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在我們那個年代可以説是聞之色變,當然是老師的臉色變。小編的初戀就是在中學時代,所以這個話題我覺得我有必要講實話,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們學校當時的一些男女戀愛守則。
戀愛守則一:在校園裏談戀愛被校級領導抓到者,直接勸退。
你沒有看錯,就是勸退!這好像也不新鮮了。前幾年貴港某中學因為學生手機,戀愛問題就勸退了十幾個學生,後來還把新聞搞大了,上了央視新聞。在早婚早產的鄉鎮,特別是偏遠農村,早戀在家長們的心中是理所應當的事,所以即使學校通知家長勸退,家長也不會去哀求挽留。我讀初中的三年,我所在的年級就有五人因為早戀問題挨學校勸退的,結果只有一個女生後來轉校了,其他的都在我高中畢業之前結婚生子了。
所以如果你對鄉村的早婚早戀情況有過基本瞭解,就不會覺得在學校裏早戀被勸退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情。
戀愛守則二:在校園裏男生和女生在一起走路不能小於三十公分的距離。
所以男同學最高興的就是在教室談戀愛,因為即使不能同桌,但是前後左右桌的距離已經是很近的了。有些膽子大一些的就在校園燈光比較暗,行人比較少的地方卿卿我我,更多的人其實都是選擇寫情書,而且還是有中間人傳遞的那種。現在回想起來,那是非常的純潔。
戀愛守則三:女生不得穿低於膝蓋的褲子裙子,男生不可以吹口哨。
我們那個90年代,其實已經相對開放,加上青春期,以及當時台灣偶像劇的流行,男生女生都是電視劇裏的打扮,學校禁止也是理所當然。女生們情竇初開,最喜歡那種有點拽拽的男生,吹口哨者最為搶手。
戀愛守則四:男生不得主動邀請女生去家裏過節,吃生日派對等活動。
鄉鎮目前還是比較喜歡隆重的過節,比如我們那裏的領頭節,大水節,就非常的熱鬧,家家户户都以辦了多少席為榮。所以那些希望孩子在學習之餘討個媳婦的家長,他們就會鼓勵孩子帶女同學回來過節,一度風靡。
以上四點就是我那個學校的戀愛守則了,不過一向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早戀依然是層出不止。不知道各位當年學校裏有沒有禁止早戀的通告呢?近日網上有一所高校的戀愛須知就火了一把,很多網友紛紛表示這個時代還禁止早戀是學校落後了,不知道你怎麼看?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小師弟”:漠然想起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