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中秋、國慶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震懾作用,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寧德市紀委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的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發生在霞浦。

  霞浦縣糧油供銷公司原經理、縣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原經理陳之康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霞浦縣糧油供銷公司未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未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違規向公司職工發放過節費、涼點費、降温費、年頭紅包等各類補貼及購物卡累計104600元;2016年中秋節期間,霞浦縣糧食購銷公司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違規向24名在職職工發放節日補貼計24000元;購買購物卡發放給10名節日期間在崗職工計10000元。2017年6月,霞浦縣紀委給予陳之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霞浦縣監察局給予其撤職處分;收繳違紀款項。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明知紀律明確禁止,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換花樣頂風違紀,受到嚴肅處理,教訓極為深刻。全市各級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為戒,不斷強化紀律意識、規矩意識,養成紀律自覺,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為價值追求,外化為行為習慣。

  各級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對照主體責任清單,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肅政治任務,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堅持抓早抓小,綜合運用談話提醒等多種方式,做到小錯提醒、動輒則咎,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往深裏抓、實裏做。各級職能部門要按照“1+X”專項督查的部署,增強責任意識,抓本級、帶系統,切實履職盡責,對違規問題線索發現一起移送一起,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形成齊抓共管、嚴糾“四風”的濃厚氛圍。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落實省紀委“五抓五重”要求,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警惕“四風”問題新動向、新表現,動真碰硬、寸步不讓,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要加大查處力度,對頂風違紀的,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堅決做到零容忍、嚴懲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糾正“四風”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四問責”,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也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以作風建設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來源:寧德市紀委宣傳


  通知 | 工商總局關於印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17-07-03

  市場監管論壇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工商總局關於印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規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服務社會公眾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中的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局在廣泛調研、深入分析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工商總局

  2017年6月27日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使用、運行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服務社會公眾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中的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示系統的使用、運行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公示系統是國家的企業信息歸集公示平台,是企業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簡稱工商部門)實施網上監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的重要工作平台。公示系統部署於中央和各省(區、市,以下簡稱省級),各省級公示系統是公示系統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公示系統的使用、運行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合理、依法履職、安全高效的原則,保障公示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五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負責公示系統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制度制定和具體實施工作。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轄區公示系統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制度制定和具體實施工作。

  第六條 工商總局和各省級工商部門企業監管機構負責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的統籌協調,研究制定信息歸集公示、共享應用、運行保障等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範並督促落實;信息化管理機構負責公示系統數據管理、安全保障及運行維護的技術實施工作及相關技術規範的制定。

  第二章 信息歸集與公示

  第七條 工商部門應當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依法應當公示的涉企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歸集到公示系統。

  第八條 工商部門應在公示系統中通過在線錄入、批量導入、數據接口等方式,為其他政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將依法應當公示的涉企信息歸集至公示系統提供保障。

  各級工商部門企業監管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其他政府部門依法提供相關涉企信息;信息化管理機構負責歸集其他政府部門相關涉企信息的技術實現。

  第九條 各級工商部門負責將涉及本部門登記企業的信息記於相對應企業名下。

  第十條 工商總局負責定期公佈《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資源目錄》,制定《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格式規範》,各級工商部門按照標準歸集信息。

  省級工商部門應當將其歸集的信息,按規定時間要求及時彙總到工商總局。彙總的信息應與其在本轄區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一條 工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依法應當公示的涉企信息,以及歸集並記於企業名下的其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經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批准。公示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企業信息涉及企業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 在公示系統上歸集公示涉企信息,應當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由信息提供方對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三章 信息共享與應用

  第十三條 工商部門應當在公示系統中通過在線查詢、數據接口、批量導出等方式,為網絡市場監管信息化系統提供數據支持,為其他政府部門獲取信息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 工商部門依法有序開放公示系統企業信息資源,鼓勵社會各方合法運用企業公示信息,促進社會共治。

