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高速碰瓷 遭遇碰瓷的正確維權姿勢
“碰瓷”是專門騙錢的把戲,大多發生在交通運輸領域,行為人尋找機會,故意與對方的機動車輛相撞,從而藉機騙取賠償。而這兩年,“碰瓷”緊跟時代步伐,已呈現團伙作案的趨勢,江湖人稱“職業碰瓷黨”。去年頻發的高速碰瓷就是“職業碰瓷黨”所為,而近日,警方已偵破高速碰瓷,抓獲嫌疑人20名。
警方偵破高速碰瓷 事先砸斷腳趾要價上萬賠償
天津劉女士被騙那天是2016年的4月1日,自駕遊的她和丈夫在京港澳高速安陽服務區休息後倒車時,一女子稱右腳被軋,後在湯陰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右足第五趾骨骨折”,賠了16000元。
回到天津後,朋友們的懷疑和網上的“碰瓷”新聞,讓劉女士去覺得自己被“碰瓷”了,她告訴澎湃新聞,自己開始“不相信會那麼巧”。
她和丈夫隨後向河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郵寄了舉報信。舉報信被轉至河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一宗自制腳傷、流竄17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以外省過境中高檔汽車為作案目標的系列“碰瓷”詐騙案隨之浮出水面。
據河南警方介紹,目前警方已抓獲20名犯罪嫌疑人,並查找到受害人76名,查找工作仍在繼續。“現實受害人要遠遠高過這個數字”,河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教導員侯震説。
警方偵查鎖定4個團伙跨17省作案
警方通過分析受害車輛的通行軌跡,找到了一輛與其一致的嫌疑車輛。
但僅憑此證據,根本無法認定這是一起詐騙案件。侯震介紹,經過偵查,發現該嫌疑車輛在河南省境內高速公路上活動頻繁。為此,偵查員在河南全省範圍內排查、比對疑似受害外省車輛。
經與疑似受害車輛的車主聯繫確認情況後,偵查員隨即遠赴山東、天津對受害人徐某、梁某開展詢問、調查取證工作。偵查人員詢問得知:徐某於2015年12月26日在大廣高速河北大名服務區,被人以“軋腳”的名義索要現金3300元;梁某於2016年1月24日在連霍高速河南澠池服務區,被人以“軋腳”的名義索要現金3200元。
“經串並分析,我們認為這3起案件系同一夥犯罪嫌疑人所為,該犯罪團伙是一個跨區域流竄作案的詐騙團伙,於是將此嫌疑車輛列為重點偵查對象”,侯震告訴澎湃新聞。
隨後警方通過偵查,確定了嫌疑人的真實身份。隨着調查的深入,警方發現另有與上述嫌疑車輛有同行記錄的車輛有重大嫌疑。最終警方共鎖定了以上海籍人員施某、黃某、葉某、孫某等人為首的4個犯罪團伙,犯罪區域涉及河南、河北、山東、陝西、山西、湖南、湖北等17個省。
受害人鮮有報案,已查找到76人
偵查人員介紹,系列“碰瓷”詐騙案團伙成員來源廣,骨幹成員多為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四川、陝西等省份的人員。他們互相之間通過在上海打工結識,或通過團伙成員互相介紹認識。團伙之間,交叉性作案特點明顯,首犯之間均有交叉作案,骨幹成員之間有時也交叉作案。此外詐騙團伙跨區域流竄性作案,作案地點均為高速公路服務區,案發區域遍及17個省,加上受害人均未報案,案件串併案難度較大。
做税務工作的張先生2016年6月23日,從安徽回西寧,途徑河南唐河服務區,中午下來吃飯,吃完飯倒車時便遭遇了與天津劉女士相同的一幕。直到接到偵查人員電話,他一直沒意識到自己受騙。“當時我急着走,對方説誤工費之類的要2萬多,最後給了7000塊錢”,張先生告訴澎湃新聞。
張國家説,嫌疑人就是利用了受害人是外地人,着急趕路想趕快把事解決的心理。由於該系列詐騙案件的受害人遍佈全國各地,除了上述劉女士一家外均未報案,為查找像張先生這樣的受害人,偵查員反查作案車輛前後20分鐘共同上下高速站口的疑似受害車輛,赴12個省份調取信息數據,並逐一分析比對,從中查找重點疑似受害車輛,安排民警與之逐一聯繫核實,調取固定了20餘個服務區和20多家醫院、賓館的監控視頻和相關物證。
