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蘭今年已經40多歲,一直未婚,十幾年來都與父母共同居住在弟弟夏華名下的一套房子裏,每月工資近萬元,吃住卻都是父母出錢。面對父母和弟弟的指責,夏蘭也覺得委屈。她説,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為家裏做過貢獻。後來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裏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夏蘭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被夏蘭拒絕了。上個月,夏華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離自己的房子。經過調解,最終,夏蘭的父母同意給女兒15萬元,而她也要在兩個月內搬家
武漢晚報8月4日訊(記者陳玲 通訊員華臻)每月收入不低,卻偏偏吃住都賴着年邁的父母,父母忍無可忍,連同兒子的一紙訴狀遞到法院,將親生女兒請出家門。昨天,記者從市婦聯維權諮詢服務中心瞭解到,這樁“親情大戰”最終以“買斷”收場:父母向女兒支付15萬元,女兒要儘快搬走。
上個月,市婦聯維權工作人員接待了前來諮詢的夏華(化名)及他的父母。夏華説,姐姐夏蘭(化名)今年已經40多歲,一直未婚,十幾年來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裏。“姐姐自己每月工資近萬元,經常在國內外旅行,卻不出生活費,吃住都是父母出錢。”
對父母和弟弟的指責,夏蘭也覺得委屈。她説,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為家裏做過貢獻。後來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裏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
面對女兒的舉動,夏蘭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屢次要求都被夏蘭拒絕了。上個月,夏華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離自己的房子。經過調解,最終,夏蘭的父母同意給女兒15萬元,而她也要在兩個月內搬家。市婦聯維權諮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認為,父母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有自主分配的權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沒有為成年子女提供經濟支持的義務,夏蘭的要求其實並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現在用錢“買斷”了親情,作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對子女是不是能儘量保證公平,是雙方都需要反思的問題。
【#女兒月薪近萬仍啃老# 父母支付15萬讓她搬走】40多歲的夏蘭未婚,十幾年來都住在弟弟名下的房子裏。上個月,弟弟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走。經過調解,父母向女兒支付15萬元,女兒要儘快搬走。夏蘭卻委屈地説,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買了這套房,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裏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女兒月薪近萬仍啃老 被父母“買斷”親情請出家門
每月收入不低,卻偏偏吃住都賴着年邁的父母,父母忍無可忍,夏華(長子)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離自己的房子。
經過調解,最終,夏蘭的父母同意給女兒15萬元,而她也要在兩個月內搬家。這樁“親情大戰”最終以“買斷”收場:父母向女兒支付15萬元,女兒要儘快搬走。
親情要用金錢來買斷,為這一家人惋惜。不論是多麼大的矛盾,現代家庭大多數的矛盾,都不是感情的事,逃不出一個“錢”。
作為一個弟弟,和爸媽把姐姐告上法庭,這是到了一種恩斷義絕的境地。想想這個家庭,在多年前,姐弟還在唸書的時候,每天早上出門,父母都會要叮囑一句:姐姐照顧一下弟弟,弟弟要聽姐姐的話。
長大後,夏蘭説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為家裏做過貢獻。後來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裏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
長大了就不一樣,人都會變得眼睛裏只看到錢。姐姐,可能不是在乎錢,而是在心裏上對父母情感的需要。一個家裏父母對子女感情是失衡的,當然姐姐心裏會不平衡。
一百平的房子,容不下父母和一個女兒,僅僅是因為房子是在兒子的名下嗎?其實,就是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把金錢和物質都儘可能給了兒子,這樣導致了女兒的一種稀缺心理。
4O歲沒結婚的姐姐,不管是什麼原因,父母姐弟不理解她,不幫她不心疼她還有誰?一個人能吃多少,生活費又能有多少?女兒不是給不起而是是不想給!近萬的工資也不是養不起自己,而是覺得心裏上不公平。父母難道沒有責任嗎?
每個家庭都有一本難唸的經,以前講得是打斷骨頭連着筋,現在是沒有錢解決不了的事情。
“買斷”了親情,還能再用錢買回來嗎?
作者|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