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深夜打車均被拒載 淺析“的哥”與乘客之間的法律關係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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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都曾經有過乘坐出租車時被拒載的經歷,或者在暴雨天,或者是深夜時,或許是司機嫌目的地太遠,或許是隨身攜帶的行李太多,又或許是各種莫名其妙的理由,那麼,出則車司機拒載乘客的行為合法嗎?乘客是否可以投訴拒載司機?哪些情況下出租車可以拒載?非正當理由拒載乘客的出租車司機又會受到哪些處罰呢?一起隨今天的文章來了解一下。

  遊客深夜景點打車均被拒載

  8月8日,網友徐小姐在個人微博上傳了自己晚上9點多在上海國金門口打車,卻不斷被司機拒載的視頻,視頻中的出租車司機停下車後並非第一時間讓乘客上車,而是先詢問目的地後再以不同的方式表示拒絕。徐小姐透露,在40多分鐘的時間裏,從自己眼前經過的20多輛出租車,或拒載或議價,甚至有司機直接對徐小姐表示,“可以載客但是不打表。”

  深夜的陸家嘴究竟有多難打車?15日晚上9點多,記者在名商路附近發現,不少住在周邊酒店的遊客都站在路邊等候出租車,“我們來上海旅遊,和朋友約了地方夜宵,但是手機叫車怎麼都不接單”。市民王小姐舉着手機告訴記者,從酒店出來已經有20多分鐘,“有些空車停都不停,我們招招手也完全看不見”。無奈之下,王小姐嘗試手機叫車,卻也始終沒有司機接單,“怎麼陸家嘴這邊打車這麼難呢?”

  王小姐遭遇的情況在陸家嘴這一帶並不少見,記者觀察發現,不少從酒店出來的遊客站在路邊嘗試叫車,都始終沒有出租車接單。

  馬路上一名執勤人員告訴記者:“按照規定,這邊不允許停車,只能去前面的揚招點才行。”

  據瞭解,陸家嘴區域一到晚上9點之後便會迎來一次叫車高峯期,不少“加班族”在這個時間下班,前來陸家嘴遊玩的旅客也在此時開始返回,一直到晚上11點左右高峯才會慢慢消退。

  作為上海的一大旅遊景點,陸家嘴的遊客很多,一般到了晚上九十點,遊客集中離開景。一名出租車司機説:“晚上九十點去外灘,要打車的人多得連車子都開不動。”而由於遊客對上海不熟悉,也給了不少違規出租車可乘之機。

  此外,一名常年在陸家嘴寫字樓附近的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到了晚上九十點,白領們集中下班,“有些公司規定晚上下班後車費可以報銷。不少違規出租車司機看準了這點,常常提出議價的要求”。

  一名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違規出租車日益猖獗,誇張的時候,都不打表,100塊一個人,你愛坐不坐。”該司機表示,他有個駕駛員朋友,駕駛X牌照出租車,“有一年高峯,他一個晚上賺2000多元。車上4個座位,200塊一個人”。

  淺析“的哥”與乘客間的法律關係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顯然,在的哥與乘客之間的法律關係中,的哥既是“承運人” ,乘客既是“旅客”,雙方的合同內容則是“的哥將乘客及其行李從起運地點運輸到乘客指定地點,乘客向的哥支付運輸費用”,這完全符合運輸合同法律關係的構成要件,因此我們可以推定的哥與乘客之間是屬於運輸合同關係。但是,《合同法》又對運輸合同進行了細分,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按照剛才的邏輯,的哥與乘客之間的合同關係顯然應該歸屬於客運合同範疇。

  那麼承運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有哪些呢?