  各級工商部門開放公示系統歸集公示的本轄區內企業信用信息,應當履行審批程序;開放超出本轄區範圍企業信息資源的,應當取得相應上級工商部門的批准。

  第十五條 各級工商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應當使用公示系統開展信用監管、大數據分析應用等工作

  。

  第十六條 各級工商部門應當使用公示系統,與其他政府部門交換案件線索、市場監管風險預警等信息,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協同監管工作。

  第十七條 工商部門應當依法依規或經提請,將記於企業名下的不良信息交換至相關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為其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實施信用約束提供數據支持。

  第十八條 工商部門應當為社會各方廣泛使用公示系統提供相應的技術條件,擴大企業信息在公共服務領域中的應用。

  第四章 系統運行與保障

  第十九條 工商總局負責中央本級公示系統建設工作。各省級工商部門應當按照工商總局制定的技術規範統一建設本轄區公示系統。

  各省級工商部門按照“統一性與開放性相結合的原則”,可以在本轄區公示系統的協同監管平台中增加功能模塊或在規定的功能模塊中增加相應功能。

  第二十條 工商總局及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級公示系統日常運行維護,保障公示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 工商總局負責公示系統在國務院各部門及各省級工商部門的使用授權,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轄區公示系統在轄區內政府部門及各級工商部門的使用授權。

  第二十二條 工商總局及省級工商部門應當按照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中關於第三級信息系統的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建立公示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加強日常運行監控,做好安全防護。

  第二十三條 工商總局負責制定公示系統數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開展數據質量監測、檢查及考核,定期通報數據質量考核情況;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轄區公示系統數據質量監測,問題數據追溯、校核、糾錯、反饋等工作,對工商總局發現的公示系統中的問題數據,應當及時處理、更新。

  第二十四條 歸集於企業名下並公示的其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發生異議的,由負責記於企業名下的工商部門協調相關信息提供部門進行處理,並將處理後的信息及時推送到公示系統。

  其他信息的異議處理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工商總局負責制定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考核辦法及標準,組織對省級工商部門落實相關職責的考核工作。

  省級工商部門負責組織對轄區內各級工商部門使用公示系統情況的考核工作。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各級工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使用、管理公示系統過程中,因違反本辦法導致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及時,或利用工作之便違法使用公示系統信息侵犯企業合法權益,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非法獲取或者修改公示系統信息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依託公示系統歸集公示、共享應用個體工商户、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等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工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本文來自騰訊新聞客户端自媒體,不代表騰訊新聞的觀點和立場

  (2017-07-03)


  中宏網 8月30日訊(記者 劉一樂)中宏網記者從浙江省發改委獲悉,為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機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第275號令),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對重點工程招投標領域信用報告應用的有關文件進行了專門清理。

  經2017年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第23次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廢止《關於在全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應用企業信用報告的通知》。

  據悉,《關於在全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應用企業信用報告的通知》(浙發改法規〔2008〕172號 )是2008年由浙江省發改委發佈。當時,為在“創業富民、創新強省”中科學發揮招標投標在配置市場資源中的競爭作用,進一步加強全省招投標領域的信用建設,根據《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徵集和發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在全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推行企業信用報告制度。(完)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天津用户02xxx270”:企業信用評級

  (2017-08-30)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隨着中國民營企業進入大規模的一、二代傳承交接之際,李錦記,這家擁有129年曆史、四代傳承的企業,顯得格外有借鑑價值。但是很少有人真正瞭解這家傳承四代的企業,在家族傳承方面有何獨到之處?

