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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棉紗堵住空氣採樣器 中國一年環保數據造假竟高達2000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綜合

  棉紗堵住空氣採樣器,中國一年環保數據造假竟高達2000,昨天,華商報的一條新聞,讓人再次感受到中國的魔幻現實主義。西安環保局官員,串通監測站,用棉紗堵住空氣採樣器,干擾數據採集。作為監管部門,如此煞費苦心地製造假象,讓人對中國的環保事業還有多少信心?

  要點速讀1自去年1月新環保法發佈,在一年時間內,已經發生2000多起環保數據造假案例,種類不一而足。2在環保官員“一票否決”的巨大政績壓力下,環保監測應該交給第三方負責,這樣可以擠掉水分。西安環保局官員“用心良苦”

  舉國治理污染這幾年,有的官員下河游泳,有的官員“提頭來見”,這些表決心的魔幻舉動,或許都比不上西安環保局領導的“給空氣採樣器戴口罩”。

  先利用空氣監測站搬遷的機會,偷偷配了鑰匙,隨後在多個月黑風高的夜裏,潛入監測站,用棉紗把空氣採樣器堵住(相當於人工過濾)。在數據異常引起關注後,又把監控視頻刪除。西安市環保局長安分局局長、監測站站長、副站長這三人,可謂苦心孤詣。

  這是發生在今年2月的事,但新聞要聯起來看才有意思。去年10月,在《西安再陷“霧霾圍城” 官員治霾不力將被追責》的新聞中,西安環保局表態:將督察治污減霾進展,對工作不力人員追究責任。

  幾個月後,西安環保局官員想到了逃避責任的辦法。

  一年2000多起環保數據造假,環保局造、企業造、大家一起造

  《政見》團隊在去年介紹了一篇國外論文,專門研究中國各大城市的環保數據造假問題,最後的結論是,在113座城市中,有半數的城市存在修改PM10污染濃度的嫌疑。

  論文作者認為,標紅城市環保數據造假嫌疑大 圖片來源:Effortless Perfection:Do Chinese Cities Manipulate Air Pollution Data?

  這篇論文現在看來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數據太老(使用的是2001至2010年的數據),而中國的治污壓力最近幾年越來越大,造假衝動或許更強烈;二是這篇論文只能得出“造假嫌疑大”的結論,而不能用於指證。

  環保部今年4月發佈的數據可以解決這一問題。自2015年1月1日新環保法生效算起,在一年時間內,共發生2658起環保監測數據造假案例,涉及到空氣、水、土壤等多種監測。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幹預環保監測執法,並且主動造假。至於企業自己造假,就更是常見。一些企業監測設備安裝在一個管道,而實際排放則是在另一個管道;有些企業安裝了監測設備,卻暗自做了手腳,對其係數進行修正。還有更讓人吃驚的:2013年5月,江蘇七家脱硫減排不力的電廠被通告處罰,這批受罰企業的一大罪狀是,他們僅用一個針閥或者一個可變電阻,就躲開了一項耗資百億打造的國家環境監管網絡——全國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法眼。


  這些行為,更多時候需要當地環保部門配合,比如被譽為“為環保而生”的著名環保廳長劉向東,在主政山西環保大局時,就倒在了和監測設備有關的利益輸送上。

  這樣做,一是為了逃避體制內懲罰,二是為了騙取相關費用

  為什麼一些地方政府有強烈的環保造假動機呢?

  在環保部長陳吉寧還在清華大學做副校長時,很多省份已經在搞環保“一票否決”制,別的再行,環保不行,也不行。山西在2006年就提出,率先推出環境污染末位淘汰制;率先出台《黨政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工作實績考核辦法》,授予環保在創優評先、幹部任用中的一票否決權。可以説,環保部門的造假動因正與此有關。

  對於這種體制內的環保壓力,你很難評價它是好還是不好。如果説好,這顯然會“逼迫”一些官員為了保住烏紗帽而主動造假,環保部動不動約談市長,市長回去怒火全撒給環保局長,環保局長半夜跑去塞棉紗;如果説不好,污染治理的責任誰來負?這背後涉及很微妙的政策平衡:我們願意給治理污染多少時間?

  為了坐穩位子而造假,這屬於“防衞性”動機,還有主動出擊型。環保數據造假,並不一定都是調低數據,還可能調高數據,比如東莞市長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長期在污水處理量上造假,通過調整數據騙取了2000多萬污水處理費。

  “考核誰誰監測”,純粹是與虎謀皮

  環境監測長期存在“考核誰誰監測”的規矩,如果環保是A官員的政績,那麼環保監測就是他的主要工作之一,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責任到人”,但在一票否決的制度下,這無異於與虎謀皮。

  為了改變環保監測數據造假嚴重之風,環保部在一些省市上收了國家監測事權,將空氣、水、土壤的監測事權上收到中央本級。但這樣做真的有用嗎?

  這次棉紗事件,西安長安區監測站就是環保部直管,為何依然沒能避免造假?這是因為,雖然具體的監測事項由環保部督察,但日常行政上,西安長安區環保局長依然管得了長安監測站。這也就不難理解局長和站長為什麼會沆瀣一氣了。

  新環保法以及兩高關於環境犯罪的司法解釋中,已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做出了規定,重則可入刑。但目前看來,威懾力似乎不大。更多時候,監測單位一把手不會直接參與造假,但可能是授意、默許、縱容他人造假,對於這類情況,只要發現一次造假事件,監測單位一把手就應該免職,並且終身不得從事環境監測工作。

  與其讓環保部上收監測事權,不如把這項業務交給市場,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或公益組織負責。這樣做,可以擠掉水分,山東省環保廳自己就曾揭露過家醜:過去,空氣質量良好率由各市自行上報,全省達到了95%。在實行購買社會第三方服務之後,該數據降低為66%,擠掉了29個百分點的水分。

  但是,交給第三方機構負責,不代表不要設立准入門檻。根據最新的消息,西安環保局對外稱,涉嫌造假的監測站雖然是環保部直管,但平時由第三方運營。這就是典型的偽市場化,當地環保局可以插手的第三方叫什麼第三方?

  《中國環境報》曾曝光了環境監測市場亂象,有的公司連最基本的實驗室也沒有,僅有一些快速的測試儀器就敢接任務。這是一個將近1000億市場的大蛋糕,沒有準入門檻和監管機制,它必然也會混亂不堪,比如,它會不會和其他行業的偽市場化一樣,成了一個紅頂中介橫行的利益勾結場?

  環保數據造假,比經濟數據造假更可惡,因為它不僅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也讓環境監測的預警效應蕩然無存。明明是重度霧霾天,你造假,結果孩子們的課外活動照常進行,這不是謀財害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