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萬眾創新,科研必須用心。中國對於研發經費的投入越來越高,目前全社會研發(R&D)經費總量已經位列全球第二,僅次於美國。然而,這些錢都怎麼用的?有多少是真的用到了研發創新活動中?這些問題始終有爭議。最近一條比較驚人的科研產業新聞是,有人舉報廣西柳州一傢俬企的老闆在十年間通過18個“項目”不僅獲利上千萬,更是獲得了54畝工業用地指標。為什麼企業這麼容易騙到補貼呢?…[詳細]
要點速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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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盡的制度並不代表執行的時候有約束力,何況在科技創新這件事情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想法未必和頂層制度設計者是一致的,比如,把發展新興產業當作政績,一個勁兒地給企業開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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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業扎堆去了補貼和優惠多的地方創新,乃至不惜造假。這顯然不是市場主導,而是行政之手在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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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套科研經費是門“生意”,甚至有專門的科技掮客穿針引線
按照《中國科技統計年鑑2015》,2014全年,政府給企業投了422.3億元的科研經費。比起全社會上萬億的科研經費來説,錢不算多,不過卻成了眾人惦念的香餑餑。編造不存在的項目,偽造新產品檢驗報告,手段不少。
除了騙錢,有的企業還騙地搞房地產開發。很多地方會給予高科技企業非常廉價的土地資源。這可樂壞了一些想要圈地的企業。《經濟參考報》在去年曾經做過一系列“拷問創新血液“”的報道,結果發現,“某項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已獲得了國家科技經費20億元,並擁有自己的上市公司,近日在某地級市圈地2800多畝,計劃投資100億元建設一個科技園區……這個科技園土地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還規劃了酒店以及住宅地產。”
縱觀全局,不僅僅是個別企業套取經費的問題,甚至還形成了一條隱秘的產業鏈,乃至於創造了一個新興的“職業”——科技掮客。他們幫助企業偽造項目去騙錢,而後自己再拿“提成”,收回扣。這些中介人有資源,有關係,他們有時會主動聯繫企業參與套錢活動。而一些鬼迷心竅的企業便在指導下成立起“研發部”,像模像樣地活動起來。
規章制度當然是有的,不過有個詞語叫“形同虛設”
看上去,很容易便暗渡陳倉,套錢成功。是不是目前的企業科研製度有重大缺陷呢?實際上並不是。預算、立項、審核、驗收等等程序,樣樣不少。甚至公示做得還不錯,比起很多“爛尾樓”網站要強太多。以“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為例”,項目公告很詳盡,並且在今年年初還出了個公告,要對項目執行中出現嚴重問題或超期未驗收的306個創新基金項目做終止合同處理。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年度報告做得不錯
可是詳盡的制度並不代表執行的時候有約束力,何況在科技創新這件事情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想法未必和頂層制度設計者是一致的,比如,把發展新興產業當作政績,一個勁兒地給企業開綠燈。而對於那些手握審批大權的政府官員來説,就更需要抵禦尋租與誘惑了。總之,一個勁兒地開項目,卻缺審查,少驗收,納税人的錢便打了水漂。
沒必要因噎廢食,拿納税人的錢資助企業創新沒有問題,可是得分類型、分階段,減税多點,直接發錢少點
國家資助企業做研究,既然有這麼多貓膩,乾脆禁止了之。並且,憑什麼拿納税人的資金去給企業做賺錢的資本呢!這個邏輯看起來一點沒有錯。但是,經濟學家們發現,研發這事兒非常不一樣,很多企業創新容易被模仿與推廣,並且很多時候也需要這樣,才能夠推動社會往前發展。既然如此,企業研發便是一件關係到公共福祉的事情了。可如果帶來的私益不足,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便缺乏動力去搞研發了。因此,政府對於科研進行一些資金上的支援是很正當的。拿美國來説,2012年,美國企業所執行的科研資金中,有11.46%來自聯邦政府。
經濟學家們又發現,政府支援企業做科研是需要的,但是又得把握住分寸,否則弊大於利。如果企業很輕易地便拿到政府的錢,那麼它們自己便缺少投錢的意願了,既然用國家的錢,就很難精打細算,用在刀刃上,又是浪費。甚至,還會發生騙補的事情。那麼,怎麼補貼更好呢?對於有規模的企業來説,税收優惠是最有效果的,能夠很好地提高企業的效率;對於小微企業來説,則需要直接發錢扶持,因為它們規模太小,税收優惠不算特別激勵,小微企業往往又很靈活,充滿創新活力,需要扶持。
不難看出,政府是否要資助企業研發,如何資助,在在皆是學問。沒有細分,沒有針對性,便激不起創新的活力。同樣的,既然是用納税人的錢,除了對大眾有交代而外,也應該竭力宣傳,贏取大家的理解與認可。然而,我們看以下對比圖——
對比圖1
美國小企業創新研究計劃(SBIR)和小企業技術轉讓計劃(STTR)很著名,圖為成功案例展示頁面,這樣能夠增強大眾的理解與認同。
對比圖2
儘管公示信息做得算不錯,但是中國的小企業研發支持項目的網頁上,成功案例的最後更新日期是9年前,這如何贏取納税人的支持?
