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庭前提交證據 馬蓉露骨聊天記錄曝光
馬蓉庭前提交證據,馬蓉露骨聊天記錄曝光。昨日下午,王寶強訴馬蓉離婚及馬蓉訴王寶強名譽侵權兩案均在朝陽法院舉行庭前會議,現場引來數百名媒體記者和圍觀羣眾。王寶強現身法院,但馬蓉未露面。據瞭解,王寶強新增一項訴訟請求,要求馬蓉支付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法院現場王寶強露面引數百人圍觀
庭前會議本來安排在昨天14時開始,但自中午12時開始,便有媒體持直播設備前來直播。至12時50分,朝陽法院大門前已聚集了數百名媒體記者及圍觀者。為維持現場秩序,數十名警察在朝陽法院大門兩側各設警戒線拉出一條通道,阻止圍觀人員靠近。
13時14分,一輛紅色轎車駛至朝陽法院大門口,記者們霎時蜂擁前去,秩序一度失控。車門打開後,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先下車,隨後,身穿深色連帽衫的王寶強戴着墨鏡下車,並在他人引領下進入法院,走向安檢通道。
庭前會議一直持續到18時許,雖然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但法院大門外圍觀者仍人山人海。但庭前會議實際上已於半小時前結束,王寶強同張起淮等乘坐一輛黑色轎車離開。
隨後,多名警察撤去警戒線,人羣漸漸疏散,但仍有多家媒體記者聚集在法院大門口不願離去。
庭前會議法院要求雙方進一步舉證
據瞭解,昨日下午兩起案件都進行了庭前會議,王寶強及其律師張起淮、馬蓉的律師參加了庭前會議。馬蓉本人雖然未到庭,但其已在庭前會議前陳述了自己的意見。
在第一起案件的庭前會議中,王寶強一方圍繞馬蓉婚內出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及要求分割的共同財產進行了舉證;馬蓉一方圍繞子女身份情況提交了相應證據。法院則要求雙方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解除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問題、被告是否存在過錯及是否對原告造成精神損害進一步舉證。在第二起案件的庭前會議中,馬蓉一方提交了王寶強發佈微博給其造成名譽損害的證據,而王寶強一方則不認可侵害了其名譽權,其雖未當庭提交證據,但表示將在舉證期限內提交。
因雙方均表示有證據提交,故法院給雙方規定了舉證期限。此外,王寶強以兩案同時審理可能產生衝突為由,向法院申請中止審理名譽權糾紛一案,該申請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是否准許。
據張起淮透露,王寶強在要求兩個孩子的撫養權、要求馬蓉支付孩子18週歲之前的生活費及要求分割9套房產等基礎上,還新增了一項訴訟請求,要求馬蓉支付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據瞭解,因馬蓉曾向法庭申請不公開審理,故未來兩起案件的庭審均會不公開進行。
昨晚,王寶強在微博上表示感謝,並稱庭前會議進展順利。他在微博中稱,本想結束後見面致謝,但因庭前會議時間較長,結束時天色已黑,法院方面希望不要引起現場騷亂,所以只能先行離開,“對來到現場的朋友不能當面説聲‘謝謝’,只能心懷感激,有你們在,我會一直很堅強,法院一定會公平公正處理此案!期待最終審判”。
■名詞解釋
庭前會議是指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及其律師,就與庭審相關的情況進行了解並聽取意見。庭前會議只是程序性內容,不進行實質性審理。根據規定,庭前會議可以包括6項內容,1.明確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答辯意見;2.審查處理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申請和提出的反訴,以及第三人提出的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3.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決定調查收集證據,委託鑑定,要求當事人提供證據,進行勘驗,進行證據保全;4.組織交換證據;5.歸納爭議焦點;6.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