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死嫌犯當官 只判未罰內幕太驚人

  警察打死嫌犯當官,只判未罰內幕太驚人。只是因為偷了羊,卻被警察帶到了警局並且毆打致死,這做法也太可怕了吧。在這個事件之後,涉事的警察卻在這事件之後升官發財了,簡直是匪夷所思。

警察打死嫌犯當官 只判未罰內幕太驚人

  19年前,涇陽縣公安局橋底派出所5名民警和2名臨時工,將一個涉嫌偷羊的男子刑訊打死後,派出所除了教導員外,其他人員全被追責。4年間,案件經過兩級3個法院5次判決(裁定),被告人從實刑改為緩刑,後又從緩刑改為實刑。6名被告人(一名聯防隊員在逃)分別被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從再審判決作出的2001年11月至2015年12月,14年中,兩名分別被判4年和3年有期徒刑的警察卻一直未被收監。

  2016年3月15日,王忠安放棄了最後的努力。此前,他一直替弟弟王忠福申冤。

  王忠福在兩個月前被興平市公安局執行逮捕,原因是14年前的一份判處王忠福有罪的刑事判決書。而這份判決書,在14年前已是終審判決,而當地法院不知道什麼原因,將這份判決書的執行忘記了,直至去年的一個網上舉報,才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

  而這份生效的判決書,其實是案件的第5次審判,而案件的發生還需要從19年前説起。

  第一個涉嫌偷羊者 在派出所裏上吊

  根據當時眾多的法律文書和對一些當事人的採訪,華商報記者試圖還原當時案發的過程。1997年5月16日下午,涇陽縣公安局橋底派出所代理所長王忠福,得到昔日同學的一條線索,後者所在的口鎮派出所抓到一名涉嫌偷奶山羊的嫌疑人王會義。

  今年3月15日,距案發已經19年了,王忠安依然認為弟弟王忠福當初因急功近利而使仕途盡毀。“忠福當時是派出所代理所長,總想立功轉為正式所長,這種心理使得他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

  王忠福的這個同學當時是名普通民警,為了成全王忠福,將王會義送到了橋底派出所。王忠福發現,王會義此前曾因涉案被刑警大隊抓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會義在被審查時,竟戴着手銬逃脱了。

  抓回來後,王忠福安排聯防隊員門長勝給王會義戴上腳鐐,副所長侯軍社讓聯防隊員門長勝把王會義掛到派出所後院的榆樹上,對其進行毆打。

  當時生效的判決書查明:由於不斷被毆打,王會義於1997年5月18日下午乘上廁所之機,用褲帶在廁所內上吊自殺,被發現後,民警將其解救下來。次日零時,王忠福指派民警華偉傑、李永利繼續審訊王會義。

  訊問過程中,因王會義交代其盜竊山羊的時間有出入,後來參加審訊的侯軍社連打王會義十幾個耳光,並端起臉盆,將一盆水潑在王會義的臉上。

  王忠福在審訊時,他用濕毛巾在王會義臉上抽打。侯軍社用白塑料管在王會義胳膊、背、腰、腿部抽打……王會義最後被扒光衣服,赤身裸體地被掛在後院的榆樹上。5月19日晚上,王會義繼續遭到刑訊逼供,供述還有一個同夥侯一娃。

  第二個涉嫌偷羊者 被打死在派出所

  民警李永利,1997年大學畢業被分配到橋底派出所,後來也成了民警集體打死偷羊疑犯的涉案人。2016年3月10日,華商報記者在三原縣見到了李永利。

  李永利回憶,王會義當時供述,和他一起偷羊的是該縣興隆鎮侯莊村的侯述偉(小名侯一娃,由於判決書受害人都以侯一娃稱呼,所以下文都稱侯一娃)。

  面對華商報記者,侯一娃的妻子吳文英回憶,侯一娃身高約1.75米,遇害那年33歲。

  1997年5月21日凌晨1點左右,侯一娃和妻子以及一對兒女正在地窯(當地一種挖在地下居住的窯洞)睡覺,突然幾名男子砸開地窯窗子,翻進地窯。進來的幾名男子穿着警服,説他們是派出所的,要侯一娃去所裏“問個話”。兩個娃娃嚇得放聲大哭,大的五六歲,小的四五歲。

