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自斷鎖骨訛錢,碰瓷未遂弄得一身傷。近日,博羅法院判處了一宗詐騙未遂案件,為了“發財”陳某不惜讓人將自己的鎖骨敲斷,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小夥自斷鎖骨訛錢 碰瓷未遂弄得一身傷
今年28歲的陳某是湖南懷化人,身高一米七五有餘,去年6月從老家來到東莞市找工作。然而,一直沒有找到什麼好工作,也沒個固定住所,一直在東莞厚街鎮一帶流浪。6月8日晚上,在街上閒逛的陳某遇到一名陌生男子,問他想不想賺錢,陳某立即回答説想。
在惠州博羅縣福田鎮,陳某見到了“老闆”。“他當時對我説,他們會幫我在肩上搞點傷,然後讓我再找輛經過的車子,假裝被撞倒,去到醫院之後我什麼都不用理就能搞到錢了”陳某説,醫生在其肩膀上搞了一點傷,第二天他發現自己左手的鎖骨已經斷了。
6月10日晚上21時許,老闆將陳某和阿健等五人一起載到了石灣鎮波水工業區,阿建和陳某下了車等待“目標”他們用一輛自行車作道具,成功碰瓷了一名女子阿玲。經檢查,陳某左鎖骨斷裂,陳某與阿建便稱其左鎖骨受傷是被阿玲駕車撞倒所致,要求賠償7000元。阿玲表示事故發生時自行車與自己駕駛的小車之間有4米多的距離,根本不可能是自己撞到的,不同意賠償。
直到凌晨2點阿玲糾纏不過,對陳某説其同意支付5500元,但得到交警處寫一份證明,遂報了警。在庭審時,陳某表示“當時老闆跟我説,想要發財就要不擇手段,年輕人就得博一博,我就想着要快點弄點錢,搏一搏沒關係的,沒想到這樣的做法竟然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