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暴女子後丟棄荒野 女孩們出去都要長個心眼了

  男子強暴女子後丟棄荒野女孩們出去都要長個心眼了。4月28日上午8時許,一名女青年來到閬中市公安局報案稱:當天凌晨4時許, 她被一名青年男子帶到一輛車上實施了強暴”。男子強暴女子後丟棄荒野,5月22日,記者從南部縣公安局獲悉,犯罪嫌疑人劉全能目前已被執行逮捕。

男子強暴女子後丟棄荒野 女孩們出去都要長個心眼了

  南部縣一男子,乘一名女子醉酒之機,將其帶到自己的車上強暴,事後私了不成,遂將受害人丟棄在荒野。5月22日,記者從南部縣公安局獲悉,犯罪嫌疑人劉全能目前已被執行逮捕。

  女子稱遭強暴

  4月28日上午8時許,一名女青年來到閬中市公安局報案稱:當天凌晨4時許, 她被一名青年男子帶到一輛車上實施了強暴。後經閬中市公安局調查,案發地位於南部縣,遂將該案移交南部縣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偵辦。

  接案後,民警通過詢問得知,受害人童小苗是一名外地無業女子,在南部縣其朋友處玩耍。該女子稱,4月27日晚上通過朋友介紹, 他認識了犯罪嫌疑人,她只知對方30歲左右,將其帶到車內強暴,其他信息則一概不知。

  民警調查童小苗的朋友時, 他的朋友稱, 他與犯罪嫌疑人也是在酒桌上認識的,並不知曉那人的具體身份。

  涉案男子被抓獲

  為了儘快抓獲犯罪嫌疑人, 警方一方面安慰童小苗,並把她帶到醫院檢查,另一方面尋找破案線索。

  民警調取了進出縣城各個路口的監控錄像, 對全縣範圍內的同款同色車輛進行排查, 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南部縣某鎮31歲的男子劉全能。

  4月28日下午3時許,在南部縣公安局盤龍派出所的配合下,專案組在該縣某鄉將犯罪嫌疑人劉全能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劉全能供述,4月27日晚上,他與受害人童小苗等人在南部縣某酒吧內喝酒,待其他人陸續離開後,他趁童小苗醉酒後熟睡之際,將她帶到自己的車內實施了強暴。劉全能稱,童小苗醒來後聲稱要報案,他便提出私了,並開車將童小苗帶到閬中市洪山鎮商量“私了”事宜。但受害人童小苗堅持要報案,他便將她拋棄在洪山鎮郊野一處竹林中,駕車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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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 本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師説法:強姦罪量刑標準

  律師雷震: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場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1、構成強姦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姦婦女、姦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二人以上輪姦婦女的;強姦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強姦人數、次數、致人傷亡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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