  到了派出所後,王忠福問侯一娃“你知道為啥叫你來”?侯一娃回答不知道,王忠福説將他掛到後面考慮去。

  接着門長勝、李永利將侯用背拷掛在派出所後院的榆樹上。直到次日零時許,才將侯一娃放下來,但是更為嚴酷的嚴刑拷打才開始。

  民警王會平拉着侯一娃準備去前院審訊,因為下台階時侯一娃差點將王會平拉倒,王會平於是將侯一娃拉跪在台階上,用腳踢、用塑料管抽打,導致侯昏倒在地。

  22日凌晨3時,王忠福從外面回來,發現侯被銬在樓道西牆南面的鐵環上,就叫民警將其繼續掛在後院的榆樹上。

  2016年3月8日,幾經周折華商報記者找到了當晚的一位目擊者,年逾七旬的老人李某。

  李某家住涇陽縣橋底鎮,1997年5月22日前後他也在派出所內被留置。當時李某開了家廢品收購站,因為收購了贓物被傳喚到派出所。李某在等待調查的時間內,他聽到侯一娃生命中最後的哭喊和求救聲。22日上午9時,李某發現派出所內的民警出出進進地都是小跑,臉上表情都很凝重——侯一娃死了。

  派出所的人 幾乎被“一窩端”

  吳文英回憶説,丈夫侯一娃被帶走第二天,她就託外甥前往派出所打聽。當時派出所傳出來的話是“民警沒有生活費了,讓交2000元錢就可將人帶走”。

  吳文英至今都很後悔,當時家裏很窮,沒有去交錢。

  22日下午,吳文英接到丈夫哥哥的電話,説侯一娃住院了,讓趕緊去醫院。吳文英和家人在醫院太平間見到了赤身裸體的丈夫躺在地上已經死亡。

  屍檢報告很快就出來了,侯一娃系雙股部及雙臂遭受鈍性暴力,造成擠壓綜合徵而死亡。

  案發40多天後,涇陽縣公安局給侯一娃家屬國家賠償13.4萬元。派出所除教導員外,代理所長王忠福、副所長侯軍社、民警華偉傑、民警王會平、民警李永利、派出所臨時工司機張偉華6人以涉嫌刑訊逼供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涉事的聯防隊員門長勝在逃。

  吳文英説,當時法院開庭審理時,她委託的律師不敢去開庭,“我以後還要在涇陽縣混”。

  吳文英找來的一名記者在庭審現場被法警驅趕出去。吳文英至今還藏着當時拍的照片,丈夫身上傷痕累累慘不忍睹。一塊白布上面的黑字、一份份上訪材料能説明當時家屬的憤慨和無奈。

  犯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 多數被告人一審被判緩刑

  1998年11月19日,涇陽縣法院一審以犯刑訊逼供罪,判處王忠福8年有期徒刑;民警李永利免於刑事處罰,其他被告人被判處緩刑。

  一審判決後,王忠福不服提起上訴。咸陽中院裁定發回重審。涇陽縣法院隨後提起指定管轄,咸陽中院和咸陽市檢察院協商後,指定興平市法院審理。

  興平市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王忠福犯刑訊逼供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侯軍社犯刑訊逼供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王會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張偉華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李永利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華偉傑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判決後,王會平提起上訴稱,自己當時沒將侯一娃拉跪在台階上,也沒用腳踢和用塑料管抽打侯一娃,認為本案是共同犯罪,他並非主犯且侯一娃是吊掛死亡並非打死的,他不能被判處最重的刑罰。

  張偉華上訴稱,當時他並沒有向侯一娃臉上潑水,是給侯一娃喝水後,將剩餘的水倒在侯一娃臉上給其洗臉。而且沒有證據證明他打人,張偉華請求二審法院判處他無罪。

  原先被涇陽縣法院判處免於刑事處罰的李永利,這次被判刑三年,他上訴希望二審免予刑事處罰。

  2001年4月12日,咸陽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終審裁定僅7天決定再審 大部分人被加刑

  終審裁定出來後,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除了實刑後,判處緩刑的3人可以回家了。一起案件,徹底改變了6人的命運。5名正式民警失去公職,王忠福、侯軍社和華偉傑雖在緩刑期間,還是去法院辦理了取保候審,當時給王忠福當保人的是其大哥王忠安。

