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奔馳4S店拒付5萬元,損失慘重!女車主起訴並罰款270萬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奔馳4S店拒付5億元,損失慘重!女車主起訴並罰款270萬

人們都知道,買汽車後想上高速駕車,不但要有駕駛本,還要有自已的身份證件,也就是説,要給車上車牌,不然就不能把車刷出去。汽車管理處將在汽車拿到資質證後對其進行查檢。為了保證生命安全和汽車性能,汽車不能改裝。

前段時間,一名車主買來一輛改裝過的奔馳轎車。就在4S店買來一輛奔馳CL500後,那位女士興致勃勃地去車管所取車牌,卻被通知車量不能改裝取車牌。張女士覺得困惑。他剛買的車怎麼或者是改裝車?經查檢,遇到緣由是車量輪胎和報告單上的尺寸都大了2英寸。報告單上的尺寸是19英寸,但奔馳添置了18英寸的輪胎。搜到這個緣由後,店家十分生氣。4S店顯而易見是在矇騙自已,不管是誰,都會讓人無法入睡。

據淘寶C店主管介紹,這是機動車更改和生產廠家本身裝配的問題。進4S店只要,跟店沒關係。後來,被拆下來後,他説以前的輪胎磨損了,換了新的。

不過,他看來輪胎尺寸不對,這如果不是虛假修改。

所以張女士標準將汽車的輪胎換成以前的尺寸,並賠償自已5億元的精神損失,這並算是太多。但店家不接受。他看來他都沒有義務因此接受現實。他最多派了幾回汽車維修做為補償。於是張女士將這間4S店告贏法庭。法院宣判後,這間4S店矇騙了消費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它不但需要返還匯兑損益,要如果不是新鈔一賠三。他付給張女士270億元。

這一決定性也獲取了很多網友的支持和追評。不管主管説的會不會確實,汽車改裝的義務全歸店方,車主也都沒有義務。汽車改裝後,消費者需有自由權和自主權。做為汽車供應商,4S店應該對店內的汽車將信將疑,而如果不是推卸義務給朋友。

不過,淘寶C店顯而易見不滿意法院的宣判,再次向法院明確提出上告。主流媒體後,也讓網友看到了這間店的愚蠢面目。二審終審被駁回。最初5億元就能解決的,不但是200多億元的開店,而且這間店的美譽度也下滑了。這也產生了警察到其它汽車店賣新車,人們一要要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