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電動自行車集中掛牌延期至8月31日
5月14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佈消息,依據山東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和省委經濟運行應急保障指揮部《關於印發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問題清單及解決方案措施的通知》規定,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截止日期延長至8月31日,9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仍保持臨時號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據羣眾訴求,經研究,對經核驗確屬未打刻整車編碼的電動自行車,各縣(市、區)要統一設置一處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打刻掛牌點,由車主簽訂承諾書,排除盜搶嫌疑後現場免費打刻整車編碼,整車編碼為10位,前六位為:省 市 縣(區、市)行政區劃代碼,第七位至十位為順序號。為方便羣眾辦理業務,整車編碼打刻工作可採取流動辦理的形式開展,但不得重複編號和收取任何費用。對羣眾辦理交易的電動自行車,要核查交易雙方身份,按照《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試行)》和《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規範(試行)》,規範辦理轉移登記。
[責任編輯:楊凡、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