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穿越罰單 交警釀天大笑話
南充營山交警開出穿越罰單 回應稱是筆誤造成
9月24日上午,一網友爆料稱,營山縣交警大隊給自己開出的罰單“穿越”了,罰單上面顯示的時間寫着“2015年10月21日”。
營山縣交警開具的“穿越”罰單。圖由楊先生提供
時間沒有到,交警卻提前寫好罰單,着實讓人質疑交警的辦事專心程度。24日下午,四川新聞網記者聯繫上營山交警大隊,大隊長楊勇表示,寫錯罰單時間或是筆誤造成。
爆料網友提供的罰單顯示,該車車牌號為川RGxxx5,車身黑色,在違法停車一項上面填寫的是“2015年10月21日”(注:根據字跡顯示);違法停車地點在“西林路”。
這輛車到底停放在哪裏?為何又會被貼上罰單?根據罰單顯示,該機動車在上述時間、地點停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22條規定,請在接到被告知單後7日至15日內到營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接受處理。
記者發現,罰單上面的章蓋的是兩個單位,分別是“營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營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4日下午4點左右,四川新聞網記者聯繫上該車車主楊先生,對方表示,9月21日上午10點左右,自己到營山縣西林路一家超市買煙,便順帶把車停放在了超市門口,
“進去就幾分鐘時間,從超市出來後,車子就被張貼了一張罰單。”楊先生告訴記者,現在還不好去交罰款,“時間不對,怎麼處理?”
楊先生表示,自己開的車輛是一輛5座型小型轎車,平常主要用來家用,對於自己的愛車被貼上一張“穿越”的罰單,楊先生也是忍俊不禁。
記者聯繫上營山縣交警大隊大隊長楊勇,對方表示,填寫罰單時間出現錯誤,可能是筆誤造成,已對網友和當事車主進行了回覆。罰單上面蓋有兩個印章,到底是誰來執行罰單?楊勇表示,罰單是交警跟城管執法局聯合執法,由交警大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