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付病人4萬多 究竟怎麼回事

  醫院誤付病人4萬多,究竟怎麼回事,南京市兒童醫院的會計鄒慧幾天沒睡過好覺了。6天前,她因工作失誤少收了患者4萬多元,還沒追回來;她想要起訴這患者,單位卻不讓,稱4萬多元損失要由她個人補上。

  近日,鄒慧向澎湃新聞反映這一情況稱,11月4日,一患兒父親來醫院結清所欠費用時,自己把應收賬款弄成了應付賬款,導致醫院損失44008元。當天中午她發現錯帳後,趕緊和醫院同事找到患兒父親家裏,但對方不願還錢。

醫院誤付病人4萬多 究竟怎麼回事

  無奈之下,鄒慧想到起訴患者,然而醫院卻同意,醫院有關領導對她説:“不起訴。若追不回錢,就由你個人補上。”

  “應收賬款”弄成了“應付賬款”

  鄒慧説當時有點懵。

  11月4日9時許,患者父親史家軍來醫院繳費結賬。鄒慧“眼睛一花”,把應收賬款弄成了應付賬款,本來該收的2萬多元沒收,還多給了史家軍2萬多元。

  當天11點過,鄒慧發現了錯賬,趕緊和醫院的保安、結賬處的組長去史家軍的老家——江蘇淮安的一個小鎮找到他,希望對方能把錢還回來,但被拒絕,“他不願意還錢,醫藥費也早已經報銷了。”

  當時和鄒慧一起去找史家軍的當地民警告訴記者,雖然有單據寫着“應收賬款”,但史家軍就是説他“搞不清楚”,説這錢是醫院應該退給他的什麼補貼,“他這也不涉及違法,沒辦法強制,我們派出所只能給他做工作。”

  説起來,史家軍也有些不幸。據南京市兒童醫院血液科的醫生介紹,史家軍6歲的女兒因患白血病轉到該院PICU(兒科重症監護室)住院治療了1個多月。11月2日晚上,孩子的病情發生變化,醫生找史家軍談話,史便決定放棄治療,當晚帶孩子回家。

  據該醫生介紹,當時他們的考慮到史的家庭經濟困難,孩子在這兒多住一天,醫療費用也會增多,“也是勸他為史家另外2個孩子想吧,到時候免得人財兩空。”

  由於當時史家軍身上沒錢,他和妻子又看着都挺老實的,平時和醫務人員溝通時態度也挺好,醫院便允許他打了個2萬多元的欠條後,先接孩子出院回家,一週內再來結賬。

  史家軍後來告訴醫生,2日當天晚上,孩子在回老家去的路上便去世了。

  4日,史家軍來到醫院結賬。然後,就出現了開始那一幕,鄒慧搞錯了帳。

  律師:屬不當得利,醫院可起訴

  據鄒慧介紹,這件事中,醫院方既有欠條,有收據,又有當時結賬的視頻。如果走起訴患者的司法程序,史家軍是“賴不掉賬”的。但是,醫院卻不同意鄒慧以院方的名義起訴。

  南京市兒童醫院相關人士表示,目前,該院領導的處理意見是“不起訴”,如果追不回錢,就由個人償付,“因為這是她個人的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

  鄒慧對此很無奈。據她介紹,在醫院工作了30多年的她,目前一個月工資只有4000多元。之前她們也會遇到類似的工作失誤,基本都是1萬元以內的,不能追回的就自己補上了,“但是這次這個錢太多了,我承擔不了。”

  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子耀告訴澎湃新聞,一般解決此類糾紛,第一步是協商,協商不了的,最好是起訴。就這件事來説,有兩點起訴理由:其一是由於會計的工作失誤,把本來不該給患者的錢,多給對方了,對方屬於典型的不當得利,醫院可以起訴;其二,如果他該付的醫療費用還沒付掉,這還屬於醫療服務的合同糾紛。“不管按照哪種理由,對方肯定敗訴,起訴成本也不高。”

  但是,以誰的名義來起訴才合適呢?

  據趙子耀介紹,這個案子以醫院的名義起訴才能名正言順,“以會計名義起訴並不合適,因為會計的工作失誤是給醫院方造成了損失,而非給會計本人造成損失,要是能追到錢,也是要返還給醫院,而不是會計自己。所以,醫院是權利人,應該由醫院來起訴才是合適的。”

  趙子耀表示,通過訴訟途徑可以立馬凍結當事人的賬户,“為下一步追查還能有個好的基礎。要不然,如果他把錢花完,或者轉移掉了,就沒有這個條件償還了,就更難追回錢了。”

  不過,他也提到,是否起訴,決定權在醫院,醫院有放棄起訴的權利。如果醫院不願起訴,可能是有別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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