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電 據外媒報道,法國國民議會25日就內政部長科隆提出的《國內安全法》(俗稱反恐法)草案展開辯論。如果新法得到議會表決通過,將取代即將結束的“緊急狀態”。
法媒評論指出,反恐法的許多內容實際上是複製了“緊急狀態”的非常舉措。另有媒體摘要介紹了草案要點:
對具體空間或事件的保護
資料圖:當地時間9月22日,法國特種部隊與科特迪瓦特種部隊在科特迪瓦阿比讓國家青年和體育研究所舉行聯合反恐演習。
由各省省長在“有恐襲危險”的地方設立保護範圍,這可以使治安人員在相關場所的入口處對公眾和車輛進行“篩查”,然後進行搜查和拍身搜查。凡拒絕接受檢查者即被攆走。
行政關閉宗教場所
設若某個宗教場所進行的“活動”,甚或發表的“言論”,散佈的“思想”或“理論”“在法國或國外煽動恐怖主義行動,慫恿暴力,或頌揚暴力行動”,省長可以決定對該場所進行行政關閉,最長時間不超過6個月。
軟禁“可疑人員”
軟禁正式更名為“個別監視措施”。省長知會檢察官後,可下令採取軟禁措施,其實施空間不得小於市鎮範圍。時間3個月,可延續。軟禁主要針對的對象是“有理由認為其行為對安全和公共秩序構成特別嚴重威脅的人”。軟禁可附加戴電子腳鐐措施。草案初稿規定凡在所居住城鎮受到個別監視的人,須天天到警察局報到。但參議院法律委員會偏向於一週報到三次。
被軟禁者交出通聯方式
資料圖:當地時間8月9日上午法國巴黎近郊勒瓦盧瓦-佩雷市駕車衝撞軍人的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
所有被施以軟禁措施的嫌疑人必須交出其通訊聯絡方式,包括電話號碼和所有電子通訊識別號。參議院法律委員會認為此舉過於扼殺自由,予以否決。
行政搜查嫌疑人
被簡單地定性為“查訪和扣押”,可以針對活動嫌疑人或與恐怖分子過從甚密的嫌疑人。行政搜查必須事先得到負責關押及釋放措施的法官(JLD)的准許。不滿者須向行政法官提起申訴。但參議院法律委員會考慮到條文的縝密性,認為宜向司法法官提起申訴。
擴大調查乘客資料範圍
新法規定,可供調查的乘客資料檔案(PNR)今後不僅涉及航空公司,還擴大到旅行社和輪船營運商。
准許赫茲波監聽
這條措施可使情報機構截收所有不通過電信營運商傳播的信息。
“奧朗德帶毒的禮物”
評論指出,“哨兵”行動是奧朗德留給其繼任人的帶毒禮物。緊急狀態原是一項臨時措施,要給經歷了2015年系列恐襲案的法國人以安撫。然而這條舉措一而再再而三地延續,政界幾乎一致同意。沒有一位政要敢於走出緊急狀態,生怕萬一再發生恐襲,被人指責鬆懈了警惕性。因此,面對恐怖活動造成的強烈衝擊,在治安上“道高一丈”的鐵腕做法的政治風險要小得多。
“軟弱的行政警察法”
據報道,國陣(FN)一把手瑪琳娜・勒龐揭露,這個草案“只不過是一條沒有力度的行政警察法”,不解決“根除伊斯蘭恐怖主義問題”,只具“防禦性,軟弱無力”。她和國陣另外7名國民議會議員對草案遞交了50個修正條款。
反恐法草案的反對者25日再次譴責草案“損害自由和基本權利”。全國人權諮詢委員會主席拉澤傑女士在巴黎總部對新聞界聲稱:“我們反對且為之深感憤怒的是,緊急狀態將變常態,使我們的自由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