  出租車客運合同中的承運人所享有的主要權利較為明確,那便是向乘客收取運費的權利。相對權利而言,承運人所應承擔的義務則較為複雜,筆者對其進行了重點研究,總結如下:

  ⑴ 走最捷徑運輸路線的義務。《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一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

  ⑵ 不得“中途拼客”的義務。“中途拼客”是目前出租車行業比較常見的一種現象,是指乘客搭乘出租車後,如果座位沒有滿載,司機往往會利用閒置座位在運輸途中順道繼續載客。的哥的這種做法看似對閒置資源的充分利用,但實際上嚴重損害了乘客的利益。因為,乘客搭乘出租車是對的哥的駕駛服務、出租車的運輸環境等綜合因素的一種“包攬式”購買,在合同存續期間乘客對這些服務的佔有具有排他性 ,而的哥中途拼客的行為自然會使運輸時間、運輸路程及運輸環境等發生本質性的改變,這便對乘客的合同權利造成了根本性的侵害。因此,筆者認為,在推崇節能減排,打造節約型社會的今天,的哥在將乘客運輸到目的地的途中利用閒置座位繼續搭載乘客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必須要徵得當前乘客的同意,且應該按照一定比例適當減少乘客的運輸費用,以補償其因此而損失的合同利益。

  ⑶ 安全運輸義務。《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這裏所指的安全運輸,不能廣義的理解為的哥意識中的安全,而應該是指相關交通法規所規定的安全標準。例如,A乘客乘坐B司機駕駛的出租車前往C地,途中路旁交通標誌標明限速80km/小時,但B司機對自己的駕駛技術很有信心,一路都以120km/小時的速度狂飆,最終安全抵達C地。這裏,雖然B司機最終將A乘客及其行李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C地,但他同樣違反了“安全運輸義務”,因為B司機在限速80碼的道路上以120碼的速度行駛,違反了相關交通法規所確立的安全標準。

  ⑷ 不得拒載的義務。出租車除了是一個獨立的經濟體之外還扮演着一個重要的社會角色——公共交通工具,為了確保公共交通資源的有序運營,《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明文規定了“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即不得拒載的義務。但該義務區別於前述幾條義務,前述義務都是在出租車客運合同成立之後才對的哥形成約束力,而不得拒載義務是一種由法律強制規定的先合同義務,即在出租車客運合同成立之前即對的哥具有約束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的哥拒載的行為幾乎都是發生在出租車客運合同成立之前,如果我們將司機的拒載義務定位到出租車客運合同成立後才會形成的合同義務,就根本起不到杜絕司機拒載的目的,也就自然失去了立法的本意。弄明白了不得拒載義務的性質,我們還要清楚到底什麼樣的行為才能稱之為拒載?乘客向亮着空載燈在馬路上行駛的出租車招手,而出租車司機沒有停車,這是否就是拒載?拒載的核心在於一個“拒”字,既司機對乘客乘車要求的拒絕、排斥、不接受,這裏面隱藏了一個前提條件——司機已明確知曉乘客的乘車要求。換句話説,司機拒載乘客是建立在“知曉乘客的乘車要求”這個前提之下的,如果司機連乘客的乘車要求都還不知道,也就當然談不上“拒絕”。因此,乘客向亮着空載燈在馬路上行駛的出租車招手,而出租車司機沒有停車,這不是拒載,因為司機有可能根本都沒有注意到乘客的招手動作,也就更談不上知曉乘客的乘客要求了。然而如果是司機在乘客告知其目的地之後拒絕搭載乘客則構成拒載。但是,我們也不能籠統的認為只要的哥拒絕搭載乘客就是拒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的核心在於對“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的認定與把握,那麼究竟什麼才是“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呢?筆者認為,只要不是被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要求都屬於“通常、合理的運輸”範疇。如,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乘客不得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運輸工具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乘車,旅客如果堅持攜帶或者夾帶違禁物品的,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這種時候旅客的要求就不屬於“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了”,的哥也當然不受“拒載義務”約束。

  【出租車拒載的相關法律規定】

  【出租車哪些情況可以拒載】

  醉酒,抽煙,超寬,超載,犯罪嫌疑人,以及天氣路況有不可預見性的危險出租車可以拒載。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乘客應當遵守本辦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乘客不得攔車(一)車輛在載客運營中。(二)車輛在遇紅燈停駛時。(三)所在地點或者路段禁止停車時。

  1、第二十條從事營運活動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規定攜帶營運證件;

  (二)按照乘客要求的合理路線行駛,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並付給票據,遇有計價器損壞、失準、顯示不全或無票據時,不得營運載客;

  (三)不得將客運出租汽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四)不得隱匿乘客遺失財物;