  始創於1888年的李錦記,經歷三個世紀四代人的艱苦努力後,已發展成為一個擁有中式醬料及中草藥健康產品兩大業務的跨國企業。目前分銷網絡遍佈五大洲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華人的地方、有人的地方、甚至無人的太空都有李錦記的足跡。

  1888年,一名叫李錦裳的青年舉家來到廣東珠海南水鎮避難,以開茶寮、賣牡蠣蠔湯為生。

  一天,李錦裳像往日一樣生火煮蠔,因忙別的事忘記照看,很長時間後,傳來濃烈香味,他趕忙跑回來心想:壞了,恐怕煮糊了。揭開鍋蓋一看,呈現在他眼前的竟是厚厚一層沉於鍋底、色澤棕褐的濃稠汁,香郁撲鼻。 這就是今天家喻户曉的“蠔油”的原型。

  南水歷來以產蠔出名,蠔油是調味佳品。李錦裳的蠔油煎熬火候得當、濃度適中,加之他為人熱情豪爽,人緣極好,前來購買者絡繹不絕,甚至江門、石岐、廣州、澳門亦不少客商光顧。1888年,李錦裳請人在店鋪上書寫“李錦記”招牌。自此,“李錦記”蠔油聞名遐邇。

  在20世紀初,蠔油在澳門還屬較高檔的調味品,一般消費者買不起,但是那裏有很多華僑,其中大多都是富裕人士,蠔油倍受他們青睞。這為李錦記帶來了生存的機遇。

  1922年12月,李錦裳在澳門逝世,終年60歲。其子李兆南、李兆登繼承父業後,不斷開闢貨源,改進製作技術,發展並擴大"李錦記蠔油"的經營

  1932年李兆南把李錦記蠔油莊又遷到香港。當時香港的經濟漸漸開始繁榮,老百姓的收入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隨着超級市場的出現,李錦記蠔油等產品在香港逐漸打開了市場。在香港的順利發展為李錦記蠔油日後打入國際市場提供了便利。

  1936年兩兄弟抓住時機開拓海外市場,不久就成功地打開了第一個海外市場——北美洲華人市場。海外市場的興起,使李錦記的規模驟然提升到一個新的層次,併為李錦記的長遠發展拓展了一個無限的空間。

  從起家到衰落,從生意紅火到火災戰亂,幾經風雨,已經有了一定的名氣,但產品單一,製作方法也較落後。雖然有了擴大再發展的希望,但當時社會很不穩定,香港的整個經濟時起時落,工商業的前途仍然黯淡。

  就在此時,李錦記家族的內部矛盾開始萌發。因為家族的其他成員大都佔有一定的股份,而他們看不到李錦記未來發展的希望,為了能夠儘早保全自己的利益,家族內部的紛爭時有發生。

  1970年,李文達先生的父親李兆南為了平息矛盾買下了"李錦記"的全部股份,從澳門召回李文達。最初,李文達是抱着不失祖業的信念上任的,上任之後他才感到撐起一個企業的分量。憑着從父輩身上繼承的一股百折不撓的倔勁,李文達開始將百年老企業進行革新和擴展。

  掌握了公司的決策權之後,針對市場所需,他改變了李錦記過去只賣高檔蠔油的經營方針,以生產多檔次的蠔油去佔領各階層的市場。此後,李文達感受到了經營這個品牌的使命感和壓力,他知道,要發展一定要產品多元化,市場多元化!

  另外,他考慮更多的是李錦記如何從香港品牌變成世界品牌。

  不久,辣椒醬、酸甜醬、豉油雞汁、蒜蜜、排骨醬、咖喱汁等,一款又一款新奇美味的醬料從李錦記實驗室裏走上了超市貨架。1980年,看準市場的李文達開始放手大幹。他引進先進設備,實行現代化管理,一下子使企業達到了規模化生產。從此,李錦記的產品由單一的特級蠔油發展到100個品種的系列調味品。

  得益於父輩的蔭庇,李文達的五個子女都有機會到國外接受高等教育。他們分別攻讀食品工業、市場營銷、化學工程以及財務管理等專業。1980年,當他們完成學業後都相繼回到李錦記繼續其祖業。