  3名緩刑罪犯也着手自己新的謀生出路。但是,故事遠遠沒有結束。案件又發生了另外一幕。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一個司法界罕見的情景,就在咸陽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後僅7天,咸陽中院院長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對案件再次審理。

  再審中,咸陽市檢察院認為,原判處刑不當。6罪犯以及辯護人稱原判認定部分事實有誤,定罪處刑不當,請求減免或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咸陽中院則認為原裁定認定事實正確。

  2001年11月2日,咸陽中院作出再審判決,除了維持王會平7年有期徒刑外,其他人均給予加刑。張偉華犯故意傷害罪從4年改判為有期徒刑7年;王忠福從刑訊逼供罪改判為故意傷害罪,刑罰從緩刑改判為4年有期徒刑;華偉傑從緩刑也改判成4年有期徒刑;李永利從3年有期徒刑改判4年有期徒刑;侯軍社從3年緩刑改判為3年有期徒刑。

  2016年3月15日,西安一位資深的法律工作者稱,中院在自己終審裁定後僅7天決定再審,在司法實踐中罕見。很可能當時裁定可能遇到了某種干預、檢察院欲抗訴或其他因素,使得中院在很短時間內推翻自己的終審裁定。

  華商報記者試圖聯繫當時的法院院長,得知該院長已退休無法聯繫。

  到底是誰 忘記了將犯人收監?

  再審判決書發出的同日,咸陽中院以(2001)鹹法刑再第12號函,委託興平市法院給罪犯送達判決,並將該案交付執行。但案件並沒有完全執行。

  2015年6月9日,當地一位村民在華商網“華商論壇”實名舉報涇陽縣涇幹鎮雙趙村村支書王忠福有經濟問題和前科。原來王忠福2012年已重新入黨,並在當年當選村委會主任,2014年被任命為該村村支書。

  咸陽有關部門調查發現,再審判決後,李永利和華偉傑已收監,但是王忠福和侯軍社兩人卻一直未收監。

  2015年10月份,在有關部門的過問下,興平市法院才讓興平市公安局對王忠福和侯軍社執行逮捕。

  2015年12月28日,正在村委會開會的王忠福被逮捕。侯軍社一直未見到人。

  2016年1月6日,興平市法院在興平市公安局看守所給王忠福宣讀了14年前的判決書。由於此前多次審判中王忠福被羈押了3年6個月,以4年有期徒刑來算,王忠福還需要再被執行5個月14天的刑期。

  華商報記者發現了一份咸陽中院送達某部門的函,這份2016年2月13日出具的《關於對王忠福刑罰執行情況的函》顯示,興平市法院接到再審決定送達通知後,會同咸陽中院當時主辦法官、涇陽縣法院民警以及涇陽縣公安局幹警先後多次去涇陽、禮泉,對本案取保候審的4名罪犯進行抓捕,先後抓到了李永利、華偉傑。王忠福和侯軍社未抓到。

  咸陽中院稱,在這樣的情況下,主辦法官與中院審監庭副庭長將此情況共同向主管刑事、審監庭的兩名副院長進行了彙報,主管刑事的副院長與涇陽縣公安局局長、政委取得聯繫後,決定由涇陽縣公安局協助對此二人進行收監。

  2001年11月6日,咸陽中院執行幹警與法官去涇陽進行抓捕未果,辦案人員將結果告知主管刑事的副院長,副院長稱可先將本案歸檔,尋找機會另行抓捕。

  對再次收監,王忠福家屬表示質疑。王忠安説,當時他給弟弟辦的取保候審手續,而且還是保人。14年中,從未見到辦案人員找過他以及弟弟,在弟弟王忠福事業如日中天時,卻遭到了滅頂之災。

  2016年3月10日,興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位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興平警方此前一直沒有接到法院要求逮捕王忠福和侯軍社的逮捕令,直到2015年10月份他們才接到逮捕令。這位負責人説,法院的錯誤,不要強加到公安的頭上來,應該是“誰的孩子誰來抱”。還有人認為,法院忘記將罪犯收監,那麼興平市檢察院幹什麼去了?

  不管怎樣,王忠福的刑期只有幾個月了。同時華商報記者獲悉,對於辦案人員涉嫌瀆職的行為,有關部門已展開調查。

  然而被遺忘追究的似乎不僅僅是王忠福和侯軍社,當時在逃的派出所聯防隊員門長勝,十幾年似乎也沒有人想到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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