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詐騙案多發:騙術“更新”沒錢也“中招”
暑期詐騙案多發 騙子誘人網貸再將錢轉走
騙術又“更新”沒錢也“中招”
面對狡猾的詐騙分子,有些市民覺得“我沒錢可騙,騙子來了也不怕”。如果你還這麼認為,那就要小心了,因為騙子的詐騙套路已經再次“更新”――就算你沒錢可騙,騙子也有辦法從你身上騙到錢!昨日,廣州市委政法委聯合廣州市公安局針對近期多發的暑期招工詐騙、網絡詐騙、電信詐騙等手法,以案説防,教你“升級”防禦系統!
文、圖/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李棟 通訊員政法宣、龔宣
案件直擊:“客服”發的退款鏈接指向借貸平台
7月20日10時許,事主楊某接到一個自稱淘寶商家的電話,對方稱楊某在其店內購買的產品有嚴重的質量問題,商家特地提供專門的退款平台,必須按照指引操作才能退回款項。很快,商家發來一個鏈接,號稱是“自助退款平台”。
事主點擊鏈接後,發現下載了多個分期借貸平台。對方稱這是“官方自助受理平台”,裏面顯示的借貸額度是商家的可用金額,要求事主將可用金額借貸轉入自己銀行卡,再將產品應退金額扣除後的剩餘金額轉給商家賬户,以此完成退款。
事主按照對方指引綁定銀行卡,在幾個平台分別借貸了32449元,扣除產品應退的錢後,事主按照對方的電話提示,把多餘的錢通過微信支付給了對方,直到發現自己的銀行卡內被扣了35441元才明白被騙了。
作案手法:謊稱幫助事主騙取信任
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個人網購信息後,編造產品有質量問題、誤入批發客户名單等藉口令事主恐慌,謊稱幫事主妥善處理獲取對方信任,騙取事主在一些網絡平台開通借貸,將事主借貸的金額説成是自己的退款,誘導事主將多餘的錢轉入商家賬户,實際上是事主將自己借的錢轉給騙子,即使口袋裏沒錢也會被騙。在拿到錢後,不法分子會切斷聯繫,就此消失。
反詐中心民警提醒
接到網絡平台客服電話不要急,多方核實最重要,最好是通過購物網站指定的聯絡工具核實對方身份,切忌跳出原有平台進行線下交易。堅決不掃對方發來的二維碼,不隨意填寫銀行卡等私密信息,不泄露手機驗證碼,任憑對方如何花言巧語也不能轉賬,不去ATM機操作,不讓他人遠程操控電腦。平時多關注詐騙案例,掌握金融防騙知識,提高自己的反詐騙知識,避免落入騙子圈套。
個人信息是怎樣泄露的?
在該案中,不法分子是利用竊取的個人網購信息行騙。那麼,你的網購信息是怎樣泄露的呢?
據介紹,當前,從公安機關查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情況看,不法分子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網絡黑客通過技術手段竊取單位或企業存儲的公民信息;二是通過招聘、婚介、辦理會員、送禮品等需要填寫個人信息的渠道獲取;三是利用假冒網站鏈接騙取事主信息;四是利用“偽基站”設備發送虛假鏈接方式竊取公民信息;五是各行業內部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竊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同時,不法分子利用QQ羣、黑客論壇等網絡平台,使用網絡電話、虛假身份等進行聯絡,通過網銀轉賬或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交易、交換公民個人信息。
警方提醒,要對個人電子郵箱、網絡支付及銀行卡等密碼進行差異化設置,不要輕易將個人信息提供給無關人員。
暑期兼職忙 謹慎莫上當
暑假期間,正是學生的求職季,不法分子經常在網上發佈“報酬豐厚”的虛假招工信息,騙取會員費、升級費、培訓費、資料費、押金、保證金等。
案例
7月18日,事主房某在網上發佈簡歷找工作,下午收到短信要求其下載某語音軟件進行工作安排。事主在語音軟件與對方交談,對方告知事主已被某企業錄用,先後以交保證金、檔案費、授權費等為由要求事主轉賬,當事主通過支付寶掃描對方發送的二維碼轉賬1219.22元后,被對方拉黑。
手法分析:
不法分子在網站或社交平台發佈“報酬豐厚”的虛假招工信息,一旦事主聽信,按其指引操作,不但不能及時找到工作,反而還會被對方以會員費、升級費、培訓費、資料費、押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忽悠”,不斷地按照對方要求轉賬匯款。
案例
8月初,陸某在網上兼職刷單,按對方指引下單購買商品,刷完第一單後,對方按約定返還了本金和佣金。陸某開始刷第二單,支付後對方又稱第二單有三個任務且每個任務內含多個商品,要求完成三個任務後方可返還本金和佣金。陸某前後共支付24000元,對方仍要求其繼續刷單,此時陸某才發現被騙。
手法分析:
騙子冒充購物網站商家,發佈刷單、刷信譽兼職信息,誘騙事主購買網站中的虛擬貨品以完成刷單任務,並稱完成任務後會有高額佣金。事主完成任務後,會被騙子以各種名目要求其完成更多任務,事主一旦要求退款或索要酬勞就會被拉黑。
案例
7月初,林某在網上兼職,對方稱只要交押金1000元並在電腦上打開對方發來的軟件掛機,就可每天領取工資25元,介紹5個人入羣或再付5000元押金,每天就能拿工資50元,做滿一定時間後可退還押金。林某多次轉賬共6000元后,對方將其拉入所謂的工作羣。兩天後,對方以系統維護為由停發工資,並將林某踢出微信羣,押金也沒有退還。
手法分析:
騙子發佈虛假兼職信息, 任務是發佈推廣信息或軟件掛機,以每日結算為誘餌要求事主先交一定數額的押金,並極力鼓動事主以介紹身邊人入羣的方式賺取人頭費,當事主交錢完成了幾天任務後,該羣即被解散。
反詐中心民警提醒
“日賺千金”不可信,網絡招工多陷阱,張口要錢是騙局!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嚮應聘者收費(報名費、資料費、體檢費、服裝押金、上崗前培訓費等)都屬於違法行為,找兼職工作應通過正規途徑,多方核實招聘單位的真實性,不輕信“回報高、收益快”的美麗謊言。
今年以來廣州詐騙警情分佈
據廣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統計,今年以來的電信詐騙警情主要分為三類:網絡詐騙、電話詐騙、短信詐騙,佔比分別為62.5%、31.6%、5.9%。
其中,網絡詐騙的主要類型包括:購物交易、虛假信息、招聘求職、盜號/仿號、違法服務、交友婚介以及其他網絡詐騙。
在購物交易詐騙中,男性事主購買遊戲裝備、充值點券、手機數碼等產品的人數遠高於女性事主;虛假信息包括網絡辦證、代辦信用卡、生意加盟、虛假資料等;招聘求職詐騙中兼職刷單、刷信譽的佔81.9%;違法服務則主要為網絡賭博、網絡招嫖,被騙的以男性事主為主。
電話詐騙的主要手法有:冒充客服、冒充關係人、冒充公檢法機構、推銷/辦理業務、涉黃涉毒、退税補貼理賠、中獎以及其他電話詐騙。
其中,冒充客服以冒充電商平台客服為主;冒充關係人以冒充領導、親友、房東等為主;冒充公檢法則是損失金額最嚴重的類別,其中被騙女性事主遠多於男性事主,30歲以下的被騙事主較少,45~60歲的被騙事主較多,其中,年齡最大的被騙事主85歲,最小的被騙事主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