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擁有5A級景區實業、
向廣東普寧市殘疾人捐贈善款,
……
這些
都是“善心匯”慈善組織的活動
只要向這幾組織“捐款”,幾十天內就能獲得10%到30%的投資回報,同時,發展下線後,每一層級,都能獲得自己下線捐款的2%到6%。這就是善心匯的運作模式,這一行為,已經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
近日,全國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廣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天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犯罪問題進行查處,張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現初步查明,張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等為幌子,策劃、操縱並發展人員參加傳銷活動,騙取鉅額財物。
打着慈善旗號的組織
貧困人員繳納3000元投資,
兩週以後就能得到3900元的回報,
通過資金流通實現
“共產共享,
最終走向均富的社會主義理想化經濟”。
這就是善心匯
這家號稱“慈善組織”的口號之一。
“善心匯”為洗腦造勢
善心匯自2013年成立以來,已經多次向殘疾人捐款;和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有過合作;今年4月,在昆明組織了善心匯“命運共同體循環經濟”研討會,聲稱研討會由昆明經濟開發區投資促進局主管;全國助殘日,善心匯在廣東普寧市舉行助殘濟困活動啓動儀式,普寧市副市長親自參加……
一位善心匯的“上線”李先生曾向記者表示,他們的慈善活動,其實主要是針對會員的,300元成為會員的最低門檻,以後就能得到所有會員的幫助,今天投資3000,半個月後,就能得到別人3900元的幫助。
投資3000元以內的,
是“貧困”級別,回報率30%;
往上,是“小康”級別,回報率15-20%;
再往上,投資5-30萬叫做“富人”,
回報週期更長,回報率更低。
按照他們的説法,這樣就是富人幫助窮人的新經濟模式。
最關鍵的是,如果拉別人入會,就可以獲得新人投資額的3%,自己的下線再拉其他人入會,還能再獲得3%的回報。
傳銷公司+龐氏騙局
長期從事反傳銷活動的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表示,他們已經接到了多起關於善心匯的反映,其本質就是龐氏騙局!
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
你投3000元,給你百分之多少的回報,這種靜態實際上就是龐氏騙局、非法集資、傳銷,是這幾種交織在一起。
龐氏騙局很簡單,實際上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收益來自於後來的人交的入門費,一旦這個資金鍊斷裂,就有可能導致該模式崩盤。其實他的目的還是騙取錢財,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慈善扶貧為幌子,騙取入門費為最終目的。
善心匯網頁
按照我國《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只要具備入門費、發展下線、層層返利這三個特徵,就可以判斷其涉嫌傳銷。
如今傳銷組織改頭換面,註冊正規公司,並不代表它就是正規的,新型傳銷也開始披上了互聯網、慈善的幌子。有很多人覺得它有合法公司的營業執照,可能就不是傳銷了。
其實鑑別是不是傳銷很簡單,只要具備三個特徵:
第一:要求你交入門費取得入門資格;
第二:通過發展下線,形成這種上下線層級關係;
第三:通過你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交入門費,然後給你返利
只要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徵,它就屬於傳銷。
如何甄別網絡傳銷?
專家表示,拉人頭、收取入門費是傳銷不變的本質特徵。
鉅額利潤、美好“錢”景……這是網絡傳銷宣傳的“關鍵詞”。但無論傳銷組織如何花樣翻新,核心手段無外乎兩種:利用人們貪圖小便宜的心理進行引誘;以“創新創業”為幌子進行欺詐。
不管是傳統傳銷還是網絡傳銷,離不開三個本質特徵:
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計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對網絡傳銷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識別:
是否要求參與者在網上註冊,交納入門費或變相交納入門費以取得加入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以此為必備條件;
參與者是否形成上下線網絡,前期參加者可從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或業績中獲益;
組織者是否承諾在一定時間內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
互聯網傳銷更具有欺騙性
近年來,傳銷犯罪案件持續高發,不法分子不斷變換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愛心慈善”、“虛擬貨幣”、“電子商務”、“微信營銷”等各種名目,策劃、組織傳銷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將互聯網作為傳銷平台,比傳統意義上的傳銷更具欺騙性和誘惑性。
許多會員認為這是投資理財、電子商務,在案件被查處後還屢屢強調他們參與的不是傳銷,而是一種新型消費模式。
請廣大羣眾切實提高守法意識和風險意識,遠離傳銷陷阱,避免財產損失,對發現和掌握的類似“善心匯”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當地工商、公安部門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羣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