  李錦記傳至第二代和第三代時都曾經遭遇過分家,導致企業發展幾乎停滯。這使得李錦記深深知道“家和萬事興”的重要性,認為公司只是家族的一部分,更關注家族怎麼延續,家族利益至上。沒有家族內部的和諧,家族企業的長久發展就無從談起。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如今李錦記位居世界食品品牌第2名,亞洲食品品牌第1名,李錦記品牌價值500億美元,是全球十大跨國集團唯一1家沒有上市的集團,是唯一1家沒有通過銀行貸款的集團,李錦記集團的蠔油在美國已經佔到了88%的市場份額,在日本的佔有率排在第二位。在歐洲、東南亞,甚至在地圖上都很難找到的一些島國,都有李錦記的蠔油、醬油等產品在銷售,其200餘種產品遍佈世界100多個國家。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請輸入名字”:我就説嗎有129年曆史民營的品牌怎麼可能會是內地的,中國能有百年民營企業的只會在港澳台這三個地區,其他地方早就沒收國有然後在把人家拉出去批鬥

  網友“廣州用户03xxxx359”:李錦記蠔油,從小到大廚房必備。

  網友“巴黎承諾”:多少代人不息奮鬥的積累,贊

  網友“佛山用户15xxxx589”:另外一間競爭對手在隔壁,也是百年曆史,,只可惜那家已經倒閉了,

  網友“漫步人生路”:為什麼大陸基本沒有

  網友“平安是福”:這麼NB?為何沒聽説過?

  網友“人生是N場騙局”:中國企業百年很少,就是別人眼紅,百年企業才這麼倒的快,這就是國情

  網友“清風”:這才是牛逼企業

  網友“日月光華弘於一人”:賣無限極騙人的

  網友“茂名用户56xxxx630”:中國市場還是海天牛

  (2017-09-20)


  信用評級作為市場經濟下的發展產物,對各類主體,特別是在市場經濟中佔主導的企業的履約能力和信用程度,給出綜合分析和測評。那麼信用評級對企業到底有什麼作用呢?

  一、企業在市場活動中有了一份有效的信用“身份證”

  在市場經濟中,各個企業(單位)都是獨立自主的經營者,要簽訂購銷合同、參加招投標、申請資質、爭取政府採購等等都需要一個有效的信用“身份證”,才能取得對方信任。由社會上經過監管機關嚴格審查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通過規範化的評估程序,獨立、客觀、公正地評定的信用等級,便成為一份有效的信用“身份證”,使合作者取得一個確切公認的信用信息,對加速進行合作決策起了無可替代的作用。

  二、企業(單位)進入金融市場籌集資金有了一張可靠的“通行證”

  在資本市場中企業(單位)要運用債券等融資工具籌集資金,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定信用等級,才能發行債券;在信貸市場中(企業)單位要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同樣需要經過信用評級,特別是具有一定規模的重點大户貸款企業(單位)必須經過確認資格的獨立第三方專業評級機構進行規範評估,才能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支持。所以信用評級是進入金融市場必須取得的“通行證”。

  三、企業(單位)降低籌資成本的重要手段

  在市場經濟國家中,企業信用等級高低是直接與籌資成本大小掛鈎的。信用等級高、資信優良的企業發行債券或申請貸款的是利率就低,信用等級低、資信狀況差的企業發行債券或申請貸款利率就相對較高一點;沒有信用等級的企業,即無信用等級者,就不允許在市場中發行債券,一般也很難貸到款。目前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穩步推開,根據人民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對企業的貸款可以在基準利率基礎之上,根據企業信用狀況,按風險收益對稱原則來決定貸款利率的高低,因此,等級的高低必將直接關係到企業籌資成本的大小。

