措施

  本報北京5月8日訊 記者周斌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2019年7月最高檢部署開展涉民營企業家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工作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審查相關案件10922人,立案3506人,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2519人,被採納2266人,採納率90.0%。其中,審查涉黑涉惡案件涉民營企業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605人,立案95人,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29人,被採納26人。

  專項活動期間,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持每案必審,堅持“能不羈押的不予羈押”,依法審慎、規範開展涉民營企業家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努力減少對民營企業家的不必要羈押,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介紹説,檢察機關主動適用公開審查模式,進一步擴大涉民營企業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社會影響力和公信力,為非公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河北、內蒙古、上海、福建等地檢察機關大膽運用羈押必要性公開審查模式,對有影響、較典型的涉民營企業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進行公開審查,將審查工作置於陽光下運行,破除“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增強辦案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進一步擴大影響力和公信力。

  與此同時,各地檢察機關結合辦案中掌握的民營企業實際情況,找準民營經濟司法需求,主動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通過以案釋法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幫助民營企業提升防範法律風險的能力,提升企業從業人員尊法守法意識,促進企業依法經營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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