  (五)不得拒絕載客或以欺騙、威脅等方式強行拉客;

  (六)不得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七)遵守客運服務規範的其他規定。

  2、第二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拒絕乘客合理的服務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拒載的行為:

  (一)所駕駛的車輛開啓空車標誌燈後,遇乘客揚手招車停車後不載客的;

  (二)所駕駛的車輛開啓空車標誌燈後,在停車場(站)內不服從調派的;

  (三)在客運集散點或路邊待租時不載客的;

  (四)載客營運途中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的。

  司機違規拒載的懲處

  按照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而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出租車拒載最高將被罰款2000元。2012年12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網站公示了《2012年市級行政執法職權梳理結果》,明確規定北京出租車拒載的罰款額度在1000元至2000元之間。在交通委公示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相關運營規定”處罰的法律依據,最終明確為《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第30條:“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條例第16條的規定,拒絕載客或者中途終止客運服務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在營運資格證件上作違章記錄,並可暫扣營運資格證件1個月至3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營運資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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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大部分出租車司機態度良好,但在一些人流量大的地點,拒載情況仍偶有發生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相關部門,市交通執法支隊隨後展開專項整治出租車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在鷺江賓館門口查處違法出租車。

  廈門日報訊(記者 何炳進)一段時間以來,無論是本報熱線968820,還是網絡論壇、微博,都有不少關於廈門出租車司機拾金不昧、救人的消息,彬彬有禮、熱心文明的廈門出租車司機,也得到了很多市民、網友和遊客的廣泛讚譽。作為這座城市服務窗口的代表,他們以良好的面貌,迎接廈門會晤的召開。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依然有小部分出租車司機服務態度不佳,存在拒載乘客的行為。尤其在夏天這個打車旺季,在一些人流量大的地點,拒載情況屢有出現。上週接連幾日,本報記者走訪了島內包括機場、火車站、旅遊景點在內的多個打車熱門地點,發現有的出租車司機存在拒載情況。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市交通執法支隊後,執法人員隨即展開整治行動。

  【暗訪】

  要去機場周邊賓館司機稱不熟拒載

  時間:7月28日16時

  地點:廈門高崎國際機場T3航站樓

  16時39分,乘客上車後,牌照為閩DTC100的出租車卻遲遲不開走,車內穿着運動服的女乘客跟司機交談着。出租車一直不開走,車內乘客只好下車選擇其他出租車。記者上前瞭解情況後得知,女乘客吳小姐是從外地來的遊客,第一次到廈門。坐上出租車後告訴司機要去附近賓館,但司機以周邊賓館不熟為由拒載。

  “有些出租車司機發現乘客要去的目的地比較近,就會以不清楚地址、交班趕時間等理由拒絕搭載客人。”現場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沒有執法權,遇到拒載只能言語相勸。

  出租車停車“挑客” 不打表“一口價”

  時間:7月28日22時 地點:鷺江賓館門口

  鷺江賓館門口停着多輛出租車,有些司機直接下車拉客,大聲喊着“到哪裏”。短短10分鐘,門口先後停了10輛以上的出租車,得接到“合適”的乘客才開走。十分鐘內,閩DTK588出租車司機先後5次拒載了目的地不同的乘客。而閩DTF152、DTD933出租車的司機則明確表示,只接出島的乘客。

  “我們離目的地就1.6公里的距離,手機打車軟件查到的價格19元左右,但出租車司機卻不打表,要價60元。”候車的吳先生告訴記者,有些出租車並不打表,而是要求“一口價”。

  一家人打車去醫院 15分鐘被5輛車拒載

  時間:7月28日15時41分

  地點: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門口

  “到哪裏?”一輛閩DTC097出租車停在路邊,詢問一位紅色衣服的女子去處。得知女子要去市兒童醫院後,出租車司機表示不順路,就直接開走了。女子只好繼續候車,一旁站着抱着嬰兒的男子。

  “有的説要交接班,有的説要去加氣,有的一句話不説就開走了。”被拒載的蘇女士告訴記者,她和丈夫要帶孩子去醫院,結果在路邊等了15分鐘,雖然有不少空車經過,但連續5輛車拒載了他們。從15時30分至16時,半小時內記者發現至少4輛出租車有拒載的情況。現場有被拒載的市民告訴記者,司機拒載的理由多為要交接班不順路。

