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養中心死20人 背後真相太恐怖了
託養中心死20人,背後真相太恐怖了,2016年10月19日,15歲的自閉症少年雷文鋒走失後,被輾轉送到這裏。2016年12月3日,雷文鋒死亡。新豐縣人民醫院確定死因為傷寒。
今年2月24日,新豐縣民政局要求這家託養中心整改,“存在內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擅自離崗至今未歸等問題”,並要求各委託機構接回各自的託養人員,共計733人。
在廣東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台上顯示,該託養中心目前已“撤銷”。
撫養中心49天死20人 真相曝光簡直可怕
據當地殯儀館的記錄,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內由練溪託養中心送來的死者是20人。
建在看守所舊址的託養中心
3月10日,青山環繞下,新豐縣練溪託養中心高牆大院,鐵門緊閉。
周圍村民介紹,這裏是神秘之處,他們只知道是安置流浪人員的,平日不輕易對外開放。
託養中心設在原縣看守所舊址內。村民們習慣稱其為收容所,平日看不見裏面,只能聽到一些聲音,嘈雜喧鬧。
喧鬧聲從3月2日後消失。村民見到,省內其他地方的大巴車那幾天將人接走,“一天有十幾輛,坐五十個人的那種車。”
託養中心的前員工陳冰(化名)説,託養中心裏面分為兩個區域,前後由兩道鐵門隔開。
進入第一道鐵門,右手邊是一棟2層樓房,被稱作“幼兒兒童區”。左手邊也是一棟2層樓房,一樓是老人區,二樓是辦公室和監控室。
兩棟樓房中間有一塊空地,作為活動空間。穿過這塊空地,就是第二道鐵門。
撫養中心49天死20人 真相曝光簡直可怕
第二道鐵門的後面是兩座一層樓的平房,分別被稱作男區和女區,居住着絕大多數的託養人員。兩座房子中間,是各自的活動區域。
陳冰表示,託養中心由看守所改建,內部多處保留着原來的擺設,比如許多宿舍為水泥通鋪而非牀鋪。
據民政部2015年頒佈的《流浪乞討人員機構託養工作指南》(下稱《指南》)要求的“託養機構要提供單人單牀,牀上用品根據季節配備”相比,這裏的情況並不相符。
2月18日,新京報記者進入第一道鐵門,看到託養中心後半部分被高兩米左右的院牆包圍,牆頭晾着一些衣服。第二道大門緊閉,看不到牆內的景象。
記者要進入第二道鐵門時,被工作人員拒絕。
3月1日去接人的廣東省某地救助站工作人員林齊(化名)回憶,此前他們來過練溪託養中心,看到裏面房間很高,窗户開得也高,通風不錯。
但這次,他進入第二道鐵門,看到了難忘的一幕。
第二道鐵門內的一處隔離區,裏面的單個房間約15平方米,有半米高的水泥通鋪,十幾個人睡在上面。廁所也在房間裏面,因為沒有沖水系統,臭氣撲鼻。
“感覺就是原來的看守所。”林齊在一份回憶信息上説,託養中心多個地方都存在問題,“2013年還沒有消防證,廚房管理不規範,人員活動所偏少,人均可能二三平方米左右。”
而按照《指南》中規定:受託機構“託養對象人均建築面積不小於25㎡,人均居住面積不小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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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齊説,他看到屋子內一些人瘦成了皮包骨頭,形容枯槁。被他們接回的流浪人員中,有些人腳底浮腫。
據民政部、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身份查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應當有別於成年流浪人員,救助保護機構不得將未成年人託養至成年人社會福利機構。
林齊表示,從2015年《意見》下發開始,未成年人不得和成年人混合託養,精神殘障者也不能和正常人混合託養。
而據記者調查,練溪託養中心截止到今年,一直接受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託養。
據一名去年在該中心工作的護理人員介紹,她當時所在的兒童區,有幾十個孩子,但只有六七個護理人員。
這位護理人員説,兒童區的衞生條件並不理想,很多受託養的孩子有殘疾,腦癱等,大小便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照顧,護理人員一天都在忙。有的孩子因為不聽話,又沒有時間顧及,甚至被用繩子綁起來。
新豐縣殯儀館與練溪託養中心直線距離約1公里。
15歲的自閉症少年雷文鋒於2016年12月3日去世。11天之後,雷文鋒的父親雷洪建在這裏找到了兒子的屍體,隨後將其火化。
雷洪建説,當天練溪託養中心一共有三具屍體讓他辨認,死亡時間都為12月3日。
2月17日,新豐縣政府網發佈雷文鋒死亡情況説明,也證實去年12月3日,確有另外兩名練溪託養中心的安置人員因病死亡。