最根本問題在於,倘若要素市場是扭曲的,企業的研發創新便會亂來,亂七八糟的勾當難以避免
既然不能不資助,那麼就儘可能地完善好制度,做好監督措施,這樣便可以鼓勵創新了吧?設想很美好,可是忽視了最根本的問題。
成功的經驗是,企業需要作為一國科技創新的主體,這樣才有活力。然而,在我國,儘管企業自己所出的研發費用算起來是佔據了絕對優勢的,可是錢出得多,卻不代表是主體。所謂主體,是具備充分的主導性的,而不是被牽着鼻子走。可是我國卻不是這樣。大部分企業沒有研發實力,有的這些很多也是淺嘗輒止。以創新情況在全國省份裏排在前列的浙江為例,《浙江省工業企業R&D活動情況及其績效研究》一文分析了1991-2010年浙江省工業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發現——
“企業科技創新更多地表現為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模仿改進,基本屬於改進性技術創新,原創性技術創新相對不足。同時我們注意到,R&D經費外部支出僅相當於內部支出的6.4%,其中對境內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支出佔了絕大多數。依靠這有限的外部支出,也很難能夠購得或獲取原創性的技術(專利)。”
很多企業扎堆去了補貼和優惠多的地方創新,乃至不惜造假。這顯然不是市場主導,而是行政之手在操持。
光伏行業幾乎都依靠補貼,自身的造血能力非常差
企業為什麼缺乏創新的主體性呢?從根源上講,和扭曲的要素市場配置有關。我們最熟悉的是產品市場,這也是改革得比較徹底市場化程度很高的市場。但是,還有一個市場叫作要素市場,在這裏,生產資料、勞動力等等資源進行交換。最近常常聽到的“供給側改革”也與此相關。然而,黃益平等經濟學家認為,中國的要素市場是扭曲的,遠遠落後於產品市場的改革進程。行政的力量在此異常強大。舉例説,土地資源一方面被地方政府當作財政大户,另一方面,工業土地資源又是招商引資的工具,低價乃至無償給企業用。不管是高價,還是低價都不是市場説了算。而在這樣一個要素市場裏面,各種貓膩自然滿天飛。企業通過真正的科技創新得到的收益要小於跑關係等旁門左道的伎倆,加上知識產權保護不完善,哪裏會有創新動力呢?在這樣一個市場裏面,所謂的研發創新就很難不被騙錢、尋租等行為給把控住了。難怪《第一財經日報》的記者詢問一位LED資深人士時,得到對某沿海省份這樣的回答——“有超過6000家LED企業,大概只有2%~3%可以拿到補助,其中多為上市公司、國有企業。而有的企業項目做得很差,但是跟政府關係好,會吹牛,就能拿到幾千萬的政府補助。”
結語
不管是美國還是日本,企業在科技研發中都展現出強大的主體地位,這樣才會真正地帶動社會創新進步。否則企業所謂的創新,只會是生產一些低附加值的產品,乃至偽創新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