  【整治】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相關部門,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隨後展開專項整治出租車違法行為。記者隨同執法人員一同前往。

  機場便衣執法

  拒載出租車被抓現行

  時間:7月31日16時

  地點:廈門高崎國際機場T3航站樓

  當天下午,記者跟隨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的執法人員到高崎國際機場T3航站樓。16時20分,閩DTG592出租車拒載一名乘客後,跟在乘客身後觀察、身着便衣的執法人員立即拉開出租車的副駕駛車門坐上去,從口袋裏掏出證件向司機出示。被抓現行的出租車司機見狀,無法狡辯,承認拒載行為,現場配合執法人員做好筆錄接受罰單。

  司機説車沒氣

  執法人員一查立馬露餡

  時間:7月31日22時

  地點:鷺江賓館門口

  當天晚上有雨,遊客比平時少很多,賓館門口停着的出租車數量也屈指可數。“師傅,到萬壽路。”撐着雨傘的黃先生走向停在路邊的閩DTC503出租車,諮詢車內司機。“車沒氣了,我要去加氣。”出租車司機表示不走。一旁的執法人員立即上車,向司機亮出執法證件,並在車內拍照取證。“車內至少還有兩格燃氣。”執法人員表示,在拒載事實面前,有些司機仍狡辯,甚至耍賴。

  在執法人員取證後,司機也無話可説,現場接受了罰單,拒載的出租車司機將面臨500元的罰款,以及扣罰10分的誠信分。

  【行動】

  昨開始新一輪整治

  昨日,市交通執法支隊與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聯合部署出租車專項整治工作,針對暑運高峯到來出租車違法行為增多現象,研究制定新的舉措,從嚴打擊出租車拒載、繞道、議價等違法行為,從8月1日開始新一輪整治行動。

  執法人員介紹,這是目前最嚴措施狠治出租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除了執法隊伍加強查處力度,也加強執法力量、延長執法時間,對機場、火車站等重點區域進行不定期的督察;同時採用第三方考評機制,發動社會力量對出租車進行明察暗訪,採集違法行為證據交由執法支隊進行行政處罰。

  【記者手記】

  整治出租車拒載

  需多方合力

  出租車可以説是許多遊客到一個城市的第一齣行工具,是城市的一個窗口、一張名片。出租車拒載行為雖然在廈門只是小部分司機的個人行為,但依然會給這座城市形象抹黑,必需整治。

  但市民也發現,整治確實有效果,但整治一過,出租車拒載又回潮。這其中,處罰力度低或是主要原因。目前,執法人員對出租車拒載行為的處罰依據是15年前、2002年出台的《廈門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營運管理條例》,對出租車司機個人的罰款僅500元,且條例中並未能對出租車企業做出處罰。出租車司機歸屬企業管理,其拒載企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負責出租車企業監管的運管處若能和交通執法支隊合力,針對拒載的司機和企業,雙管齊下做出處罰,相信執法效果要好上許多。

  當然,合力不僅要靠政府部門,乘客也要勇於舉報。如今廈門所有出租車內都裝有錄音設備,這也是執法人員查處取證的重要來源。但記者跟執法人員暗訪發現,不少乘客“得過且過”對出租車拒載行為並不關心,甚至執法人員抓到出租車司機拒載現行,乘客也怕麻煩不願意配合。如若乘客再遇到出租車拒載行為,記得撥打12328廈門交通服務監督電話反映。

  (2017-08-02)


  ■老爺爺坐在輪椅上,老奶奶一隻手推着輪椅,一隻手揚起攔出租車,等了好幾分鐘,攔了幾輛車也沒有車主願意搭載。 新快報記者 祝賀/攝

  ■晚上10點左右,廣州東站宜家家居附近,的士拒載、議價現象較為嚴重。新快報記者 祝賀/攝

  遭遇兩次拒載 最後繞遠路到達目的地

  地點:天河客運站

  下午5時40分,新快報記者來到天河客運站出租車專用通道排隊等候的士,排在隊伍前面的四五位市民陸續搭乘的士離開,一位市民在詢問數台的士後被拒載。

  記者目的地為天河郵局,路程距離為6.7公里,軟件顯示交通順暢時的士費用約為21元。記者在客運站的士專用車道等候出租車期間,陸續有自稱網約車的士司機過來拉客,詢問記者目的地後提出不打表全程40元的要求。隨後記者嘗試在出租車專用車道攔截的士,兩輛的士在聽到目的地後均拒載。