雷洪建回憶,在火化兒子時,一位殯儀館工作人員安慰他説,“練溪託養中心一年送到這兒的屍體數量很多,能找到家屬的也就兩三個,你能來已經算對得起孩子了。”對於雷洪建的説法和網上的質疑,新豐縣相關部門予以否認。
2月17日,新豐縣政府網發佈情況説明稱,“該託養中心並不存在今年還有多人死亡的情況。”
而在新豐縣殯儀館,登記有練溪託養中心多人死亡的詳細記錄。
3月10日,新豐縣殯儀館內,新京報記者提出尋找今年練溪託養中心的年輕男性死亡人員。工作人員拿出了一個筆記本稱,練溪託養中心歷年送來的死者都記錄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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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殯儀館提供的登記冊上,練溪託養中心很多死者都沒有名字,只有一串編號,如“OH178”、“無名氏386”、“無名氏683”等。這名工作人員稱,因被安置人員“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其中今年一月份一記錄顯示,死亡日期為:1月30日,流浪發現地為:廣東東莞,姓名為:無名氏386,性別:男,年齡:28歲。
按照殯儀館的登記冊顯示,2017年1月至2月18日,49天內,練溪託養中心送來的死者有20人,其中廣州地區15人,東莞3人,韶關1人,連州1人。
隨後,新京報記者又以找人的名義,要求查看練溪託養中心送來的年輕男性屍體。
工作人員帶記者來到殯儀館告別廳後面,這裏分別陳列着高1.5米左右,共三層的金屬冰櫃。
按照殯儀館的登記記錄,工作人員依次打開4個冰櫃,從中拉出四具裝在黃色袋子的屍體。
這4名死者都是年輕人,屍體保存完好。分別記錄為“2.15,從化,CH169,男,20”、“1.26,廣州蘿崗,31403001”、“2.13,廣州蘿崗,30905005,男,22”、“2.18,廣州蘿崗,31402004,男,10”。
記者一一辨認後,表示並非所找之人。但殯儀館的工作人員説,練溪託養中心今年送來的年輕男性遺體就這麼多了,其他為老年人和女性死者。
另外,新京報記者獲得3份新豐縣人民醫院今年開具的“死亡醫學證明”,兩男一女,姓名都為“無名氏”加一個編號。
這3份醫學證明和殯儀館提供其中3名死者信息相符。
據《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規定:無法查明死亡受助人員身份或無法聯繫到其家屬的,救助管理機構應當在市級以上報刊上刊登公告,公告期30天。公告期滿後仍無人認領的,則由救助機構辦理火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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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今年1月份以來的《廣州日報》、《羊城晚報》、《韶關日報》等報紙刊登的“尋死者親友啓事”,新京報記者共找到8名人員與新豐殯儀館登記冊上登記的死亡人員信息相符。
綜上,新豐縣殯儀館登記的1月-2月18日的20名練溪託養中心死者名單中,新京報記者看到死亡證明或登報啓事以及殯儀館所見屍體共15人。
另據廣東某地方救助站相關知情人透露,該站2011年至今共向練溪託養中心送去200多人託養。截至今年3月,6年內死亡近百人。
對此,新京報記者統計上述工作人員所在地主要報紙,當地救助站為練溪託養人員死後刊登尋親啓事的,僅2014年人數就有22人。
“送去的時候人基本是健康的,但是新豐(過得)實在太差。”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在他統計的死亡原因中,有數十人死於肺炎。“這和中心衞生條件不夠好有很大關係。”
上述數據未得到練溪託養中心和新豐縣民政局證實。
練溪託養中心副主任劉鳳在多個死亡證明上標註為“監護人”。
3月19日,劉鳳告訴新京報記者,現在死亡已比以前少多了,之所以存在死亡的情況是因為送來的都是流浪人員,送來時就疾病纏身。
“一年盈利一兩百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練溪託養中心從2010年開始運營,至今已有6年多時間。
廣東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官網顯示,新豐縣練溪託養中心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為“粵韶新民政字第07021號”,法人代表為羅麗芳。
羅麗芳的親屬羅騰(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39歲的羅麗芳曾是新豐縣社會福利院一護工組長。2010年,新豐縣民政局提出要新增一處託養機構,羅麗芳抓住了機會。
