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斤水果4斤水, “行規”不是監管“放水”的藉口

  男子買37斤水果箱中卻暗藏4斤水,商家:這屬於行規。近日,浙江永康市民林先生在農貿市場消費的時候,卻遇到了糟心事。他花148元買了一箱橘子,打開一看,裏面居然有一瓶水,一箱橘子37斤重,這瓶水就佔了4斤。對此店主解釋,這水是他們上一層經銷商採取的保鮮措施,放置冰塊用於水果在運輸途中保鮮。而農貿市場管理方表示,確實有這種保鮮方式,批發水果的都知道這個規矩。(9月17日看看新聞KNEWS)

  冰塊保鮮,倒也説得過去。可是,用於保鮮的冰塊,為何要“搭售”給消費者呢?消費者買的是水果,要這瓶冰化成的水有什麼用?多花錢不説,還堵心。而商家則將冰水賣出了水果的價錢,賺了不該賺的錢。

  商家以及農貿市場管理方“這是行規”的解釋,至少暴露出兩點,一是類似做法非常普遍,起碼該市場的商家都是這麼幹的;二是不僅商家,包括管理方都對此習以為常、心安理得,並不認為自己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這樣的態度令人擔憂。管理方“放水”、未能盡到管理義務,比商家在水果箱裏放冰水更需要質疑和反思。

  現在,似乎很多行業都有自己的“行規”。有的行規,是維護行業服務標準、尊重消費者的感受;有的“行規”,卻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等之類的優勢,坑害消費者、賺取昧心錢。這樣的所謂“行規”,其實應該叫“潛規則”更貼切。37斤水果箱中卻暗藏4斤水,這跟明搶有什麼區別?

  近年來曝光的與“行規”有關的負面新聞委實不少,比如,綁螃蟹的繩子按螃蟹的價格賣。有消費者在街上買了兩隻大螃蟹,一共64元,當她把綁螃蟹的繩子解下來稱了一下,兩條粗粗的布繩子居然一斤多重,“價值”34元,不由得感嘆:“繩子比螃蟹還值錢,我用螃蟹的價買了一條粗繩子。”據説,綁蟹繩隨螃蟹一起賣,也形成了“行規”。某些黑商販千方百計開發出了諸多宰客的潛規則、明“行規”,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是給整個行業、整個地區抹黑,影響整個行業(產業)的健康發展。

  “行規”不是監管“放水”的藉口。坑人“行規”折射出某些行業、某些領域缺乏監管的現實。我們最不想看到的,是某些管理方和監管部門也有這樣的“行規”、某些地方有着這樣那樣的地方保護主義。對霸道的“行規”,要調查、要處罰、要出台行業自律規範。同時,監管部門一定要端正態度,找準自己的定位、認清自己的職責。很多消費領域的問題之所以形成痼疾和“行規”,管理部門態度曖昧、管理不力乃是最主要的原因。如果他們總是抱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不改變,甚至吃人家的、拿人家的進而充當保護傘,這樣的啞巴虧消費者恐怕就會永遠吃下去。要徹底清理這樣那樣的混賬“行規”,應當先從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監管和問責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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