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砍傷舍友 背後原因令人驚心

  大學生砍傷舍友背後原因令人驚心!現在的人越來越急躁,稍微有一點矛盾,就大大出手,大學生砍傷舍友,大四男生被同宿舍舍友持菜刀砍成重傷。1月13號凌晨,德州學院一大四男生被同宿舍舍友持菜刀砍成重傷,事發後,被砍學生被緊急送進醫院搶救,而砍人學生則不知去向。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已被抓獲歸案。

  5月1日上午,記者趕到德州市中醫院,被砍傷的大四男生呂某仍在重症監護室裏搶救,他的家人正在門外焦急等待着。

大學生砍傷舍友 背後原因令人驚心

  呂某大伯説,侄子今年24歲,打小就很聽話,從沒跟人打過架,這眼看就要放寒假了,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意外。他們現在只關心孩子的安危,至於砍人學生苗某情況,只簡單聽學校老師説了兩句,苗某比自己侄子大兩歲,家是菏澤鄆城的。

  呂某父親説,從出事到現在,醫生只允許他和兒子見了一次面,當時兒子頭上纏滿了紗布,還不能説話。一位病人家屬悄悄地告訴記者,呂某被送來時,他正好在場,看到呂某的傷勢十分嚴重,醫生説再晚一會就沒命了。

  “送過來的時候看到了,那個被子上全是血。肌腱折了,脖子臉上砍的很厲害,光輸血輸了不少。臉非常白,都變顏色了。”“聽他同學説是因為感情問題。至於嗎,還説不上媳婦嗎?這邊受罪,這要是弄着你,不判上幾年嗎,至少五年以上。”


  記者隨後又來到了德州學院的10號宿舍樓,出事的1018宿舍已經上了鎖,門上掛着一個寫着“好萊居”三字的牌子。隔壁宿舍的學生説,出事的時候,只有呂某和苗某兩個人在宿舍,所以事發原因都不清楚。

  今天上午10點多,德州公安局德城分局發佈消息,經連夜工作,已於1月15日早,在菏澤市鄄城縣將犯罪嫌疑人苗某抓獲歸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大學生砍傷舍友 背後原因令人驚心

  故意傷害罪法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大學生砍傷舍友 背後原因令人驚心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776 字。

轉載請註明: 大學生砍傷舍友 背後原因令人驚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