  四、信用等級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無形資產

  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需要知己知彼,自己需要了解競爭對手及合作伙伴的真實情況,同樣競爭對手和合作夥伴也需要了解本企業的真實情況。由社會中介機構對企業評定的資信評估,就能客觀、公正的提供這一信得過的信息,有利於企業之間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取得良好信用等級的企業是一項重要的無形資產,它能吸引有關方面大膽放心與之合作,這對企業發展開拓了廣闊的道路。即使在發展過程中某一年度信用等級偏低的企業,有了這一客觀公正的信用記錄,也會使金融機構或合作伙伴掌握和了解企業的歷史過程和現實情況,從而得出正確的結論,與之繼續支持和合作。

  五、改進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動力

  在獨立第三方對企業信用評估中,可以看到本企業好在哪裏?不足又在哪裏?能明確今後努力方向和發展思路。對取得優秀或較好信用等級的企業,等於對其經營狀況作了一個客觀的肯定和確切的評價,使企業進一步優化管理。評定等級偏低的企業也能從中看到不足,從而找出問題,改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2017-09-05)


  通知 | 工商總局發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

  2017-07-03

  中國工商報

  工商總局關於印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規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服務社會公眾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中的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局在廣泛調研、深入分析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工商總局

  2017年6月27日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使用、運行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服務社會公眾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中的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示系統的使用、運行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公示系統是國家的企業信息歸集公示平台,是企業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簡稱工商部門)實施網上監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的重要工作平台。公示系統部署於中央和各省(區、市,以下簡稱省級),各省級公示系統是公示系統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公示系統的使用、運行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合理、依法履職、安全高效的原則,保障公示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五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負責公示系統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制度制定和具體實施工作。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轄區公示系統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制度制定和具體實施工作。

  第六條工商總局和各省級工商部門企業監管機構負責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的統籌協調,研究制定信息歸集公示、共享應用、運行保障等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範並督促落實;信息化管理機構負責公示系統數據管理、安全保障及運行維護的技術實施工作及相關技術規範的制定。

  第二章 信息歸集與公示

  第七條工商部門應當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依法應當公示的涉企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歸集到公示系統。

  第八條工商部門應在公示系統中通過在線錄入、批量導入、數據接口等方式,為其他政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將依法應當公示的涉企信息歸集至公示系統提供保障。

  各級工商部門企業監管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其他政府部門依法提供相關涉企信息;信息化管理機構負責歸集其他政府部門相關涉企信息的技術實現。

  第九條各級工商部門負責將涉及本部門登記企業的信息記於相對應企業名下。

  第十條工商總局負責定期公佈《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資源目錄》,制定《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格式規範》,各級工商部門按照標準歸集信息。

  省級工商部門應當將其歸集的信息,按規定時間要求及時彙總到工商總局。彙總的信息應與其在本轄區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一條工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依法應當公示的涉企信息,以及歸集並記於企業名下的其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經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批准。公示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企業信息涉及企業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在公示系統上歸集公示涉企信息,應當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由信息提供方對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三章 信息共享與應用

  第十三條工商部門應當在公示系統中通過在線查詢、數據接口、批量導出等方式,為網絡市場監管信息化系統提供數據支持,為其他政府部門獲取信息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工商部門依法有序開放公示系統企業信息資源,鼓勵社會各方合法運用企業公示信息,促進社會共治。

  各級工商部門開放公示系統歸集公示的本轄區內企業信用信息,應當履行審批程序;開放超出本轄區範圍企業信息資源的,應當取得相應上級工商部門的批准。

  第十五條各級工商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應當使用公示系統開展信用監管、大數據分析應用等工作。

  第十六條各級工商部門應當使用公示系統,與其他政府部門交換案件線索、市場監管風險預警等信息,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協同監管工作。

  第十七條工商部門應當依法依規或經提請,將記於企業名下的不良信息交換至相關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為其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實施信用約束提供數據支持。

