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法上訪獲刑,方法錯誤判三年。陝西一男子以要求面見國家領導人探討國共合作及釣魚島等諸多無理訴求為藉口,多次到北京違法上訪,近日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來,陝西白河縣男子謝某某以要求面見國家領導人探討國共合作及釣魚島、“文革”家傳古書被燒、本人是翰林後代應享受縣處級以上待遇等諸多無理訴求為藉口,多次到北京違法上訪。還擾亂當地政府辦公秩序、侮辱政府工作人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分別判處刑罰……近日,白河法院以謝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追繳違法所得59000元,上繳國庫。
男子違法上訪獲刑 方法錯誤判三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謝某某原有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本應一心養家教子,卻養成好逸惡勞、無事生非的不良習性。自2011年至2015年4月期間,被告人謝某某以“要求面見習總書記探討國共合作及釣魚島;祖父墳墓藏有金麒麟、蘭亭序等古寶被盜;“文革“家傳古書被燒,要求政府賠償;本人是翰林後代,應享受縣處級以上待遇”等諸多無理訴求為藉口,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邊、天安門等地區違法上訪。其中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謝某某因違法上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訓誡8次,被白河縣公安局行政拘留2次;因擾亂當地政府辦公秩序、侮辱政府工作人員被行政拘留各1次。被告人謝某某通過長期信訪、多次非訪造成當地政府信訪考核和維穩工作巨大壓力,其乘機向地方政府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強拿硬要財物共計59000元。
在日常生活期間,被告人還強拿村委會保管財產,被行政拘留1次;隨意毆打他人先後被行政處罰2次;故意毀壞他人財物,被行政拘留1次。另外,被告人謝某某曾因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分別判處刑罰。
據瞭解,今年5月初,白河法院參與縣委政法委依法治訪考察組前往湖北曾都、隨縣,河南南召,河北任丘,深入調研考察座談了依法治理信訪的熱點、難點問題,參閲了大量典型案例,取得了“真經”。為了公正及時穩妥審結此案,白河法院還成立專案組,庭前組織專題研討,形成共識,為本案裁判提供智庫支持和理論認同。
庭審中,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公安、司法、基層維穩工作人員及村民代表30餘人旁聽了整個庭審,白河廣播電視台還對庭審情況進行了錄播。宣判前,白河法院徵詢了參加旁聽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案件裁判的意見建議。合議庭充分聽取了控辯意見,認真審核證據,嚴把證據裁判關,正確界定罪與非罪界限,在參考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合理建議後,依法當庭作出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某某多次無理非訪,經多次訓誡、拘留等處罰後,仍屢教不改,並以非訪造成當地政府信訪考核和維穩壓力為手段,多次向當地政府和維穩接訪人員強拿硬要財物達到59000元;其在日常生活期間,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毆打他人,屢教不改。其行為屬於無事生非、藉故生非,一系列尋釁滋事行為,破壞了社會秩序,達到了“情節嚴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遂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