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環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家國企,壟斷了廣州所有的垃圾焚燒項目。該企業及其母公司多名高層牽扯到腐敗窩案中,呈現“塌方式腐敗”。最近該窩案開庭審理,更多內幕曝光。而這顯然不是一城一企的問題,背後折射出的市政公共事業腐敗,值得深究與警惕。…[詳細]
要點速讀1市政腐敗不僅導致浪費與低效,更大的問題是降低了公共產品的質量,在垃圾處理上甚至可以説禍害子孫後代。2舉辦市政事業,本質上是個社會治理問題,而沒什麼比尊重並引發社區居民的熱情更重要。顯然,自上而下的壟斷是做不到的。市政腐敗的方式不少見:壟斷—招標—吃回扣,而在數額方面實在是塊大肥肉
根據《南方週末》的最新報道,2012年前後,廣州市定下一舉興建5座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宏大計劃, 每個工程的投資規模平均超過10億元。在垃圾焚化爐等招標上,便存在暗箱操作空間,國企高管幫助競標單位拿項目,然後吃回扣。目前庭審披露的信息是,有三名高層加起來收受了某工程公司的老闆1930萬元,幫助其拿下總造價在15億元的4個項目。
垃圾焚燒項目造價很貴,尋租空間大
貪腐的手段並沒有什麼出乎意料之處。但是,涉及的項目金額非常驚人。事實上,目前中國的市政建設處於高速發展中,相關工程、服務等自然而然成為“碩鼠們”眼中的肥肉。再舉個稀鬆平常之物——路燈的案例。2015年,《北京青年報》一則報道如此説: “小小路燈的背後,往往是數千萬甚至上億的鉅額投入。”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大中城市上十萬盞路燈的日常改造維護、電費支出、廣告承租等方面都是鉅額收支,從設計招標到驗收維護,每個環節幾乎都得花錢疏通。而動輒上億元的豪華路燈亮起來的同時,往往倒下一批“小官鉅貪”。
小小路燈也是貪腐高發的市政項目
金錢賄賂之外,還有性賄賂之門,《今日話題》曾經痛斥過某地城管部門對於街邊廣告牌的壟斷與尋租,以至於女商販不惜以身作“禮”。
總之,市政建設的貪腐問題,並不少見,非常普遍,而且數額往往驚人,性質非常惡劣。
市政腐敗不僅導致浪費與低效,更大的問題是降低了公共產品的質量,在垃圾處理上甚至可以説禍害子孫後代
世界銀行官員丹尼爾-考夫曼博士等多名學者的研究都發現,腐敗鼓勵政府進行錯誤選擇,把資源從高社會收益、低腐敗機會的項目轉移到低社會收益、高腐敗機會的項目中去。中國的市政設施、服務腐敗當然也存在這個問題。廣州的垃圾焚燒腐敗窩案發生之後,涉及項目重新進行了招標,標底下調15%,根據官方説法,僅此一項便為市財政挽回了數億元損失。更讓人擔心的是低效與低質。既然企業已經通過腐敗交了“租金”,自然而然要從別的地方偷工減料找補回來。而中國的垃圾焚燒普遍存在標準就比發達國家低,執行起來更是變樣的問題。
《南方週末》的報道中,更揭示了另一個驚人的事實,為了壟斷尋租,相關涉案人員更是阻礙垃圾分類進程。因為垃圾分類做得好,自然減少了大量焚燒的量。而不管是建立設施還是焚燒垃圾,可都是有政府補貼的。然而,良好的垃圾分類才是垃圾焚燒的前提,我國的垃圾大多數未實行分類處理,這不僅使得資源回收的比較少,需要燒的量也更多,而且這樣的垃圾燒起來,很容易造成結塊堵爐、燃燼率低、甚至熄火停爐等事故,在這種非正常運行下,焚燒產生的污染物質也會更多。可以説,做不好垃圾分類,就沒辦法很好地解決垃圾圍城,這是個貽害子孫的問題。
新快報記者2012年報道的未充分燃燒的垃圾
當下大力發展公共事業並提供高額補貼,成為很多國資壟斷經營的盛宴,不得不讓人更憂心市政建設腐敗問題
而今,為了經濟增長,各級各地政府都在大力地發展公私合營模式(即PPP),該模式中政府會提供大量的補貼、優惠,而企業能夠得到市政建設等公共事業的特許經營權。然而,大家發現,所謂的公私合營,“私”卻往往指的是各種各樣性質的國企,民資沒有辦法分得一杯羹。如新華社前些日子報道,太原一家民企老闆拿着數億元投不出去,想要建一個城市停車場太難了,被各部門的各種條條框框所限制着。
也就是説,各種各樣的國企更有機會得到特許經營權,並通過這樣的壟斷的權力,很容易滋生出各種腐敗,形成大量低效、浪費的公共事業項目來。
今年以來存在嚴重的民間投資和國企投資背離,這和民間投資很難拿到政府項目也有關係(圖片單位:%)
放權到基層,讓社區人民多嘗試市政公共事業的治理很值得嘗試
中國當下的市政腐敗問題,常常被類比於美國“進步主義時代”(即1890年末——1930年代)。那個時候的美國,城市飛速發展,吸引了很多外來人口,市政建設的需求很強烈,政客們也充分地利用了市政合同與特許經營權進行尋租。財新網刊登了任教於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的麗貝卡-米妮斯的文章《美國進步主義時期的腐敗與增長》,該文介紹了一個非常有啓發性的經驗——“許多郊區和西南部城市廢除了市長—議會式的政府,轉而採用了“準企業”委員會或者城市經理(City Manager )的形式。他們沒有把管制擴展到同樣程度,而且儘可能避免市政府所有制。本地公共產品的提供完全私有化,而不是實行市政合同或者政府供給,這一模式在郊區迅速擴展。如今,在很多社區裏,業主協會僱用和監督諸如垃圾清掃和公共環境維護這類服務。這些改革帶來了較低的腐敗,郊區以及陽光地帶城市的腐敗比北部和中西部的老中心城市要少得多,儘管郊區和陽光地帶有較高的財富和經濟增長。”
讓社區組織充分地參與到市政公共事業的管理中去,也是德國的成功經驗。在德國,垃圾處理等市政事業原本是完全國有的,然而,虧損、低效等問題一直存在。因此從1982年開始對市政公共事業進行市場化改革。充分地發揮社區的力量,公共事業由社區共有,存在社區自己舉辦相關機構或者社區向企業買服務等多種形式。這樣,不僅僅能夠靈活地滿足社區居民的需求,激發他們的熱情,還能夠在社區間激發競爭,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德國的垃圾處理以社區舉辦為主
通過以上兩個例子不難看出,舉辦市政事業,本質上是個社會治理問題,而沒什麼比尊重並引發社區居民的熱情更重要。顯然,自上而下的壟斷是做不到的。
隨着大量地投入財政資金舉辦市政公共事業,相關腐敗越來越值得警惕。而這不僅僅是貪污浪費納税人的錢的問題,市政公共事業關係到每一個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乃至生活尊嚴。所以,讓社區人民能夠充分發揮作用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