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死前妻情人稱自衞 過程曝光簡直了
扎死前妻情人稱自衞,過程曝光簡直了,兩人離婚後,各自嫁娶原本都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離婚後,仍糾纏前妻,在扎死前妻情人後,稱自己屬於正當防衞,簡直無法理解。
男子吳某與前妻馮某多年前離婚,但離婚後仍生活在一起。去年,吳某發現前妻馮某與小區鄰居金某存在特殊關係。雖馮某表示不願再與金某往來,但金某依舊不停糾纏。一次金某找上門來吵鬧,並毆打馮某。吳某未按捺住衝動,持刀扎傷金某致其死亡。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吳某昨天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
指控 故意傷害被訴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與妻子馮某因工作問題,於1994年協議離婚,離婚後仍共同生活。2015年下半年,馮某與被害人金某發展成為情人關係,後因馮某提出結束交往,金某多次與馮某及吳某發生爭吵。今年4月17日下午5時許,金某前往吳某和馮某位於門頭溝的居住地,要求帶走馮某,並在樓道對馮某進行毆打。吳某為此與金某發生爭吵,並持家中水果刀刺扎金某胸部,傷及右肺,致金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扎死前妻情人稱自衞 過程曝光簡直了
公訴機關認為,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緣由 前妻結識新歡
昨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對於指控,吳某稱對案件事實部分基本沒有異議。北京晨報記者瞭解到,雖然吳某與馮某在20多年前就已離婚,但仍生活在一起。法庭上,吳某也一直稱前妻馮某為“愛人”。
對於前妻與金某的關係,吳某説金某與其同在一個小區居住,他起初並不知情。“去年一天,我愛人晚上突然給我打電話,説老金不讓她回去,想要我過去看看。”等到吳某找到馮某時,他這才知道兩人的特殊關係。
吳某稱,前妻隨即提出不願再與金某繼續來往,可金某不同意。此後一段時間,金某三天兩頭去找他鬧,還不斷對其進行辱罵。
案發 持刀捅人致死
對於案發當天的事情,吳某稱是金某主動找上門來的。“我愛人從貓眼看了一眼,説是老金又來鬧了,不讓我開門,我就報了警。”但在警察到來前,吳某還是開了門與金某理論。吳某説,此後金某提出要帶馮某走,在遭到馮某拒絕後,金某便對她開始毆打。
“我愛人在外面鬼哭狼嚎的,我就出門了。”吳某説,金某將他逼到牆角後衝了過來,結果他用刀扎到了對方。“一會兒他就坐在地上不動了,身上還流了好多血。”眼看金某慢慢癱了下去,吳某再次撥打了110。“我拿刀本是想嚇唬跑他,沒想到他那麼瘋狂,可不管怎麼説還是我的錯。”吳某説道。
“他不光威脅過我和我親戚,還説過要對我女兒不好的話。”對於與金某間的恩怨,吳某在法庭上嘆了口氣稱,自己確實是忍無可忍了。
焦點 是否屬於防衞
記者瞭解到,案發後公安機關對金某屍檢後,發現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05.5mg/100ml,推測金某死亡前可能飲酒,案發時處醉酒狀態。據此,吳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案發時處於醉酒狀態下砸門,應屬正在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因此吳某的行為應屬防衞。此外,加之金某曾反覆糾纏被告人並多次恐嚇,雖然被告人一再忍讓,但金某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更加囂張,因此本案的發生與金某本人也存在極大關係。
公訴人則認為,金某在主觀上沒有用刀傷人的意圖,客觀上吳某在持刀出門後,金某已經停止對馮某的毆打行為,隨後雙方發生互毆,因此其不具有防衞性質,滿足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不過公訴人也指出,鑑於案發時金某處醉酒狀態,存在過錯,同時吳某屬自動投案,認罪態度也較好,可以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記者還了解到,開庭前金某家人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吳某家人賠償包括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200餘萬元的各類損失。昨天,該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