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老公是老公 派出所户籍民警吐槽
證明老公是老公 派出所户籍民警吐槽 派出所開出的證明
日前,蕪湖市一名女子要求到某監獄會見在押的丈夫,卻被要求到派出所開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證明,此舉引起開具證明的蕪湖市東門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吐槽,並在證明上留言:結婚證不能證明婚姻關係,卻要派出所開具證明,“我所表示很不解”。
證明上寫“良心點評”
中警網安徽站微博管理員“靜姐姐的靜”8月7日發佈微博稱,“妻子去探監被要求出具證明‘我老公是我老公’,出示結婚證也説不可以,必須派出所證明二人是夫妻關係。可是,婚姻關係不是公安部門管吧?公安部門不是萬能的!”
該網友貼出的圖片顯示,在户籍證明下面,有人手寫了一份“良心點評”,並蓋上了户籍章。“xx工作人員,結婚證系民政部門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證明婚姻關係的證件,對於探監人員非得要求派出所出具婚姻關係證明,我所表示很不解,卻又不得不根據户口登記的內容出具。蕪湖與XX路程遙遠。何必讓一個在押人員的妻子大熱天來回跑,增加麻煩呢?”
出於好心開具證明
記者獲悉,開具户籍證明的是蕪湖市公安局鏡湖分局東門派出所户籍室,該所王警官告訴記者,户籍證明以及“良心點評”就是她所開所寫,開具時間為8月7日。
據瞭解,一位蕪湖籍女子因需要去監獄探望丈夫,被要求出具婚姻證明,但監獄方面對於女子所持的結婚證不予認可,非要公安部門出具證明。無奈這位蕪湖籍女子只能找到户口所在的東門派出所開證明,“證明我老公是我老公”。
王警官稱,婚姻關係原本由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登記,並不是公安機關的工作範圍。但是在當事人“跑了好幾天”的無奈狀況下由户籍民警行了方便。在出具證明的同時,派出所方面也忍不住對某監獄這種辦事方式吐槽。
到底是哪座監獄要求出具奇葩證明?當事民警和該派出所負責人皆沒有透露。
分析
監獄人員:可能存在溝通問題
記者就相關情況諮詢了我省監獄系統一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曾經關注到該微博,目前通過信息倒查並沒有在我省監獄系統發現存在類似情況。
據介紹,按照司法部門對親屬會見在押犯人的規定,在首次會見時,親屬只要提供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等能證明其關係證件即可辦理會見證,對於無法證明其關係的旁系親屬才需要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方能安排會見,第二次則只需提供身份證即可。
該工作人員分析猜測,犯人家屬與監獄可能存在溝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