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如今是大眾話題,當然買什麼車才是最重要的。尤其是買到一款自己滿意的才能夠不後悔,這不,一位女士為了上班方便,於是就想佢買一輛車,於是在深思熟慮後去4S店買了一款自己心儀的汽車。
原本自己時很滿意的,直到第一次給洗車後,想法瞬間就改變了。原來這位女士在洗完車後,也是對其愛不釋手,但是卻在右側後車門發現了一些印記,仔細一看卻是“試乘試駕”四個大字,下面還有小字看不太清楚。女司機瞬間就來火了,這不是被騙了嗎?
一怒之下女司機就找到了4S店,要讓4S店給自己一個交代,不過當4S店經理接到舉報後,也是非常重視。最終的結果就是4S店以三倍的價格賠償女司機,買時是十幾萬的車子,瞬間賠了四十萬。讓女司機心情瞬間陰轉晴,但是4S店這樣的做法確實也讓人寒心!
雖然被賠了四十萬,能買一輛準豪車了,但是這件事也確實驚醒大家買車時一定要注意了。説不定你買的車就是4S店的試駕車輛,所以新車在第一次洗車時一定要睜大眼睛看仔細了,説不定下一個賠償的人就是你!新車當然也少不了精美的車品,接下來小編給大家帶來幾款開車必用的車品,希望大家喜歡
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大智慧(601519)證券虛假陳述案傳來捷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告訴《投資快報》記者,剛收到兩批勝訴判決,12位股民有望獲賠254萬元。
2016年7月,大智慧因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餘元被證監會處罰。根據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公開資料顯示,截至9月15日,全國共有1239位投資者向上海一中院起訴大智慧等被告,索賠總額26591.71萬元。
“根據最新判決標準,大智慧索賠案原告分別出現撤訴、敗訴、勝訴三種情況,我們收到的這兩批判決,其中吳先生獲賠金額高達145萬元。雖然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但在司法實踐中,可以積極指引後續投資者起訴索賠。”厲律師稱,根據一審勝訴判決,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期間買入大智慧股票,並在2015年11月7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該股的虧損股民,可以起訴大智慧索賠。律師費是風險代理,股民獲賠後再支付。厲律師提醒,股民索賠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證券開户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詳細聯繫方式。
據悉,這位股民吳先生來自新疆,他表示:“經過一年多的漫長等待,終於收到勝訴判決,心情很激動,雖然實際虧損超過兩百多萬,但法院一審判決賠償145萬元,能挽回大部分損失我很滿意了,希望繼續打贏二審,早日拿到賠償款”。
厲律師介紹,去年7月吳先生起訴索賠金額42萬元,根據今年3月上海一中院確定的揭露日標準,我們重新調整索賠金額為208萬元,法院最終酌情扣除熔斷導致的證券市場風險30%,判決大智慧賠償145萬元,相比2015年5月賣掉全部股票的敗訴、撤訴原告,吳先生特別幸運了。
(2017-09-20)
男孩父母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映象網洛陽訊(記者徐孟國 通訊員宋一夫 程大瑞)2013年,年僅七歲的小男孩兒李某在上學路上慘遭車禍,釀成了左腿截肢、左手殘疾的慘劇。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常某(車主)、被告陳某(司機)共同賠償李某各項損失共計18.3萬元。
因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李某的法定代理人2015年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收案件後,承辦人看到年僅七歲的小孩兒遭受如此的不幸,心情非常的沉重。馬上聯繫申請執行人瞭解案件具體情況及被執行人情況,並前往被執行人家中進行調查。經查發現被執行人常某常年在南方打工,被執行人陳某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二被執行人也無可供執行財產,這使案件的執行陷入了僵局。
承辦人並未放棄,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信用懲戒。案件執行期間,不停查找着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並且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做被執行人家屬的思想工作。眼看着案件的執行期限即將屆滿,但申請執行人還沒能拿到給孩子的“救命錢”,承辦人焦急萬分。
在承辦人耐心的勸説以及“老賴”名聲的壓力下,被執行人常某的家屬終於同意出面解決此事。經過多次協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常某一次性賠償申請執行人各項治療費及後續治療費用共計30萬元。2017年9月初申請執行人領到30萬元執行款時熱淚盈眶,並激動地説:感謝執行法官一直以來不放棄以及耐心細緻的工作,我們今天終於拿到了救命錢,能給孩子裝上義肢,孩子又能站起來了。
(2017-09-15)
由於做眼部美容時睜眼睛,致美容液進入灼傷了眼部,李女士將北京河狸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美容師田女士告上法庭。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河狸家公司賠償李女士8107元。
美容中睜眼灼傷眼睛
去年10月22日,李女士通過河狸家app訂購田女士的“冬季海洋補水+眼部經絡疏通”服務產品,並向河狸家支付服務費58元。當日下午,田女士至李女士家中為她提供服務。李女士稱,美容前,田女士並未告知不能睜眼,因有電話打來,她下意識地睜開眼睛接了電話,致少許美容液流入雙眼。後田女士用棉籤進行擦拭。次日凌晨,其眼部劇痛遂到醫院就診,診斷為角膜、眼及附屬器化學性燒傷,並治療一週。後李女士要求河狸家和田女士連帶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共計18107元。但田女士稱事先告知過不能睜眼,也否認使用美容液而是膏體且未用棉籤擦拭。兩被告均表示,田女士非河狸家公司的員工,雙方系合作關係。
眼睛受傷與美容有關
法院認為,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考慮到李女士接受眼部美容項目與就診時間銜接的緊密性以及李女士傷情與接受的美容服務所涉部位的一致性,並根據在眼部美容過程中美容產品本身就存在較高進入眼內可能性的生活常識,綜合可推定李女士的損害後果與田女士提供的眼部美容服務具有因果關係。
公司賠償客人8107元
田女士應當在提供美容服務前告知注意事項,並在美容產品進入美容服務對象的眼部後進行積極妥當的處理,但其未舉證證明盡到上述義務,存在過錯。李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使提供美容服務者未告知,亦應根據常識儘量避免睜眼,以免造成損害發生,亦存在一定過錯,過錯比例分別為90%和10%。
因河狸家公司同意在法院認定侵權事實存在的情形下先行賠付,再另行向田女士追償,李女士和田女士亦同意,故判決河狸家公司賠償李女士8107元。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2017-08-31)
颱風“天鴿”肆掠當天,一段刷爆朋友圈的視頻中,一位大叔在強颱風中徒手推車,瞬間貨車側翻,大叔遇難。
他姓周,54歲,是廣東珠海斗門白蕉鎮村民,一個兒子今年剛畢業,另一個尚在讀書。他是家中唯一的勞動力。8月23日一大早,他開着自己新買的小貨車去中山送貨,回珠海的路上卻遇到“天鴿”,在與颱風抗爭的過程中不幸遇難,而第二天就是他54歲生日。大約一個月前,周先生新購了這輛貨車,並在人保財險珠海市分公司投保了車險。25日,該公司啓動緊急預案,簡化流程處理賠案。當天,該公司向周先生的家屬賠付了保險金61萬元。 新華
(20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