  記者登上一輛掛空車燈的出租車,司機表示會按要求打表。但隨後,司機稱近路堵車嚴重,選擇繞遠路,最終到達目的地距離為12.2公里,花費37元,比地圖軟件上的距離多了將近一倍的距離與費用。

  地標@市區繁忙路段

  夜間興盛路打車難 司機拒載加價20元

  時間:7月21日晚間 地點:珠江新城興盛路興國路交界處

  夜裏12點過後,著名酒吧街興盛路與興國路交界處天橋下,經常能看到少則四五輛多則近10輛出租車在等客。凌晨1點左右,新快報記者在天橋下嘗試打車。記者走向一輛寫着“番運”的出租車,然後表示要到番禺長隆附近,結果司機表示“不去,太遠了,沒有回頭客”而拒載。

  過了5分鐘,再三詢問無果,記者走向博雅御軒門口,此時一輛“番運”出租車開過來攬客,記者上車後,司機當即打下計程表,隨後便説:“老闆,加個一二十塊錢吧,晚上沒有回頭客。”見記者沒有答應,車還沒開出10米,記者便被司機請下了出租車。

  過了一會兒,另一輛空車從記者身邊經過,要價80元,但據經驗,從此處打車到目的地只需不到50元。最後,記者用網約車軟件約了出租車,找到了一輛遠在5公里外的出租車,等了10多分鐘,該出租車如約而至。

  醫院門口基本沒有空車,抱嬰女士涉險搶車

  時間:7月20日17:00 地點: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珠江新城分院

  記者來到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正門,並沒有出租車在此停靠,需要沿金穗路步行一段後才能打到車。在打車處,記者看到零零散散站着好幾位需要打車的人,開過來的出租車卻很少。一位懷抱嬰兒的女士直接越過“落客專用道”走到馬路邊,才搶到一輛出租車。

  隨後,記者走到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北門。因為下班時間,華強路兩車道中已經有一條車道被排隊開往華夏路方向的私家車佔滿。記者在現場觀察,此時開進華強路的的士大部分都已經拉客,乘客下車後的士會立即離開,不會等客;很少會有空車開進來,二十分鐘內只有三輛空車經過。

  “在這裏打不到車的。”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北門的保安師傅告訴記者,來到這裏的車輛都是已經載客的,“你要走到前面十字路口才行。”他表示,由於醫院北門門前的華強路是單行道,每天到這個時候車輛都會慢慢堵起來。

  暴雨中頻見空車駛過 還有空車停路邊拒載

  當晚6點左右,新快報記者在太古匯南門前,天河路東往西方向,看到路邊站着有幾位撐着雨傘揮手打車的市民。約300米外見到一輛立着紅色“空位”牌的出租車開了過來,記者馬上伸出了手示意,不料直接被忽視。過了不到1分鐘,前方又來了一部出租車,記者換個姿勢再來一次,這次連手中的紅雨傘都一起揮舞了,還是被司機忽視。

  大約晚上8時許,天空飄着小雨,記者走出萬菱匯,此時的天河路該路段車輛稀少,但記者站天河路西往東方向20分鐘,飛過空車5輛,沒有一輛車願意停下來接客。記者過馬路朝着崗頂方向走,在摩登百貨前的路邊,記者見到有開着雙閃的出租車,從摩登百貨(崗頂店)一直到天娛廣場,平均每走不到100米就有一輛打着雙閃的出租車停在路邊,有時候是2-3部的士連着停。記者朝其中一部綠色出租車走過去,“去黃埔……”話還沒説完,司機就揮着拜拜手搖頭。記者只好跨過天橋,走到對面百腦匯下,等了十多分鐘終於打到了出租車。

