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原副部長被調查】新聞閣2015年07月30日訊 環保部原副部長被調查最新消息,環保部原副部長個人簡歷資料背景,為何會被調查?環保部原副部長被調查,新華社曾報道,3月8日,全國政協經濟界別組兩位委員針對張力軍提起“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問題進行討論時,坐在一旁的張力軍“忽然插話”:“我來解釋兩句,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沒有很快推出來,因為是否強制的問題國務院法制辦還在研究,但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是可以確定的,已經達成共識。”
環保領域“首虎”張力軍今晨落馬。
7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國家環保部原副部長、黨組成員張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這是自2015年3月全國兩會公開露面後,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張力軍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多位曾在環保部任職的官員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透露,張力軍早年曾多次被舉報,仕途升遷系“帶病提拔”,或涉嫌以權謀私,“為下屬和子女輸送鉅額利益”。
一份流傳於網絡的實名舉報信稱,張力軍等人“瀆職、翫忽職守、濫用職權為他人牟取益利”,劍指其簽發的多份污染控制相關標準及文件或違法,並造成全國霧霾污染嚴重。不過,該份舉報信信息尚未得到核實。
張力軍在環保系統任職長達24年之久。一位曾與其共事的內部人士告訴澎湃新聞,張力軍算是“專業能力比較強”的環保官員,熟悉環保數據,對環境問題也很熱心。
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已卸任副部長的張力軍在全國政協經濟界別組討論中,與副部級幹部討論公務員工資時自曝,自己每年的税後工資是“10萬多一點”。
從縣長轉入環保系統,任職24年
公開資料顯示,出生於1952年的張力軍是吉林樺甸縣人,擁有理學碩士學歷,24歲入黨,早年曾在吉林省磐石縣一公社插隊,後在吉林市鍺廠任車間代理技術員、副主任。
1978年,張力軍轉向仕途,在吉林市計劃委員會擔任科員、副處長6年後,於1984年進入吉林省舒蘭縣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5年後,張力軍步入環保系統。1989年,37歲的張力軍擔任吉林省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1993年進入環保部主管的中國環境報社,擔任社長,4年後,張任原國家環保局計劃財務司任長,2002年轉任原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司長,2004年底升任環保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8年大部制改革後,張力軍任環保部副部長,直至2013年卸任。
2013年2月,年滿60歲的張力軍不再擔任環保部副部長一職,不過,他還是全國政協委員。
在2014年3月全國政協經濟界別小組的討論會上,張力軍還曾公開曬工資,稱自己每年的税後工資是“10萬多一點”。
中央巡視組曾收到環保部個別領導的問題線索
2014年年底,中央巡視組進駐環保部,反腐風暴隨之而來。
多位曾在環保部任職的官員向澎湃新聞透露,張力軍的仕途升遷系“帶病提拔”,早在其擔任中國環境報社任社長期間,“就曾被多次舉報,涉及做生意和貪污,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多位與張力軍有過交往的人士指出,張力軍與企業交往較深,此次落馬或“涉嫌以權謀私,為下屬和子女輸送鉅額利益”。有消息人士稱,張力軍子女從事環保相關產業工作。
2014年11月26日,中央第三巡視組曾對環保部開展為期一月的專項巡視,巡視組組長吉林在次年2月向環保部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環保系統“有的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者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環評項目“把關不嚴、批而不管、越權審批不僅導致污染隱患,而且加大權力尋租空間”。
此外,吉林還表示,環保部多數部屬單位未配備紀檢幹部,履行監督責任的組織保障缺失,固體廢物管理領域廉政風險高,環境執法督查領域存在濫用權力現象。並且,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
吉林在反饋中提及,第三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情況反饋3天后,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即召開黨組會議,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強調“從嚴從實落實整改任務”,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環評、黨風廉政、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深入研究,提出全面整改落實方案,同時細化分解整改任務,確定牽頭的領導和具體責任單位,明確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使整改事項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
陳吉寧在當時的黨組會議上表態,抓緊篩選一批、查處一批、處分一批、通報曝光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和移交的問題線索,從依法行政、嚴懲腐敗、建章立制三方面共同發力,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氛圍、“不能腐”的制度約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線。
張力軍被查消息公佈3天前,陳吉寧在7月27日上半年工作總結會議上還表示,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持續深入改進作風”,具體則是制定整改落實事項責任清單,嚴格規範環評“紅頂中介”、環評資質等問題,狠抓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等要求。
討論會上也多次“插話”
公開信息顯示,張力軍行事較為“高調”,常在討論會議上 “插話”。
一位曾與張力軍共事、曾在全國人大環資委任職的內部人士告訴澎湃新聞,張力軍在環保部屬於“專業能力比較強”的官員,對環保領域的數據都很清楚,對環境問題也很熱心。
張力軍在歷屆全國政協討論會上也有表現。據新華社報道,2014年3月9日,兩位來自電力企業的全國政協委員曾爭論火力發電帶來霧霾的問題,張力軍在會上討論中“插話”,“2005年全國電廠帶脱硫設施是12%,現在是90%”,彼時他已卸任環保部官員一年之久。
2014年4月開始,張力軍以全國政協委員身份,曾密集前往廣州、四川甘孜、山東淄博、廣東清遠等多地,調研環境行政執法工作。
新華社曾報道,3月8日,全國政協經濟界別組兩位委員針對張力軍提起“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問題進行討論時,坐在一旁的張力軍“忽然插話”:“我來解釋兩句,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沒有很快推出來,因為是否強制的問題國務院法制辦還在研究,但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是可以確定的,已經達成共識。”
公開報道顯示,張力軍卸任後,仍在多次會議中發表環境問題看法:“汽車尾氣排放是北京污染的罪魁禍首”;全國環保執法人員過少,執法困難重重;分析汞超標來源於企業排放、物質接觸和食物被土壤污染等原因……
7月30日清晨,中紀委宣佈張力軍落馬,他也成為十八大以來環保領域首名落馬的副部級以上幹部,而就在其落馬前不久,環保部還曾對多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官員給予處分,其中包括兩名正局級幹部。
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張力軍簡歷
男,1952年7月出生,漢族,吉林樺甸縣人,理學碩士,經濟師。
197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12月畢業於東北工學院有色冶金系。
1969年12月在吉林省磐石縣長崴子公社汶水二隊插隊。
1975年12月-1978年5月在吉林市鍺廠三四車間任代理技術員、副主任。
1978年5月-1984年6月在吉林市計劃委員會任科員、副處長。
1984年6月-1989年7月在吉林省舒蘭縣先後擔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1989年7月-1993年1月在吉林省環境保護局任局長、黨組書記。
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國環境報社社長。
1997年2月-1998年7月任國家環境保護局計劃財務司司長。
1998年7月-2002年8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劃與財務司司長。
2002年8月-2004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司長。2004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8年3月-2013年2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