  第十八條工商部門應當為社會各方廣泛使用公示系統提供相應的技術條件,擴大企業信息在公共服務領域中的應用。

  第四章 系統運行與保障

  第十九條工商總局負責中央本級公示系統建設工作。各省級工商部門應當按照工商總局制定的技術規範統一建設本轄區公示系統。

  各省級工商部門按照“統一性與開放性相結合的原則”,可以在本轄區公示系統的協同監管平台中增加功能模塊或在規定的功能模塊中增加相應功能。

  第二十條工商總局及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級公示系統日常運行維護,保障公示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工商總局負責公示系統在國務院各部門及各省級工商部門的使用授權,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轄區公示系統在轄區內政府部門及各級工商部門的使用授權。

  第二十二條工商總局及省級工商部門應當按照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中關於第三級信息系統的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建立公示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加強日常運行監控,做好安全防護。

  第二十三條工商總局負責制定公示系統數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開展數據質量監測、檢查及考核,定期通報數據質量考核情況;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本轄區公示系統數據質量監測,問題數據追溯、校核、糾錯、反饋等工作,對工商總局發現的公示系統中的問題數據,應當及時處理、更新。

  第二十四條歸集於企業名下並公示的其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發生異議的,由負責記於企業名下的工商部門協調相關信息提供部門進行處理,並將處理後的信息及時推送到公示系統。

  其他信息的異議處理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工商總局負責制定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考核辦法及標準,組織對省級工商部門落實相關職責的考核工作。

  省級工商部門負責組織對轄區內各級工商部門使用公示系統情況的考核工作。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各級工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使用、管理公示系統過程中,因違反本辦法導致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及時,或利用工作之便違法使用公示系統信息侵犯企業合法權益,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非法獲取或者修改公示系統信息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依託公示系統歸集公示、共享應用個體工商户、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等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工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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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編輯: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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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3)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企業即時信息公示制度有什麼要求?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4.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5.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依照規定於20個工作日內履行即時公示義務的,責令其限期履行,企業逾期不公示的,工商部門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17-09-09)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為提升市場主體誠信意識,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日前,南明區舉行微型企業扶持政策宣講和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操作使用培訓會。

  培訓會上,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通過各種案例講解了誠信經營的益處,並強調企業、個體經營户列入異常經營名錄“黑名單”的危害。同時,重點宣傳微企“3個20萬”利好扶持政策。

  據悉,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把握“誠信經營固本”原則,既堅持“大水漫灌”——做到微企扶持政策宣傳全覆蓋、無死角;又堅持“精準滴灌”——對急需政策、資金的企業上門扶持。轄區微型企業運用利好政策,搶抓市場先機,在發展自身的同時,幫助解決復退軍人、返鄉農民工、失業人員、貧困户等羣體就業問題,實現了“扶持一人、帶動一批”的倍增效應。

  據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8月,南明區在全省首創企業誠信學習教育平台,要求轄區企業負責人、個體經營户參加微企扶持政策宣講和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操作使用培訓,做到監管、扶持兩不誤。(王成飛 張書源 趙松 文/圖)

  (2017-09-22)


  之前有人爆料稱:李雨桐所述和薛之謙一起開的網店UUJULY一直隸屬於潮石文化公司,其股份由薛之謙和其父親薛良園各持股50%,並一直未有任何變更記錄。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李雨桐長文中所稱自己持有50%股份一事並不存在。這個信息如果不全面的話,那麼下面這些就足夠打臉了。

  以下是查詢到的薛之謙投資佔股的公司(商標信息為薛之謙的不算投資,當然,那三家裏更不可能有李雨桐名字),共有5家。

  五家公司分別是:上海言遜商貿有限公司、上海潮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非武將文化傳播工作室、上海良園文化傳播工作室、上海上謙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面是小編分別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查詢到的這五家公司的股東信息。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2017-09-14)


霞浦某國有企業經理違規發放福利被撤職處分

  企業即時信息公示制度有什麼要求?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4.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5.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依照規定於20個工作日內履行即時公示義務的,責令其限期履行,企業逾期不公示的,工商部門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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