警方介紹目前已查找受害人76名,查找工作仍在繼續。“加上沒聯繫上的,未發現的等等,現實受害人要遠遠高過這個數字”,侯震説。(澎湃新聞)
車主遭遇“碰瓷”維權的正確姿勢
“職業碰瓷黨”利用受害者的心理,進而碰瓷實施違法行為,給受害者帶來一定的財務損失,進而達到相應的目的。那麼,面對這些違法的“碰瓷”手段,車主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
一、碰瓷的類型
由於“碰瓷”的特點,其目的行為可能觸犯不同的罪名,司法實踐中,主要集中在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和搶劫罪三個罪名的爭議上。上述三罪在主觀方面都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其主要區別體現在客觀方面獲取財物的方式不同。在“碰瓷”案件中,應當根據行為人獲取財物方式,結合具體案情,準確認定“碰瓷”行為的性質。主要分為以下五種情形:
1、敲詐勒索型
如果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並造成事故系被害人過錯所致的假象,繼而以此為要挾,迫使被害人賠償。表面上看,行為人具有欺騙的成分;但從實質上分析,所謂的“騙局”只不過是行為人為其順利實施勒索錢財行為所製造的由頭,行為整體上符合敲詐勒索罪的要挾、強迫特徵,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實踐中,要挾、強迫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以不賠償就扣留車輛相要挾,有的抓住被害人車輛手續不全、正規處理程序煩瑣、害怕耽誤時間等心理,但不管具體方式如何,要準確把握行為要挾、脅迫的本質特徵。
2、詐騙型
如果行為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隱瞞事故真相,使被害人基於事故產生原因的錯誤認識而給付“賠償”,行為人的行為就符合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應當以詐騙罪論處。
3、根據主要取財手段認定
在有的“碰瓷”案件中,被害人是完全被脅迫交付錢財,還是既有被欺騙又有被脅迫的因素而交付錢財,有時不容易區分。尤其是在系列“碰瓷”案件中,行為人在有些犯罪過程中故意製造交通事故,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自願”交付了錢財,而在有些犯罪過程中因被害人識破騙局而使用了要挾的手段。對類似案件,應從系列行為的整體特徵考察,根據行為人主要取財手段的特徵,以敲詐勒索罪或者詐騙罪論處,而不宜進行數罪併罰。
4、搶劫型
如果行為人駕車碰撞他人車輛後,又以暴力或實施暴力相威脅而索取錢財的,構成搶劫罪。
5、故意毀壞財物等類型
如果行為人實施的“碰瓷”行為不足以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碰瓷”後,由於主客觀原因,也沒有進一步實施詐騙、敲詐勒索或搶劫行為,那麼,對於只撞毀車輛,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構成要件的,可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致人傷亡的,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既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同時符合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的,按照想象競合犯的原則處理。
二、遭遇“職業碰瓷黨”,車主如何維權?
