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8月25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最高法院25日對前總理英拉執政時期涉嫌大米弊案的政府官員和商人進行宣判,涉案28人中當天判決26人,其中大米商人阿披乍被判最高刑期48年,前商業部長汶頌被判42年監禁。
除上述2人外,泰國最高法院還判處時任商業部助理部長蓬36年監禁、商業部外貿廳廳長瑪那40年監禁、商業部外貿廳副廳長提坎蓬32年監禁、對外大米交易辦公室主任阿卡拉蓬24年監禁。其他被告也都根據情節輕重,被處以相應刑罰。
8月25日,逾千名支持者聚集在泰國最高法院外圍馬路高架橋下聲援前總理英拉。中新社記者 王國安 攝
法庭當天花了5個小時進行宣判,獲刑者隨後被當庭帶走拘押。
泰國最高法院在聲明中説,英拉政府執行大米收購政策期間,泰國與沒有外國政府授權的外資企業簽署政府間交易協議,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對方出售大米,造成國家損失;同時,部分大米被低價倒賣給泰國商人賺取利益,多名政府官員、商人蔘與其中。
8月25日,泰國最高法院門口警衞森嚴。
泰國前總理英拉涉大米收購案本應於同日宣判,但因英拉未能出庭而改期至下月27日宣判,法庭直接對英拉發出逮捕令。有媒體報道説,英拉可能已經逃離泰國前往新加坡與其哥哥他信匯合,不過這一消息未得到泰國官方證實。
大米收購項目是英拉2011年上台後推出的一項惠農政策,但該政策後來被批導致政府蒙受鉅額虧損且滋生大量腐敗,英拉在下台後因此被控瀆職。此案在長達兩年的聽證庭審期間,英拉一直否認所有指控,堅稱該項政策是為了幫助農民增加收入,自己無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