  網約車派單竟然遠在8公里外

  7月19日,記者從中山一路梅花村到天河區華就路辦事,9:24分開始就打開網約車軟件開始叫車。15分鐘後才有司機接單,司機致電稱,“自己離梅花村很遠,在廣州大道南,加上路上塞車等,可能要十幾二十分鐘才能到達目的地,是否願等?”記者打開叫車平台一看,定位顯示司機的車竟然離記者所在地7.8公里遠,只能放棄此次叫車。

  隨後9:41、9:44 、9:45,記者又多次叫網約車,但都派單太遠,車均在四五公里之外。直到第五次叫車,平台總算找到一輛距離在3公里之內的車。而此時,已經耗費半個小時左右叫車、等車。

  (2017-07-25)


  中國網娛樂6月22日訊目前中國有8500萬的行動障礙人士,他們坐在輪椅上,失去了行走的能力。由於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地還不夠完善,他們的出行也遭遇了重重阻礙,所以大多數時間不得不留在家裏。6月22日晚21:10,廣東衞視《你會怎麼做》將關注這一話題,當一位坐輪椅的女孩嘗試搭乘公交車、出租車等交通工具,她會遇到一些怎樣的困難,而目睹這一切的人們又會怎麼做呢?

  行動障礙女孩搭公交乘客合力託舉輪椅上車

  乘坐公共交通對普通人來説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出行方式,然而對行動障礙人士來説卻是一種挑戰。輪椅姑娘小云為讓更多人瞭解這背後的故事,首先將嘗試獨自搭公交,那麼,她能順利上車併成功抵達目的地嗎?

  在一番等待後,公交車緩緩駛入了站台,坐着輪椅的她不能走上台階,只好在車門邊向司機詢問是否有可以讓輪椅通過的無障礙踏板,然而得到的答案卻是否定的。此時,車上的乘客們卻紛紛發聲:“把她抬上來吧。”幾位小夥子隨即從車上躍下,合力把輪椅抬上了車,人們用熱情和力量化解了小云的難題。然而對千萬名行動障礙人士來説,儘管感謝有這些好心人的幫助,但他們仍需要完善的無障礙設施。如果上下車能有一個供滑行的斜坡,那麼對他們而言,上下公交再無障礙。

  輪椅姑娘打車卻連遭拒載:“我很無助不敢出門”

  雖然沒有無障礙設施,但人們用温暖的雙手帶小云越過了公交車的大門。而在接下來的觀察中,小云將嘗試搭乘另一種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車,司機們會願意搭載她嗎?

  小云在路邊招手示意搭乘出租車,而車裏的司機卻擺擺手,拒絕了她並揚長而去。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在遭到多次拒絕後,小云難過地説:“當時我感到很無助。”終於,有一輛出租車停了下來,司機下車把小云抱上車,隨後又細心地收起輪椅放進了後備箱。司機不僅穩妥地將小云送往目的地,還周全地預想好了下車點。當發現目的地周圍都是圍欄、石墩時,耐心的司機找到一處有台階的地方停下,先把輪椅安放好,再把小云橫抱過來,安頓好小云後才放心地離開。如果處處都有無障礙設施,那麼我國幾千萬行動障礙人士就能更方便地走出家門,體驗出行的快樂,這是他們的一個夢想。

  更多精彩,盡在每週四晚21:10廣東衞視《你會怎麼做》!

  (2017-06-22)


  近日,廣州恆大球員廖力生髮微博表示,自己在廣州白雲機場打車,遇到兩位出租車司機拒載,並被要求不打表拼車並加價。昨天,廣州交委表示,經調查,兩名當事駕駛員分屬廣州天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廣州麗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二人對營運違章事實供認不諱。市交通部門對二人分別做出罰款1200元、1000元及暫扣服務資格證件5日的行政處罰。同時,針對天成公司涉嫌聘請非本企業駕駛員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已立案調查,並將兩家公司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信息時報)

  【網友議論】

  付駿好想睡覺:我同事手正要拉開車門,司機拒載,加速駛離,差點把人帶倒,投訴之後沒有任何結果。

  奧雲仔:不要説什麼網約車搶了你們的飯碗,自作孽不可活。

  氣正道大:假如是普通市民,交委會這麼重視嗎?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