按照當年縣民政局與自然人羅麗芳簽訂的《承包合同》顯示,新豐縣民政局作為甲方將縣福利院接收的外地福利院(救助站等)送來的部分寄養人員轉給乙方羅麗芳經營和管理。
按照協議,寄養地點定在公安局原看守所,場地租金及其他一切經營費用由乙方負責。
另外協議中明確,轉移給羅麗芳的所有人員,新豐縣民政局按現行供養費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幣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為局管理費。若供養方增加供養費,按增加額的10%提留作為局的管理費。”
六年來,練溪託養中心業務範圍逐年擴大,在廣州、深圳、東莞、惠州等地中標,獲得當地救助站的流浪乞討人員臨時安置服務項目。
中國政府採購網公開信息顯示,2015年7月,練溪託養中心中標了東莞市救助站流浪乞討人員臨時安置服務項目,服務時間為兩年。
多位知情者回憶,練溪託養中心最初接收的託養人員僅有幾十人,2016年時增加到五六百人規模,直至2017年3月被要求整改時,託養人員共733人。
羅騰告訴新京報記者,2015年開始,練溪託養中心有明顯盈利,“一年一兩百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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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民政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意見》,對於長期滯留救助站的流乞人員,可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符合條件的公辦、民辦福利機構或其他社會組織,實行站外託養。
另外,《意見》要求,對於站外託養機構,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通過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對託養機構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不適宜繼續開展託養服務的託養機構,要及時終止託養協議。
據林齊透露,他們作為委託機構,前往練溪託養中心檢查,“每次看他們吃的都不錯,但也都是因為提前通知的。”
林齊説,根據練溪託養人員的送院記錄,多數存在營養狀況不好的情況。他也多次就練溪託養中心病死率高等問題,向市政府和民政局申請提高託養費,更換託養機構,但均未獲批。
此外,2016年10月31日,新豐縣民政局對練溪託養中心發出整改通知書,指出其存在未按期參加年檢、內部管理混亂等問題。要求其在當年11月15日之前限期整改。
練溪託養中心背後現公務員身影
今年2月24日,新豐縣民政局對練溪託養中心再次發出整改通知,提及“中心存在內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從2016年10月擅自離崗至今未歸等問題。”
羅騰及多位知情人透露,練溪託養中心自成立伊始,就一直有相關官員的關係人參與經營。
羅騰稱,練溪託養中心成立時,時任新豐縣民政局一主要領導安排其侄子李志成,負責託養中心財務工作。即使羅麗芳作為法人代表,也無法接觸到託養中心財務工作。
託養中心的前員工陳冰説,員工每月工資都是由李志成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羅騰回憶,2016年8月,李志成退出託養中心,上述民政局領導又安排李偉理與劉秀玉接任李志成的工作。對外則是劉秀玉主管財務。
陳冰對李偉理與劉秀玉的印象深刻。他透露,李偉理與劉秀玉是夫妻,劉秀玉來託養中心之前經營着一家小賣部,而李偉理也經常來到託養中心內處理工作,“就像話事人”。
李偉理的另一個身份是新豐縣司法局政工科科長。他的照片貼在新豐縣司法局大院公示欄裏。
2月18日,新京報記者在練溪託養中心見到了李偉理,他自稱是託養中心的工作顧問,對該中心死亡情況不清楚。
知情人説,練溪託養中心在2016年9月起陷入了股權之爭,爭奪的雙方是法人代表羅麗芳與後來的中心主任劉秀玉。
根據羅騰的説法,2016年8月羅麗芳生病住院,原本負責財務的劉秀玉因此接管了練溪託養中心的管理工作。羅麗芳9月病好後,劉秀玉並不願意交出管理權。
該中心內部資料顯示,劉秀玉目前擔任中心主任。陳冰指出,財務部負責人李品鑫、中心副主任劉萍都是劉秀玉帶來的人,而李品鑫正是劉秀玉的兒子。
羅騰稱,羅麗芳一直在以報警、向縣政府各單位投訴等方式維權。
3月8日晚,因涉嫌挪用資金罪,羅麗芳被新豐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遠在深圳的雷洪建聽説了練溪託養中心被整改的消息。
3月12日,雷洪建表示,兒子的死若能換來700多人的希望和避免類似事情發生,也算死得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