這裏先強調兩個前提:1、車主是有第三者責任險的;2、碰磁的人主要目的是要錢。這兩點決定了車主的風險有保險公司承擔,堅持可以看病,可以承擔對方的修車費用,但是一切都要有發票,便於索賠,維權的措施主要有三個方面:
首先,及時報警,等待交警勘察現場。遭遇碰瓷後,首先應撥打122報警。碰瓷是交通事故的例外情形,碰瓷者的目的為了詐錢,主觀上會要求和車主私了,司機千萬不要怕麻煩,務必想辦法報警。交警到現場後,如實向交警反映事發細節,交警會仔細勘察故事現場,根據部位痕跡,作調查、記筆錄,綜合分析和判斷真偽後,會依法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其次,保護事故現場,切忌移動車輛。開車碰到人,切記要保持冷靜,在無法確定是否是車主自己一方責任前,不要跟對方發生爭執,儘量避免與“傷者”或圍觀羣眾爭辯誰是誰非,以避免不安全事件再次發生。一定要保護好事發現場,切忌移動車輛,等待交警到來。如果是晚上發生事故,更需要弄清情況、確認事故車輛周圍及其環境。
再次,不要離開現場,保存證據。在交警到來之前,不要離開現場,保持事發時車輛行進位置。即使確認事故與自己沒有關係,也要保留好現場證據,用手機拍照,最好説服目擊證人為自己作證。
最後,建議司機最好給車輛裝上行車記錄儀,以便發生事故後留下證據,按正規途徑報警。
此外,車主除了維權,在遭遇事故的第一時間,需要怎樣應對碰瓷者,分為以下四個步驟:
一是停車併發出警示。遇到躲閃不及的突然來襲,為避免給其他車輛造成更大的損失,在運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打開前後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以保證受傷人和所停車輛道路安全,以免發生再次傷害。
二是撥打120,盡最大努力救護傷者。無論是否是碰瓷者,被撞者是否已當場死亡,都要立即撥打120進行搶救。不要隨意移動傷者,告訴120事故位置和傷者症狀,等候救護車到來。根據傷者的狀況作必要的救護措施,除非不移動傷者會面臨危險。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聯繫傷者家屬,安撫傷者情緒,留下自己聯繫方式,表示會積極處理事故。
三是立即報警,現場等候。報警後詳細説明事故發生地點及傷亡人數,保護現場,不挪動車輛位置,在現場等待交警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和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到來後訊問時如實供述事實,這樣一般可認定為自首;倘若在自己報警前,現場已有羣眾報警,自己可詢問報警情況,表示已知曉,然後在現場等候交警的到來,仍可認定為自首,可獲得法定上的從輕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跟隨救護車去醫院離開肇事現場的,需打電話通知交警,告知此情況。此外,一旦發生重大傷亡後,切勿逃逸,逃逸必重罰。
四是通知保險公司,積極賠償傷者。事故發生後,司機除配合交警部門墊付傷者住院醫療費外,準備好出險車輛所投的機動車第三者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單憑據,積極協同保險公司辦理受害人的理賠事項。賠償項目包括:住院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為救護傷者產生交通費、住宿費、構成傷殘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賠償金,傷殘輔助器材費。
碰瓷行為不僅有違公序良俗,需要受輿論譴責的道德問題,已經屬於觸犯了法律底線,構成刑事犯罪,應接受刑罰處罰的法律問題。且碰瓷不僅侵犯個人的財產生命安全,也給社會公共安全帶來了隱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車主遭遇碰瓷者,應理性應對,首先是救助傷者,此外,無論是維權還是核定事故責任,都需要及時報警,保存證據,最後,通知保險公司。
中新網6月8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休斯敦華裔秋女士日前出行途中,疑似遭遊民“碰瓷”。秋女士稱,自己正要通過十字路口時,馬路對面一名遊民突然飛速跑向她的轎車,將其後視鏡撞彎並同時倒地。
秋女士下車查看,遊民不僅要求秋女士代買咖啡,還讓她打賞零錢。休斯敦華裔警官汪得聖稱,日前也有華人遭遇類似狀況,疑為遊民乞討新手段。
事發十字路口周圍有部分荒地,草長及腰,隨處可見遊民在其中乘涼。秋女士表示,這種疑似“碰瓷”方式乞討她是第一次遇到,感覺比常見的強制擦洗汽車擋風玻璃等乞討方式更可惡,秋女士呼籲廣大民眾需小心謹慎。
休斯敦華裔警官汪得聖表示,近來也聽説類似案例,一名華人在百利大道附近某十字路口等交通信號燈變綠,駕車左轉時,遭遊民蓄意碰撞。幸好警員趕到現場調查,認定該華人並無過錯,助其擺脱“無賴遊民”追纏。
汪得聖建議民眾倘若碰上類似事件,在篤定自己無錯情況下,不要滿足對方提出的任何要求,否則他們可能會得寸進尺。
此前大休斯敦地區還發生假撞車案,手法與本案類似;嫌犯喜歡挑選華人目標下手,尤其是年長或年輕女性。汪得聖説,華人民眾碰到類似事件,正確處理方法是向對方表明,自己會報警,一起等警察來處理。
(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