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庭審看手機,朴槿惠案判決現場可直播。韓國前總統朴槿惠25日在庭審時看律師的手機,遭到檢方的抗議和指責,並要求法官查清此事。律師解釋稱,當天韓國大法院修改規定,允許對朴槿惠案宣判進行直播,就給她看了眼這條新聞。並承認這是失誤,但也沒有“太過分”。
據韓國紐西斯通訊社26日報道,韓國法院消息人士稱,在25日舉行的朴槿惠案件的審判中,有獄警發現律師給朴槿惠看了手機,並把這一幕告訴了檢方。檢方以使用手機違反規定為由提出抗議,並要求法官查清此事。
對此,朴槿惠的律師柳榮夏解釋稱,就給朴槿惠看了眼允許審判直播的新聞。他承認這是失誤,但也沒有“太過分”。
法官在得知情況後表示,看手機是違反規定的,並提醒朴槿惠方面多加註意。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韓國大法院25日召開會議,決定從8月1日起實施《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修訂案,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根據修訂案,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沒有獲得被告同意,若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則可允許轉播。這意味着,今後韓國國民無需到法庭,便可在家收看對前總統朴槿惠和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宣判情況。
朴槿惠案判決現場可直播,百姓知情 權與法律並行不悖
據韓國媒體報道,當地時間7月25日,韓國大法院繼續開會討論“法庭旁聽及拍攝規則”修改案。此次的討論結果將直接影響備受關注的朴槿惠案的開庭審理情況是否可以電視直播。經過近半天的討論,當地時間當天下午2點,韓國大法院宣佈:為保障韓國國民的知情權,包括朴槿惠案及李在鎔案等社會影響力較大案件的判決現場可以進行現場直播(僅限公佈判決時段,不包括庭審過程)。
7月20日,韓國大法院就對朴槿惠案是否可以電視直播進行了相關審議,多數大法官認為應該對國民公開審判場面,但在直播允許的範圍和條件方面則有明顯爭議。7月25日,韓國大法院再次就此問題進行了近半天的討論,最終作出決定——朴槿惠案一二審判決現場可電視直播。由此説明,百姓知情權與韓國法律是並行不悖的。
儘管韓國大法院的這個決定,離百姓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百姓希望庭審過程也進行直播),但相比前段時間的“相對封鎖庭審”,已經算是一個進步了。根據韓國現行法律規定,朴槿惠案只允許在法庭辯論之前和審判的場面進行公開拍照或攝像,法庭審理過程不予公開。韓國大法院做出的這個決定,應該説是符合韓國現行法律規定的。
然而,韓國現行法律的這個規定,與韓國憲法的規定“可以公開庭審情況”是矛盾的。不過,事情可以一步一步地來,如果韓國大法院還想更進一步滿足百姓的知情權,説不定再繼續討論是否公開朴槿惠案的庭審過程也有可能。畢竟,朴槿惠案離一審判決還有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朴槿惠案還有二審,那就還有更多的時間。
百姓知情權與法律從來都不矛盾。沒有這樣的説法:滿足了百姓的知情權就一定違背法律,遵守法律規定就一定不能滿足百姓知情權。相反,百姓的知情權與法律規定是一致的:最大限度地滿足百姓知情權,既是法律公開公正的體現,也是讓廣大羣眾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的要求。像朴槿惠這種關注度極高的案件,百姓知道的情況越多,越能促進案件的公平公正。
6月5日至9日,韓國大法院行政處面向韓國各地方法院的法官進行了問卷調查,在回答問卷的1013名法官中,有68%的法官表示可以在主審法官的同意後,對於庭審(全部或部分)情況進行現場直播。既然如此,全部或部分現場直播朴槿惠案的庭審情況,不是沒有一點可能。如果韓國大法院真想展示自身的能力和水平,真想捍衞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對朴槿惠案庭審過程進行全程直播,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甚至可以説是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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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時間7月21日上午10時,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繼續審理朴槿惠-崔順實案。上午9時,朴槿惠乘押送車輛抵達法院,下車後露出大方笑容,自她受審以來,這樣的笑容尚屬首次。韓聯社報道稱,朴槿惠前總統正在與教導官説笑,但從照片來看,教導官神情嚴肅。
在20日進行的審判中,原定下午出席證人審問環節的前韓國關税廳廳長千洪旭,因朴槿惠方律師提出:千洪旭在樂天集團獲得免税店經營許可後才被任職,並不瞭解免税店資格選定過程。檢方因此同意臨時免去千洪旭的出席環節,改為由檢方闡述對千洪旭的調查記錄,證人審問環節得以時長縮短,庭審也較往日更早結束。
青瓦台近期共發現朴槿惠任總統時期的數千份文稿,其中包括大量朴槿惠對三星集團、文化界黑名單、慰安婦問題的記述,對朴槿惠的審判極為不利。目前,檢方已對上述文稿完成初步調查,將於21日起傳喚與文稿有關的人士至檢方接受調查。
韓國法律界指出,這些文稿的出現,令毫無準備的朴槿惠、崔順實方律師措手不及,也讓本就處境艱難的“親信門”一眾當事人的審判結果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朴槿惠全程面帶笑容。
(2017-07-22)
2017-07-14 人民網-韓國頻道 原創稿 小字
