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求女友回心轉意與其複合,爬上自家窗台以跳樓為由“要挾”警方幫忙找女友。記者15日從重慶江津警方獲悉,男子雖然如願以償見得女友,但其行為因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
男子竟然以跳樓的方式要挾警方找女友?
警方介紹,今年30歲的劉某近日因瑣事與女友黃某發生糾紛,黃某一氣之下提出分手,並離開兩人共同的住所。劉某發現女友出走後,多次撥打電話被拒接,為了讓其回心轉意,劉某萌生了用跳樓來要挾警方幫忙尋求女友露面的極端想法。
事發當天中午12時許,劉某爬上自家7樓住所窗台,自己撥打電話報警稱,在其所住樓棟有人要跳樓,許多人正在樓下圍觀。接到報警後,江津區公安局指揮中心立即指令附近東城派出所民警到場先期處置,隨後指派治安、刑警、特警等增援警力火速趕到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同時通知消防、120到場施救。
當一大波警察到達現場後,眼見“奇招奏效”的劉某完全聽不進現場民警的開導勸説,聲稱若不答應他所提要求便立馬跳樓。為穩定劉某的情緒,防止意外墜亡事件發生,民警只得答應積極幫他聯繫女友黃某。經民警輾轉聯繫,黃某隨後來到現場,在民警與羣眾的共同努力下,三個小時後劉某被成功勸下窗台。
警方介紹稱,由於在此期間,劉某的偏激行為引起了上百名羣眾圍觀,導致事發地段交通嚴重堵塞,眾多公共資源、救援力量被浪費,其行為已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劉某處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