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開警車撞賓利 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副局長開警車撞賓利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今年4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長鍾宇軍駕駛警車撞車後逃逸,此事經南都首先報道後曾廣受關注。整整四個月後,深圳市城管局今日下午終於發佈了該事件的處理結果——
稱其違規駕駛警車,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後駕車嫌疑,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對其從重處理,
副局長開警車撞賓利 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決定:給予鍾宇軍開除黨籍、撤銷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職務(降低為副主任科員)處分,並將其調離森林公安分局。
逃逸的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鍾宇軍,已被停職。
公務接待後私下未着警服駕駛警車
鍾宇軍是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一級警督,中共黨員,現年49歲。今日下午深圳市城管局通報稱,2015年4月20日晚,鍾宇軍駕駛“粵05811警”警車離開森林分局,在駛入福田區梅崗南街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至距離森林分局約150米處時,與停放在該路段的粵BH888L賓利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嚴重損壞。
鍾宇軍既沒有及時報警,也沒有在現場等待交警前來處理,反而棄車離開現場。直至次日(4月21日)12時40分左右,才向福田交警大隊投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4月20日8時許,深圳筆架山下梅崗南街靠近梅崗路口,警車撞上賓利車,司機逃逸。
城管部門表示,事件發生後,市城管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局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初步核實,同時,對鍾宇軍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決定。局黨委要求調查組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決不袒護姑息。之後,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決定對鍾宇軍立案調查。
經過初步核實、立案調查、審理報批等程序,現已完成對鍾宇軍的調查處理工作。鍾宇軍違紀事實如下——
一、違規駕駛警車。鍾宇軍在未經森林公安分局主要領導同意及沒有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未着警服(當時身穿橫條紋T恤衫)駕駛警車。
二、交通肇事逃逸。鍾宇軍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當場棄車逃逸,後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實,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該起交通事故由鍾宇軍負全責,給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萬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並處以扣12分的處罰。
警車車牌號為粵O5811警,屬深圳森林分局。
此外,事發當晚,鍾宇軍參加了全國森林公安系統警務實戰教官技能比武人員的公務接待,存在酒後駕車嫌疑,但由於鍾宇軍交通肇事後逃逸,未能取得其酒後駕車的直接證據。
綜上所述,鍾宇軍身為中共黨員、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領導幹部,本應帶頭遵紀守法,但其知法違法,違規駕駛警車,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後駕車嫌疑,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對其從重處理,
決定:給予鍾宇軍開除黨籍、撤銷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職務(降低為副主任科員)處分,並將其調離森林公安分局。
存在酒後駕車嫌疑
上月23日,該事件一度進一步發酵,網上曝出疑鍾宇軍醉酒監控。監控顯示事發後一疑似鍾宇軍男子前後多次出入森林公安分局,且走路搖晃,期間多次被人攙扶,甚至一度撞到了牆。(視頻如下)
當天下午深圳交警通報稱,在鍾宇軍被拘留期間,辦案人員對其多次進行詢問,其仍然堅稱事發前沒有飲酒。經再次對當晚接觸過鍾宇軍的其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均堅持原來的證詞。
交警部門還表示,森林公安分局的上級主管部門市城管局對此事件高度重視,事發後該局紀檢監察部門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組開展內部調查。迄今,交警部門未收到事發當晚鍾宇軍是否飲酒的情況通報。
為何時隔四月才出調查結果?深圳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表示,事發後市紀委也介入了調查,紀檢監察部門的調查需要走一定的程序,“要讓被處理的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