人民網7月14日訊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地方法院13日開庭審理前總統朴槿惠涉嫌向三星等韓企索賄和受賄一案,朴槿惠以左腳受傷為由未出庭,這是其連續3天缺席庭審。
韓國法院方面表示“對首爾拘留所提供的意見書進行了研討,法院認為朴槿惠未到行動困難的程度”,並要求朴槿惠律師説服當事人(朴槿惠)儘快出庭。
對此,朴槿惠律師柳榮夏在當天的庭審中表示“希望朴槿惠再休息2-3天,儘量於17日出庭”,並表示,12日在獄中會面時,朴槿惠是坐輪椅接受的治療。
但法院方面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被告人繼續拒絕出庭,只能採取強制措施,為保證庭審正常進行,希望朴槿惠律師方採取必要措施(説服朴槿惠儘快出庭)。並建議柳榮夏律師當天就與朴槿惠會面商議,相關庭審可交給其他律師進行。
據SBS新聞網和韓聯社等媒體分析,法院的“建議”實際上相當於“命令”,所以柳榮夏律師在當天庭審未結束時,便奔赴首爾拘留所與朴槿惠會面。
本月10日,朴槿惠首次以左腳受傷為由缺席庭審,《東亞日報》報道,有指責稱,朴槿惠是為了避開與作為證人出庭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當庭對質才拒絕出庭。
據悉,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從韓國大企業處收受59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6億元)賄賂等共18項罪名。韓聯社稱,考慮到朴槿惠的涉罪情節多達18項,而最長逮捕期限為6個月,法庭計劃抓緊審理。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法院原則上將於10月前後做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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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4)
當地時間2017年7月4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庭審,面容略顯憔悴。其多年密友、“親信門”核心人物崔順實口罩遮面同日受審,同日受審的還有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
據韓國媒體報道,在3日的庭審中,朴槿惠律師團稱,考慮到朴槿惠的身體狀況希望將每週四次庭審縮減為三次。並表示,目前國際上沒有每週四次庭審的先例,如此會引發侵犯人權和防禦權等一系列問題,如果朴槿惠出現健康問題而住院的話,反而會延長案件審理的時間。
對此,法院方面表示,因需審理的案件信息眾多,若每週三次庭審,則每次需審理至晚間,(朴槿惠)休息時間得不到保障。如若每週四次庭審,則可在工作時間內完成,休息時間充分,反而有利於健康。但法院也表示,如果朴槿惠方面可以提交健康狀況相關資料,法院將在充分評估後決定是否維持庭審現狀。
據悉,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從韓國大企業處收受59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6億元)賄賂等共18項罪名。韓聯社稱,考慮到朴槿惠的涉罪情節多達18項,而最長逮捕期限為6個月,法庭計劃抓緊審理。從6月第三週起,朴槿惠每週四次出庭受審,在此之前是每週兩三次。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法院原則上將於10月前後做出一審判決。(圖片來源: 東方IC)
當地時間2017年7月4日,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庭審。(圖片來源: 東方IC)
當地時間2017年7月4日,“親信門”核心人物崔順實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庭審,口罩遮面。(圖片來源: 東方IC)
(2017-07-05)
人民網6月26日訊 當地時間6月26日上午,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親信門”第24次庭審,這也是朴槿惠本週首次出庭。其多年閨蜜、“親信門”主角崔順實也於同一天出庭受審。
據韓國紐西斯通訊社26日報道,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前未來戰略室次長張忠基以及前三星電子專務黃晟洙等作為證人出庭。
當天,青瓦台前秘書室長金淇春、前文體部長趙允旋出席“文藝界黑名單”案庭審。據韓媒報道,2014年4月“世越”號沉船事故後,不少文化界人士發表言論批評朴槿惠政府,因此總統府政務首席秘書室主導制定“黑名單”,並指示文體部禁止名單上人員參加政府贊助的活動或從相關活動中獲益。時任文體部部長趙允旋以及總統府前秘書室室長金淇春因涉嫌參與制定黑名單而被逮捕。朴槿惠方面在兩人被捕後否認與黑名單有關。
據悉,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從韓國大企業處收受59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6億元)賄賂等共18項罪名。韓聯社稱,考慮到朴槿惠的涉罪情節多達18項,而最長逮捕期限為6個月,法庭計劃抓緊審理,每週開庭3到4次。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法院原則上將於10月前後做出一審判決。
此外,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3日宣判,“親信干政”案主角崔順實舞弊幫助女兒入學罪名成立,判處其3年有期徒刑。這是崔順實面臨多項指控中第一項宣判的罪名。法院認為,崔順實藉着與前總統朴槿惠的關係漠視法律及各項入學規定,通過“走後門”的方式使女兒鄭某2015年以“馬術特長生”名義進入韓國名校梨花女子大學。
(2017-06-26)